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消费者法
根据2020年郄鹏恩老师课程绘制而来,2021年考生可以此图为大框架,结合当年新修改内容对此图进行完善,制作属于自己的思维导图。
编辑于2021-01-13 17:04:55消费者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适用对象
消费者:只能是个人
目的:限于为生活消费需要
农民(弱势群体):购买生产资料,拟制适用
消费者权利
消费者基础权利
安全保障权
人身、财产不受侵害
知悉真情权
知悉所购买商品或服务真实情况
自主选择权
有权比较、鉴别、挑选
公平交易权
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
获取赔偿权
受到损害,有权索赔
远程非现场购物中消费者的权利保护
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还需提供联系方式及经营地址
保护消费者的后悔权
1.后悔权行使无理由
7日内无理由
2.后悔权行使有条件
商品完好
无约定自付运费
7日内
例外
定做
鲜活易腐
在线下载、线下拆封的数字化商品
交付的报纸、期刊
其他不宜退的
网购平台责任
不能提供经营者信息的,承担赔偿责任
应知或明知经营者提供合不合格商品的,承担连带责任
消费者组织的保护
性质
公益团体
职责
参与立法,协助诉讼
公益诉讼
中国消协,省级消协有资格
经营者的义务
安全保障义务
1.说明和警示
危机人身、财产安全的:应作出警示说明+防止方法
2.场所提供者的安保责任
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组织者未尽到保障义务的:承担补充责任
2.明确缺陷商品找回义务
商品存在缺陷,有危险
应立即告知、自主召回
经营者承担必要费用(非全部)
4.食品药品争议案件中,经营者对赠品的质量负有与正品同等的安保义务
质量保证义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及服务无质量瑕且与宣传或样品相符
大宗耐用品(车、电脑、家电、装饰装修)+接受商品6个月内发现瑕疵
经营者承担瑕疵的举证责任(倒置)
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
合法收集并被消费者同意
收集后采取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禁止发送垃圾信息
格式合同的限制
重要信息提示说明+禁止滥用+单方承诺有效
其他
三包、表明真实名称信息、出具发票等购物凭证
争议的解决
销售者或服务者先行赔付
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销售者/服务者先行赔付
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展销会、租赁柜台消费纠纷
期间
经营者赔偿
期后
展销会、柜台出租者承担连带责任,后可向经营者追偿
虚假广告引起的消费纠纷
广告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食药等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服务+虚假刚搞+消费者损害→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推介这+代言人无过错连带责任
知假买假
食药发生纠纷,经营者也要承担责任
企业变更
变更后的主体仍承担赔偿责任
营业执照出借或出租
营业执照持有人、使用人连带责任
惩罚性赔偿责任
欺诈
掺杂掺假、次充好 欺骗性价格、虚假说明 失效、变质品
惩罚性赔偿:退1赔3,500保底 另有规定按规定
故意侵权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仍向消费者提供
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重伤、残的严重后果
赔偿实际损失+2倍损失的惩罚性赔偿
赔偿损失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减少的收入
如果有“严重精神损害”的后果,可住张精神损害赔偿
产品质量法
适用范围
产品:经过加工,用于销售
产品标识 行政法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中文产品名称
规格、等级、成分:用中文标明
裸装的食品可不附加产品标志
产品责任
与侵权责任法完全一致
缺陷导致
流通后发现缺陷
召回等补救措施
未及时补救:承担侵权责任
时效:知道权益受到损失起3年/最初交付满10年
责任性质
缺陷产品责任
侵权责任
瑕疵产品责任
违约责任
责任主体
缺陷产品责任
生产者和销售者不真正连带,权利主体有选择权
销售者有先行赔付的义务
瑕疵产品责任
销售者,承担责任后有权追偿
归责原则
缺陷产品责任
生产者无过错责任
免责情形
1产品未投入流通 2投入流通时缺陷尚不存在/技术水平不能发现
销售者:过错推定责任
需证明自己无过错,可追偿
瑕疵产品责任
过错责任
求偿主体
缺陷产品责任
求偿主体:受害人 不限于消费者
向生产者/销售者 不真正连带
瑕疵产品责任
与责任主体有合同关系的消费者
责任形式
缺陷产品责任
损害赔偿
瑕疵产品责任
退、修、换
《食品安全法》
适用范围
适用除外
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由《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
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规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农业投入品使用《食品安全法》
食用农产品: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
食品安全标准
强制执行的标准(食品唯一)
国家标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安监指定、公布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
地方标准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国标制定后,地标即行废止
企业标准
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标的地方企业标准,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食品安全控制
生产经营安全控制
一般规定
许可制度
食品添加剂需许可
食品销售、生产、餐饮需要许可
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许可
新品报批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食药不能混同
食品安全追溯制度
生产经营过程安全控制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农业投入品的适用限制
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材等
严格执行农业投入产品(化肥/农药)食用安全隔离期(作物上市前)/休药期(动物)规定
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者
应对入网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
标签、说明书
食品包装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
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含具体添加量)
说明书与内容不符:不得上市
转基因食品:应当显著标示
特殊功效成分需标明用量
食品广告
禁止虚假,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禁止食安监、行业协会以广告或其他形式推荐产品
消费者组织不得以收费方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特殊食品
保健食品广告
不能对人体有害
新品或首次进口需国务院食安监批准
应声明:本品不能替代药物
婴幼儿配方食品
配方食品报省级食药监部门备案
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应当向国务院食安监注册
进口:禁止分装
禁止一配方多品牌
食品召回制度
召回对象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证明危害健康
生产者
停止生产+召回+通知+记录+处理
因标签、标志、说明书等问题,经补救且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经营者
停止经营+报告通知生产者&消费者+记录
生产者原因:生产者召回
经营者原因:经营者召回
责令召回
未召回或停止经营的,县级以上食安监科责令召回或停止经营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事前预案
国家预案
国务院→组织制定国家预案
地方政府预案
县级以上政府→本行政区域预案,报上一级政府批准
企业预案
经营企业→制定预案,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隐患
事中通报
事故发生单位+治疗单位→向县级以上行政部门和食安监报告
县级以上食安监部门→向本级政府+上级食安监报告
县级以上政府和上级食安监按规定上报
必要时,可直接向货物员食安监报告
事后处理
发生重大事故
县级成立指挥机构,启动预案
设区的市级以上食安监会同其他部门进行调查,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食安监提出调查报告
涉及两个省级的,国务院食安监负责调查
法律责任 大概率考
首负责任制
受害者可以选择生产者或经营者赔付
生产经营者实行首付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赔偿后有权追偿(不真正连带)
惩罚性赔偿
生产/经营明知不符合标准的食品
赔偿损失+价款10倍或损失3倍,最低1000元
标签/说明书包装不会造成误导的瑕疵除外
又陪又罚:先赔
不支持的抗辩
以知假买假为由抗辩不支持
仅食/药领域
以赠品为由抗辩不支持
有检验合格证明且尚在保质期内,但经检验确认不合格,生产者以具有检验合格证明为由抗辩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