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民事诉讼法
法考生必看!超级详细的民事诉讼法思维导图分享!该图根据戴鹏面授讲义制作,诉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主管与管辖、当事人、共同诉讼、第三人等相关知识点全部都浓缩在下图之中,值得学习!
编辑于2019-05-22 09:21:07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的概念
诉的基本理论
诉的要素
诉的主体
诉的标的
诉的理由
诉的分类
确认之诉
给付之诉
形成之诉
反诉
概念
构成
主体
牵连关系
时间
管辖
程序
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同等、对等原则
辩论原则
时间
内容
形式
例外
处分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监察监督原则
监督的范围
监督的方式
支持起诉原则
基本制度
合议制
独任制和合议制的使用以及合议庭的组成
回避制度
适用的对象
法定原因
回避方式
申请程序
方式
时间
申请的效力
回避的决定
救济
公开审判制度
例外规定
法定不公开
经申请不公开
注意
两审终审制
主管与管辖
主管
法院主管与人民调解的关系
法院主管与仲裁委员会
法院主管与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关系
管辖概述
管辖权恒定原则
专门管辖
级别管辖
基层法院管辖
中级法院管辖
高级法院的管辖
最高级人民法院的管辖
地域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
原则
例外规定
专属管辖
一般专属管辖
涉外专属管辖
合同纠纷的管辖
协议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之侵权纠纷管辖
其他特殊管辖的确定
公司诉讼
保险合同纠纷
票据纠纷
运输合同纠纷
运输侵权纠纷
海难救助
共同海损
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
裁定管辖
移送管辖
指定管辖
管辖权转移
管辖权异议
主体
对象
时间
应诉管辖
对异议的处理
救济
当事人
概念
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
诉讼权利能力
诉讼行为能力
当事人适格
原则
例外
常考的是个当事人
个体工商户
个人合伙
无、限造成他人损害的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
挂靠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企业法人解散的
提供劳务一方
劳务派遣期间
担保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确定
一般保证
连带保证
死者近亲属的当事人地位
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概念
普通共同诉讼
概念
特征
普通共同诉讼人直接的关系
必要的共同诉讼
概念
特征
必要共同诉讼人之间的关系
常考必要共同诉讼人
诉讼代表人制度
概念
代表人的权限
分类
人数确定的代表人之诉主要考点
特征
共同诉讼形式
代表人的确定方式
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之诉主要考点
第三人
第三人的种类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概念
参诉理由
诉讼地位
参诉方式
参诉时间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概念
参诉理由
参诉方式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撤诉之诉第三人
起诉条件
起诉时间
管辖
法院处理
诉讼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概念
代理权限
委托代理人
概念
代理权限
特别授权
一般授权
委托代理后的法律效果
证据
概念
证据的法定分类
证据的理论分类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本证与反证
证明
证明对象
免证事实
自认制度
概念
自认的范围
自认的效果
自认的方式
注意
证明责任
概念
证明责任的分配
合同纠纷
劳动争议
侵权纠纷
证明标准
一般标准
特殊标准
证据保全
诉讼中证据保全
适用
启动方式
申请时间
管辖法院
担保
诉前证据保全
适用
启动方式
管辖法院
程序
解除
担保
证明程序
举证
及时举证
逾期提供证据的后果
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
情形
质证方式
依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
质证
概念
质证程序
保全与先予执行
保全
诉讼中保全
适用情形
启动方式
担保
管辖
期限
诉讼前保全
适用情形
启动方式
担保
管辖
起诉期
执行前的保全
申请时间
管辖法院
解除
诉前和诉讼保全的共同问题
财产保全的范围
救济
保全的解除与变更
先予执行
适用情形
追索赡养费
追索劳动报酬
情况紧急需要先予以执行
适用条件
程序
申请
担保
范围
处理和救济
对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
拘传
适用对象
程序
罚款与拘留
对于妨碍诉讼、妨碍执行的行为
程序
期限与限额
对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拒绝的
期间与送达
期间
期间的分类
期间的计算方法
期间的耽误与顺延
事由
申请
申请时间
送达
直接送达
留置送达
电子送达
委托送达
转交送达
邮寄送达
公告送达
调解
概念
原则
调解的适用阶段
调解的适用范围
积极范围
消极范围
不公开调解
关于调解协议的几个重要考点
调解书的制作与生效
诉讼中的和解
普通程序
起诉与受理
起诉条件
法院的处理
起诉状
起诉与受理中的几个难点问题
一事不再理
关于管辖
关于仲裁协议
关于诉讼时效
起诉与受理的法律效果
撤诉和缺席判决
撤诉
缺席判决
诉讼障碍
延期审理
诉讼中止
诉讼终结
判决的宣告
简易程序
适用的基本前提
适用程序
职权适用
协议适用
简易程序的特点
程序简化
举证期限和答辩期较短
独任制
简易程序转化为普通程序
小额诉讼程序
适用情形
举证与答辩
一审终审
公益诉讼程序
起诉条件
管辖
审理组织
告知程序
其他机关、组织参与诉讼
公益诉讼禁止反诉
和解、调解
公益诉讼与普通民事诉讼的关系
第三人撤诉之诉
起诉与受理
审查
处理
不予受理的情形
审理方式
开庭审理
当事人诉讼地位
中止执行
判决结果
救济
第三人撤诉之诉与再审的关系
二审程序
上诉的提起
主体
对象
上诉期
形式
二审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二审程序
审判组织
审理范围
审理形式
二审的结案
裁判
调解
撤回起诉
撤回上诉
审判监督程序
概述
再审的对象
判决书
裁定书
调解书
再审的启动
法院启动再审
检察院启动再审
法定情形
生效的判决、裁定
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当事人申诉
情形
管辖
申请期限
当事人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的效果
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
法定情形
审查与处理
再审的审理程序
审理法院
法院启动的再审
检察院启动的再审
当事人申请的再审
再审程序
中止原判执行
重组合议庭
审理程序
再审的范围——再审范围有限原则
再审的结案
裁判
调解
撤回起诉
关于小额诉讼程序的再审问题
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概说
确认调解协议效力案件
启动
管辖
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条件协议,法院不予受理情形
处理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启动
管辖
审查
处理
非诉程序之——督促程序
程序要点
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管辖
支付了的效力
关于异议
非诉程序之——公示催告程序
适用条件
情形
启动
管辖
止付通知
法律后果
利害关系人的申报权利
无人申报权利
审理组织
对利害关系人的救济
执行程序
执行概说
执行根据——以生效法律文书为根据原则
执行管辖
执行的启动
执行通知
执行担保
执行和解
执行回转
代位申请执行
参与分配
对执行行为的异议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
执行中止和终结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概说
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原则
管辖
期间
送达
司法协助
仲裁概述
仲裁的范围
仲裁基本制度
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的形式与类型
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
仲裁程序
仲裁中的保全与证据保全
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员的回避
仲裁的审理方式
仲裁中的撤回申请和缺席裁决
仲裁中的和解
仲裁中的调解
仲裁中的裁决
司法与仲裁
仲裁裁决的撤销
撤销仲裁裁决的启动方式
撤销程序
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予执行
管辖
驳回执行申请
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