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司法职业道德
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司法职业道德(法律职业道德)专业课的思维导图 以北京大学出版社的法律职业伦理为基础做成
编辑于2019-05-25 03:10:33司法职业道德
第一章 法律职业与伦理
一、道德概述
(一)道德的含义
指一种在社会 生活实践中形成和发展 可以用善恶标准评价的个体意识、社会意识 人格品质规范和调整人与人 人与自然的行为规范
起源:道德是在人类社会的一定生产方式或经济关系中产生的 受物质生活条件(也就是经济关系)的制约 并随着社会和经济关系的变革而发生变化
经济基础只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 不决定水平的高低
(二)道德与伦理与法的辨析
伦:强调人在现实中位置的客观实在性 理:天理、道理
1.伦理是自然法则 是有关人类关系(尤其以姻亲关系为重心的)自然法则
2.伦理与道德的区别
伦理:蕴含着理性、科学、公平等属性 适用于抽象的理论范畴
道德:偏向和谐 稳定 人文关怀等实践范畴 针对的客体比“伦理”更加宽泛
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阶段 文化氛围 约定俗成的社会会集体心理而变化
(三)道德与法的辨析
1.道德与法的区别
①产生的社会经济条件不同
道德产生与人类社会的形成同步
国家强制力的法律规范产生于原始社会后期
②内容有区别
道德往往侧重于人应尽的义务
法律以社会公正为目标 强调权利和义务对等
③表现形式不同
道德内容大多数没有成为的规则 主要渗透在人的意识中
道德通过对人们行为的约束来实现对社会的控制
法律具有最大的强制力 表现形式通常为成文法和判例法
④功能不同
道德主要调整人的内心活动 依靠社会舆论、传统力量和人的自律
法律通过刚性的强制力 调整人们的外在活动 要求人们的言语行为必须符合现行法律规范的要求
2.道德与法的协调
①道德规范离不开法律规范的保障
道德虽有抽象的 巨大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但约束力较弱
法律越公正、完善 对道德规范的保障就越有力、全面
②道德体现的是道德观念 道德乃法律之源
3.法治社会中的道德与法
两者内容相互渗透
两者功能、作用相互补充
二、职业伦理的内涵
(一)职业和职业道德
职业是谋生手段 是个人与组织 与社会的联系纽带 也是个人实现自身其价值的最主要的途径
职业集中体现了社会关系的三大要素:职、权、责
(二)职业伦理的作用
1.维护职业群体的社会声誉和良好的社会形象
2.提高职业群体的自身素质
3.增加该职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有助于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
三、法律职业伦理
含义: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职业主体在法律职业活动过程中以及日常生活中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行为规范的综合
法律职业伦理与司法职业道德的区别
司法机关指具有司法权的国际机关 并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仲裁协会、公证人协会等不具有司法职能的部门 司法职业道德的范围比法律职业道德要窄
法律职业伦理与法律伦理
法律伦理包括整个法律现象中的道德问题 范围广泛
法律职业伦理主要研究法律执业人员在职务活动中的道德准则
法律职业伦理与法律职业道德的区别
并不存在本质的区别
伦理是整体 含义有二:人际行为事实如何及其应该如何规范;道德是部分,仅有其一,即人际行为应该如何规范
四、法律职业伦理的基本原则
1.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
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3.严明纪律,保守秘密
4.互相尊重,相互配合
5.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6.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五、法律职业伦理的社会功能
1.示范功能
2.调节功能
3.提升功能
4.辐射功能
第二章 法律职业伦理基本规范
第三章 审判伦理
在所有司法活动中 审判居于核心地位
一位法官的点头对人们带来的的是往往比国会或议会的任何一般性法案带来的得失更大——德沃金
一、司法职业
(一)司法与司法机关
1.司法的概念
司法是以法院审判为核心 包括调解、仲裁、司法审查等解决纠纷机制在内的具有开放性的法律体系
2.司法的特征
运作模式属于被动型
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
司法运作的核心是按照法条和法治精神
司法裁判具有最高的权威
(二)司法职业与法律职业伦理
1.司法职业的特性
司法工作者是法律制度的积极守护者
司法工作者必须具有专业资格
2.司法职业道德的概念
司法职业道德不仅体现为司法工作者介入司法程序中应当遵守的一些基本职业规范 还应该包括司法工作者的法治精神、司法理念和道德水准、品行德操等 以及司法工作群体在职业过程中给予上述理念和外在精神而形成的职业价值、职业文化
(三)法官职业概述
1.法官的起源与发展
法官起源于原始社会末期
法官就是法律由精神王国进入现实王国 控制社会生活关系的大门 法律借助于法官而降临于尘世——拉的布鲁赫
2.法官的概念
西方:有权在法院仲裁诉讼案件的公共官员
中国: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员
3.法官职业的特点
①专业性
独特的知识性与技术性
独特的严格的职业制度
独特的法律思维和规范的法律共同体
②独立性
独立的地位和身份
独立的思维和行动
③中立性
第三方视角
④消极性
严守“不告不理”
严格遵守法律
避免参与行政活动和公益活动
(四)法官职业道德
1.法官职业道德的含义
司法职业道德的主体是职业法官
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对象是法官职业行为及与其相关的社会活动
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公正司法
2.法官职业道德的特征
①相对稳定性和很强的约束性
②高度成文性
③道德的法律化
④道德的理性化
⑤道德的高标准化与示范化
3.法官职业道德的功能
①直接规范发挥的职业行为和业外活动
②对司法审判活动具有斧正和补充作用
(1)法律不可能囊括所有的社会行为
(2)司法过程徐亚法官职业道德的支撑
(3)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来看 仅仅依靠法律外在强制力的约束远远不够
③保证公平正义和维护司法权威
④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4.审判公正规则
实体公正
程序公正
第四章 检察伦理
一、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
二、检察官职业伦理概述
(一)西方检查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1.检察官的出现标志着在刑事司法领域由私人复仇发展为国家公诉
2.大陆法系的检察官制度最早起源于法国
代表国王处理私人事务→代表国王参加民诉→刑诉
“纠问式”的诉讼模式 代表国王而非公众利益
检察官制度的雏形
拿破仑法典的出现
规定了以公诉权为核心的现代检察官制度
3.私法法系的检察官制度最早起源于英国
国王律师/国王法律顾问→国王辩护人
规定公诉处为国家检察机关
(二)中国的检查制度
1.中国古代的御史制度
2.新中国成立后的检查制度
新中国成立后设立了检查制度,但在50—60年代被漠视
70从新恢复检察官制度
(三)检察官职业的特点
检察官职业的特点
检察官是法治秩序的积极维护者
检察官适用法律要恪守客观性义务
对检察官的管理要与其职业特点相适应
中国检察官职业的特点
建立的思想基础是人民民主的国家观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主要运用诉讼手段针对案件的监督
在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过程中发挥检察官的作用
坚持执法为民
尊重和保护人权
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重叠
监督制约机制的理念
(四)检察官职业伦理
1.检察官职业伦理的起源
最早出现在资本主义社会初期
资产阶级思想家提出了“严格执法”和“严格守法”双重道德规范
旨在强调法律至上的理念,确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
2.检察官职业伦理的特点
更大的责任性
更特殊的示范性
更大的强制性
3.加强检察官职业伦理建设的紧迫性
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理念落后
现有措施着力点有失偏颇
现有检查管理制度不适合检察官职业化趋势
检察官执法过程中的身份、待遇保障制度不健全
4.检察官职业伦理建设的意义
检察官职业伦理建设是“以德治国”治国方略的落实
是检察官履行检察职能的必然要求
是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
5.检察官职业伦理的内容
忠诚
忠于党、国家和人民
忠于宪法和法律
忠于事实真相
公正
崇尚法治
客观求实
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维护实体和程序公正
具有法定事由回避
平等对待诉讼双方
清廉
法律至上
不贪图谋取私利
不得有不当收入
不得兼职从事律师
严明
严格执法
尊重犯罪嫌疑人人格
文明办案
尊重法官和律师
摈弃非法手段和非法证据
其他
刚正不阿
不畏权贵
铁面无私
敢于斗争
第五章 律师伦理
定义
律师是经过国家考核授予资格并准予职业的,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或经过人民法院指定进行诉讼、非诉讼及其他法律事务,以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专门性法律职业人员。
一、律师制度发展
从西方引进
新中国成立后建立,律师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文革时期遭到破坏
二、律师职业的特点
法律性
服务型
专业性
独立性
自治性
自律性
有偿性
三、律师在建设法治社会中的作用
(一)律师队伍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支重要力量
1.律师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减压阀”
2.律师队伍是我国法治建设的“晴雨表”
3.律师队伍是我国民主进程中的“助推器”
(二)律师工作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保障
1.亲身参与诉讼与非诉讼活动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以自己特殊的身份对承办机关起到批评和监督作用
(三)律师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1.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必须依靠法律和经济的手段
2.国际间的经济和贸易交流与合作迫切需要律师的参与和服务
(四)律师工作是对公民进行法制教育、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途径
四、律师职业伦理
(一)内涵
(二)特征
职业性
是社会公德的重要补充
继承性
是在继承中华传统美德,借鉴国外先进律师的经验上发展而来
自律性
高度成文性
条文数量众多,内容清晰
(三)职业道德的作用
榜样功能
教育功能
约束功能
调节功能
(四)基本内容
尊重法律,尊重事实
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钻研业务,提高能力
维护声誉,提高修养
严守秘密,保守隐私
投身公益,服务社会
第六章 公证伦理
一、公证制度概述
概念
公正是相对于私证而言的,是指国家专门设立的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重要性、合法性的非诉讼活动
公证制度的产生
西方的公证制度
后来成为人们之间交易或事件的公证员
源于古罗马的教廷书记官
我国的公证制度
46年在解放区设立。建国后借鉴苏联
公证制度的作用
1.保障功能
2.干预和监督法律行为
3.教育
4.预防
5.促进和扩大对外交流
公证制度的特点
公正是一种特殊的证明活动
公证员任职条件
公证员职责
公证员的职业特点
1.职务的双重性
执行国家法律公务
提供法律服务
2.职业化
3.独立行使公正职能,实行行业自律
4.承担着公正的第三人的角色
5.对内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二、公证员的职业伦理
内容
保密义务
告知义务
注重礼仪、举止文明
提高素质、依法办证
清正廉洁、忠于职守
第七章 狱警伦理
一、狱警职业概述
(一)职业概述
监狱人民警察的概念
监狱人民警察的构成
(二)职业特点
1.功能特殊性
重要的刑事执法力量
2.角色特殊性
老师、父母的角色
3.任务艰巨性
4.环境特定性
工作场所、对象的特定性,监狱的封闭性
二、狱警职业伦理
(一)内涵
强调教育作用
(二)特征
1.法治性
2.复杂性
对象复杂,意识比较消极
3.示范性
可能会出现“反感性模仿”
4.创新性
工作模式需要创新
(三)职业道德内容
1.道德要求
2.业务素质
3.能力要求
第八章 司法职业责任
第九章 法律职业伦理的形成
第十章 法律职业伦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