导图社区 考研法律硕士刑法
结合考前冲刺背诵内容中的重点新增点制作,内容包括刑法分则、犯罪论、刑法论。
编辑于2020-12-03 17:40:05刑法
犯罪论
绪论
罪刑法定、刑法适用平等、罪责刑相适应
刑法的空间效力:属地·>属人>保护>普遍
犯罪构成
客体
一般>同类>直接
对象
客观方面
危害行为
活动;意识;利益
不作为条件
①特定义务:法律;职务;地位;先前
②行为人能够履行义务
③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
因果关系
客观;相对,必然,复杂
主体
刑事责任
年龄:14;16;18;75
其他因素
精神病人,医学与心理学
间歇性、半疯傻、醉酒、聋哑/盲人
国家工作人员
①国家机关人员;②国有公务人员;③委派公务;④从事公务
单位犯罪要件
法律明文规定,机关、团体等
主观方面
直接故意(可能/必然)间接故意(可能)自信(可能)疏忽(未认识)意外(未)
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区别:认识程度;所持态度
事实认识错误
客体错误
对象错误
手段错误
打击错误
因果关系错误
事前故意;提前实现;狭义的因果关系错误
正当化事由
依照法律的行为;执行命令;正当业务;承诺;自救
正当防卫
起因;时间;主观;对象;限度
重大损害,致人重伤、死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紧急避险
限制条件:迫不得已
损失必须小于保护
减轻或免除处罚
异同
危害的来源;行为所损害的对象;限制条件;程度的要求;主体限定
故意犯罪停止形态
预备
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犯罪分子意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准备阶段
未遂
已经着手;未得逞;意志以外
中止
时间;自动;客观有效
共同犯罪
①主体:两个主体 ②客观:共同行为 ③主观:共同故意
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主犯>首要分子(集团、聚众)
犯罪中止:①有效(阻止结果发生,消除先前行为的作用)②效力仅及于本人③有效
罪数
继续犯
想象竞合犯
结果加重犯
法条竞合犯
结合犯
集合犯
连续犯
牵连犯
吸收犯
刑罚论
刑事责任与刑罚
区别
责任,方法
刑事处罚、非刑罚(从业禁止)、单纯否定,剥夺权益
实施犯罪,定罪判刑
联系
前提,决定,刑事责任通过刑罚实现
刑罚特征
方法,对象,主体,法定,程序,国家强制力
死刑
限制:不满18,怀孕,已满75,需核准
死缓:故意犯罪,核准或重新计算考验期;无期:25年,25年,20年
剥夺政治权利
国安,无期,死刑:应当附加
期限:1-5年;管制;终身;3-10年
计算:管制同时,拘役或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
量刑
从重
教唆不满18,累犯;分则
从轻减轻免除
中无损,应当免;中有损,应当减;防避胁,应减免;
仅从犯,应全三;未成年,七五过,应从减;轻且首,种自铲,可以免
聋又哑,预或盲,可全三;未唆精,首或功,七五故,可从减;
仅坦白,可以从,坦避严,可以减;处己罚,立大功,可减免。
酌定情节
动机;手段;时间,地点;对象;损害结果;一贯表现;态度
累犯
已满18;故意犯罪;徒刑以上;5年之内(主刑执行完毕)
特别累犯:国恐黑
自首,准自首,坦白:从宽处罚
数罪并罚:69,70先并后减;,71先减后并
限制加重原则;吸收原则;并科原则
缓刑
拘役或3年以下
轻、悔、再、影
不是累犯或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不满18,怀孕妇女,已满75,应当
法律后果:①不再执行;②69条;③撤销缓刑
刑罚执行
减刑
1/2,13年,25年,20年
假释
有期和无期;最高法核准,累犯,暴力性犯罪10年以上不得假释
刑罚消灭
时效:5年,10年,15年,20年,最高检核准
分则
国家安全
叛逃(特殊主体);间谍;为境外……国家秘密、情报罪
区分:非法获取、非法泄露国家秘密罪
公共安全
交通肇事罪
构成
客体:社会的交通运输安全
客观方面:违反交通运输法规+造成重大损害
主体: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过失
一般违章
1死3伤30万(全部或主要)3死(同等)
特殊违章
1重伤(全部或主要)
虽不成立共犯,但是都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危险驾驶罪
以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市场经济
概念:违反国家市场经济管理法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使社会主义经济秩序遭受严重损害的行为。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5万元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妨碍信用卡管理罪
明知伪造的而运输、持有;非法持有他人,数量较大;骗领;出售,购买伪造信用卡
单位不能成立本罪主体
洗钱罪
恐、金、金骗、私,黑、毒、贪
个人和单位
贷款诈骗罪
主体:自然人,合同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
主体:自然人,伪造,骗领;作废;冒用;恶意透支
保险诈骗罪
主体:个人和单位
逃税罪
主体: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侵犯著作权罪
客观方面:复制、出版、发行、假冒 主体:个人和单位 主观:故意+营利目的
侵犯商业秘密罪
客体:专有权和国家制度 客观方面:盗窃、利诱、胁迫,教、引、帮;主体:单位和个人
非法经营罪
人身民主
故意杀人罪
法律拟制
想象竞合
与公共安全的区别
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
故意伤害罪
轻伤、重伤、致死
强奸罪
特殊主体:14周岁男子。
非法拘禁罪
16周岁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自然人
4种形态:①从重;②结果加重犯;③法律拟制;④数罪并罚
绑架罪
客体:人身与财产 主观方面:故意+勒索钱财
结合犯:杀害被绑架人或者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
拐卖妇女、儿童罪
客观方面:拐卖、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
财产犯罪
非法占有:排除+利用
抢劫罪
客体:公私财物和他人人身
劫取财物或造成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抢劫罪既遂
盗窃罪
公共财产的范围:国有;集体所有;用于公益事业;在国家机关等管理、运输、使用中的私人财产
私人财产范围:公民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归家庭所有的生产资料;个体户与私营企业;个人所有的股票、债券
诈骗罪
客体,客观方面,主体,区别于:合同诈骗罪,盗窃罪
职务侵占罪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管,管理,经手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
妨碍社会
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罪(国家、国防、尖端),破坏计算机系统罪(不能正常运行)
妨害公务罪
客体:职务活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人员,以暴力威胁的方法
招摇撞骗罪
客体:国家机关的威信和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寻衅滋事罪
复杂客体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①稳定犯罪组织;②有组织通过违法犯罪获取经济利益;③暴力④称霸一方
赌博罪
客体:社会风尚和社会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聚众赌博;主观:故意+营利
伪证罪,妨害作证罪,窝藏、包庇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组织他人偷越境罪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客体:国家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等的管理秩序。区别于危害公共安全罪
确诊:具体危险犯 疑似:侵害犯
以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故意伤害罪
客观方面:轻伤以上结果,撕扯防护服、吐口水,故意伤害罪。随意殴打的:寻衅滋事
污染环境罪
客观方面: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病原体废物、有毒物质
盗伐林木罪
客观方面:国家、集体、他人;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经营
组织卖淫罪
卖淫人员3人以上
贪污贿赂
贪污罪
客体: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与公共财物的所有权 客观方面:侵吞、窃取、骗取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主管、保管、支配、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便利
主体:国家工作人员+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
挪用公款罪
①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②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③个人决定,牟取个人利益
非法活动,营利活动,个人使用
受贿罪
利用职务行为进行利益交换
对象:公共财物,私有财物
渎职罪
滥用职权罪
客体: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客观方面:不依法正当行使职权。扩大权限
主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主观方面:故意
玩忽职守罪
行为方式:损害结果出于过失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主体:一般主体
徇私枉法罪
主体:司法工作人员,客体: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与司法公正
食品监管渎职罪
客体:国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客观方面: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重大安全事故,特殊主体,故意或过失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主体: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