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2023税务师 增值税、消费税
辛苦制作1年,真的真的非常非常全面和细致,以我的职业生涯担保 (2022通过税法的部分 2023税务师新增部分), 不用再看其他资料,取互联网之精华凝聚而成。
编辑于2023-10-26 10:33:32征税范围
审核征税范围的基本条件
境内
销售货物
起运地、所在地在境内
提供劳务
发生地在境内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
销售方/购买方一方在境内
企业所得税要两个都在
销售、出租不动产、自然资源
不动产、自然资源在境内
经营活动
非经营活动
行政单位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聘用的员工←→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应税服务
为他人提供
有偿
境外→境内
主观题判断
销售完全在境内/未完全在境外
整体发生完全在境外
境内向境外(境外收入)
标的在境外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作为工程分包方,为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工程项目提供建筑服务,从境内工程总承包方取得的分包款收入
出口服务无进项,免税
①邮政服务、收派服务 ②工程施工地点、矿产资源在境外 ③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仓储、工程监理、建筑服务 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播映服务
免征(考前看)
一般规定
销售货物、有形动产
货物的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
道道征税,多环节
电力、热力和气体
货物期货
电力公司(供电企业)向发电企业(电厂)
2023删除过网费
进行电力调压并按电量向电厂收取的并网服务费
属于加工劳务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光租、干租(不配备操作人员)
假的,不纯正
13%
进口
销售劳务
加工、修理修配货物、有形动产
加工费*13%
销售的是劳务,不是商品,没有组价
定义(委托方带料加工)
委托方:提供主料
受托方:收取加工费、代垫辅料
收到/支付的钱才能算
委托方提供的材料
自己提供的材料
进项=(加工费+代垫辅料)*13%
组价
(主料成本+加工费+代垫辅料)/(1-消费%)
主料成本=采购成本+运费等
13%
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本单位/雇主提供劳务
不在征税范围(非经营活动)
垃圾、污泥、污水、废气填埋 焚烧进行专业化处理后
产生货物
货物归委托方(劳务)
视为加工劳务13% 自己拿着
货物归受托方(服务)
现代服务—研发技术服务6% 自己不要
未产生货物
现代服务——专业技术服务6%
供电企业利用自身输变电设备对并入电网的企业自备 电厂生产的电力产品进行电压调节
销售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
9%
陆路运输
轮客渡、公交客运、出租车+网约车、地铁、索道、城市轻轨、长途客运、班车
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出租车的司机收取管理费
车是公司的
③光租、干租
但不配备操作人员(有形动产租赁13%)
航空运输
湿租
火箭发射卫星或空间探测器
运输工具舱位承包
发包方和承包方
水路运输
②程租、期租
运输工具舱位互换
互换运输工具舱位的双方
9%
管道运输服务
燃气运输
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
退票手续费(现代服务6%)
⑥其他
无运输工具承运
委托托运人→经营者(无运输工具,中介)以承运人身份收取运费→委托实际承运人运输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以下简称网络货运)
经营者和实际承运人
货拉拉
邮政服务
没考过
中国邮政集团函件、包裹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属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所属邮政企业
邮政普遍服务
邮票发行、报刊发行和邮政汇兑
邮政储蓄服务
金融服务—贷款服务
邮政特殊服务
义务兵平常信函、机要通信、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寄递
其他邮政服务
邮册等邮品(邮票)销售、邮政代理
9%
建筑服务9%
出租建筑施工设备+配备人员
安装服务
电话、电视、宽带、水气安装、开户、扩容费
工程服务
施工企业提供的新建、改建
修缮服务
不动产修缮、加固
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
其他建筑服务
钻井(打井)、爆破、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 、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
航道疏浚
现代服务--港口码头服务
电信服务
基础:语音通话+带宽、波长
9%
电话贵
增值:短信、彩信+互联网接入+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
6%后续新发生的现代服务
短信便宜
金融服务6%
贷款服务
利息性质
保本、保底(本金可收回) 利息+逾期罚息 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息、利润
不保本(不征收,但转让按金融商品转让)
融资性售后回租
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
没有钱,目的是融资,用设备抵押贷款
贴现、转贴现
其他经营业务
手续费
商业银行提供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邮政储蓄服务
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
2019年2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代理发行债券、国债取得手续费收入
金融商品转让(非货物期货)
标的不是货物
上市公司股权(股票)
非上市股权
不属于金融产品(无市场价,私下交易)
买入返售(卖出回购)金融商品
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
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
差额计征
保险服务
财产+人身保险
完全在境外再保险
存款利息、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现代服务6%
租赁服务
经营租赁
有形动产经营租赁13%
广告位在有形动产上
水路运输的光租服务、航空运输的干租服务
不动产经营租赁9%
广告位在不动产上
车辆停放服务(停车费)、道路通行服务(过路、过桥、过闸费)
简易计税5% 道路视为很老的东西
融资租赁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购入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租赁给承租人 合同期内租赁物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
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照残值购入租赁物
不论出租人是否销售
融资性售后回租
贷款服务
光租、干租(只租工具)
有形动产经营租赁13%
水路运输:程租、期租 航空运输:湿租
交通运输服务9%
研发和技术服务
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专业技术服务
填埋、焚烧垃圾处理
货物归委托方
加工修理修配13%
货物归受托方
6%
受托方将产生的货物用于销售
→适用货物税率
信息技术服务
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
文化创意
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
会议展览服务
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经营性住宿场所) 提供会议场地出租服务及配套服务
出租
广播影视
影视的制作、发行和播映(含放映)
物流辅助
装卸搬运、仓储和收派(快递)6%
运输费9%
航空服务(包括航空地面服务和通用航空服务)
和航空运输服务不是一个概念
港口码头服务
港口设施经营人收取的港口设施保安费
空中交通管理服务,打捞救助、飞机清洗消毒、航空培训
货运、客运场站服务
商务辅助
企业、物业管理服务
经纪代理服务
拍卖行受托拍卖取得的手续费或佣金收入
人力资源服务
劳务派遣服务
安全保护服务
武装守护押运
货物运输代理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其他现代服务
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
为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修保养服务
受损修理13%
鉴证咨询
认证服务
鉴证服务
事务所
咨询服务
翻译、市场调查
生活服务6%
文化体育
宗教活动、科技活动、文化活动、提供游览场所、举办体育比赛、体育表演、体育活动
游览场所(景区内)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
餐饮住宿
(餐饮场所)现场制作食品并直接销售+外卖食品
以长(短)租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并提供配套服务
非现场制作(货物,预制菜)13%
教育医疗
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教育辅助服务(包括教育测评、考试、招生)
(考试培训)
医学检查、诊断、治疗、康复、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防疫
居民日常、旅游娱乐
其他生活
植物养护服务
销售无形资产6%
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商标、商誉、著作权、专利技术、自然资源使用权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
转让补充耕地占用指标(省级土地部门设立的交易平台)
6
单独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目是无形资产但税率9%)
不动产9(地)
销售不动产
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
9
代理
邮政代理9%
其他6%
交邮建电金先生
特殊行为
视同销售
总分机构异地移送用于销售
企业所得税不交,没有出国
移送当天
同一县(市)
委托代销业务 (双方都视同)
(委托方)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受托方)销售代销货物
售出时,开具专票13%→客户
委托方开具专用发票13%→受托方,受托方可抵扣进项税
收取现代服务6%代销手续费
收到代销清单/全部/部分代销款→发货满180天当天
企业所得税只有代销清单
先看货物来源,然后看流向
自产、委托加工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
链条没断
用于在建工程、用于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不动产
所有权没转移(内部处置)
正常生产经营(不是员工也不是投分送)
其他所有方面【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交际应酬)/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用于消费领域或不征免征增值税项目)
外购
投资、分配、无偿赠送、抵债
视同销售+进项可抵
其他所有方面
无销项+进项转出
外购的货物是否视同销售,与抵扣进项税额是紧密相连的, 视同销售,有销项税额,同时对应购进时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不视同销售,说明未对外流转,没有相应的销项税额,同时对应购进时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无偿提供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
税法认为无偿的背后肯定有利益关系
向其他单位/个人
公益/社会公共为对象 (灾区、疫情、希望小学、目标脱贫地区、境外撤侨)
进项不得抵扣
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
有收益才算
销售额确认顺序
自己平均价
注意题目每一问之间的关系:之前销售过哦
其他人平均价(市场价)
组成计税价格=【生产成本×(1+成本利润率)+从量消费税)】/(1-消费税率)
从下往上搭梯子
从量消费税=视同销售数量 × 消费税定额税率
+从价消费税=/(1-消费税率)
向购货方开具发票、收取货款
混合销售
按经营主业
同一项销售行为(涉及货物+服务)
从一个购买方取得价款
兼营(商场)
分别按货物、服务
不在同一项销售行为
未分别核算从高
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电梯构件等自产货物13% 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9%
本应是混合销售(降低税负)
特殊销售
罚没收入
取得罚没物品再销售
上缴财政
单/多用途预付卡
销售预付卡 充值、预收现金
增值税专用发票
售卡方发行预付卡收取的手续费、结算费、服务费、管理费
增值税专用发票
持卡人消费购买(真实销售)
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按预收账款处理)
财政补贴收入
与销售收入/数量直接挂钩
新能源汽车
其他情形
不属于
行政单位收取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
单位/个体工商户←→员工
党费、团费、会费、工会经费,政府间国际组织收取会费
社会团体收取得会费→免征
非经营活动
存款利息+保险赔付+非保本收益
存款不征,贷款不抵
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专款专用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
(通过资产重组合并、分立方式)将全部/部分货物、实物资产+债权、负债、劳动力一并转让 +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
商标、专利
尚未抵扣进项税结转至新纳税人继续抵扣
调解贫富悬殊
由最终消费者承担
税率
13%
销售+进口货物(电)、劳务、进口货物、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加工修理修配
垃圾填埋、焚烧进行专业化处理后
产生货物
再销售→
适用货物增值税率
货物归属委托方(劳务)
加工劳务13%
自己拿着
货物归属受托方(服务)
现代服务—专业技术服务6%
自己不要
未产生货物
现代服务——专业技术服务6%
9%
交(交通)邮(邮政)基(基础电信)建(建筑) 租卖不动+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地+(房+地)】
农业产品、生活必需品 图书报纸杂志
和人民息息相关的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初级农产品
免税
初级农产品
粮食、面粉、挂面、玉米胚芽、水果、鲜奶
淀粉(面粉加工)、麦芽、调制乳、罐头、熟食、复合胶、人发
加工品13%(不属于初级农产品)
晒烟叶、晾烟叶、初烤烟叶
销售蔬菜(批发、零售环节),购进免税蔬菜取得普通发票
超市
农业生产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整机设备、农膜
农机零部件13%
在家做饭
食用盐、食用油、橄榄油
环氧、氢化、肉桂油
化学工业13%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
精神文明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录有内容)和电子出版物
未录有内容的录音带
(还未烧录)“商品”13%
6%
增值电信服务
金融服务
现代服务(租赁除外)
生活服务
销售无形资产 +通过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交易平台转让补充耕地指标
转让土地使用权9%
0税率(进项税可抵)
跨境行为+高级技术
区分免税事项
出口货物
境内→境外
完全在境外
10项0税率
软件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研发、转让技术
坚信能发际
转让技术0税率,技术服务免税
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设计 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电流播舍利
广播影视(作品)制作发行0税率 播映(没技术含量)免税
其他完全发生在境外的服务
免税
境外→境内
完全在境外消费
不征税
未完全在境外消费
有机构
自行申报
无机构
代扣代缴
国际运输服务
出入境+境外
①有资质(0税率) ②未取得相关资质(免税)
无运输工具
实际承运人0税率
经营者免税
【甲--→乙(经营者)--→丙(实际承运人)--→C境外】 甲乙之间签订运输合同,乙作为中介找丙帮忙 谁有交通工具,谁跨境,谁0税率
航天运输服务
放弃零税率选择免税
手续很烦
征收率
简易计税没有什么扣除项目
全额,税率低一点
差额,税率就要高一点
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税的,适用征收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简易计税出来的不能称其为销项税额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直接就是应纳税额
对于一般纳税人,是其应纳税额的组成部分
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一般纳税人)
销售货物、提供劳务13%
应纳税额=销项-进项(-上期留抵税额)
销项减进项为负数→留抵税额(可结转)
转让2016年5.1不动产
么有选择简易计税
进口
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率(13%or9%)
简易计税
取得进项困难/没有足够进项抵扣(没什么进项税可以抵扣) 避免税负高,转嫁给消费者 公共事业、社会基础服务设施、社会保障福利项目
不得抵扣进项
取得进项困难/没有足够进项抵扣 造成税负高转嫁给消费者(居民)
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一般纳税人
可选择
征收率3%
可选择
自产(自来)水电、混凝土(水泥为原料)沙石
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单位发电
火力单位
光伏发电产品
沥青混凝土
石灰
生物医药寄典
(兽用)生物(人体血液、组织)制品
抗癌+罕见病药品
并不是免税
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受托拍卖
漫影文体、公仓装派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单位为员工福利设置的通勤班车
铁路客运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
文化体育【景区内(游览场所内缆车、索道、游船)】
动漫、电影(放映)、文化体育+仓储、装卸搬运、收派服务(快递)
金融服务
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
资管教辅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
正常金融服务6%
非学历教育、教育辅助服务(网课)
学历教育免税
甲供清包(异地预征)
甲供工程、清包+建筑老项目提供建筑服务
销售自产、外购机器设备(电梯)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分别核算,安装服务可按建筑服务简易计税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
有形动产租赁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
2022
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含税销售额÷(1+3%)×3%
征收率5%
营改增之前
2016.4.30
租、卖老不动产+试点前土地使用权(差额)+房地产老项目
公路、桥、闸通行费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围填海方式取得土地并开发
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老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己名义立项销售
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x支付的土地价款
销售比例
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不动产融资租赁
融资性售后回租
有形动产经营租赁业务
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
选择差额纳税
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
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按实物征收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看开具的发票
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 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抵扣)
3%(专用发票放弃减税)
含税销售额÷(1+3%)×3%
2%(普通发票不放弃减税)
含税销售额÷(1+3%)×2%
已经抵扣过进项税额 2008年12月31日后
13%(开专票、普票均可)
销售旧货
自己使用过的旧货
含税销售额÷÷(1+适用%)×适用%
外购二手货物
3%减按2%(普通发票)
含税销售额÷(1+3%)×2%
小规模纳税人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自己使用过得、外购旧货
含税销售额÷÷(1+1%)×1%
23/1/1-23/12/31
优惠
23年
3% 减按 1%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不动产除外
月销售额≤ 10 万元
22年4月→12.31
3% 的免税
暂停预征
月销售额≤ 15 万元
不交税
月销售额超过 10 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 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
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 10 万元的,当期无须预缴税款。 超过 10 万元的, 3%减按 1%预缴
3%
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服务
其他
购进税控收款机,可抵免当期税额
专票注明税额
普票注明价款(合计数)
可抵免的税额=价款合计÷(1+13%)×13%
可结转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收取的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
23免征
23之前15万
一般(简易计税)+小规模
5%
劳务派遣、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纳税)
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保
租、卖老不动产+试点前土地使用权(差额)
小规模对所有的不动产5%,和营改增(老项目2016.4.30)没关系
试点前高速公路通行费3%
二手车经销商销售收购的二手车0.5%
含税销售额÷(1+0.5%)*0.5%
价款+价外费用
应当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不能抵扣进项)
为维护购买方纳税人的进项抵扣权益,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纳税人应当再为其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不得开具专票
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
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
2023年新增
允许企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售 持有时间少于1年的二手车达到3辆及以上
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拍卖企业等 不得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2023年1月1日起
劳务派遣(现代服务—商务辅助)
全额计征
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6%
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3%
正常
可开专票
差额计征5%
一般(简易计税)+小规模
差额税率高一点
扣缴计税
境外→境内,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
应扣缴税额=境内支付的价款(含税)÷(1+税率)×税率
其他个人
自然人个人、个体工商户
正常销售→按小规模纳税人3%
转让著作权
家庭财产分割
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咸鱼)
金融商品转让
免税
转让
自建自用住房
没啥扣的→免税
购买的住房
非自建
<2年
全额5%
炒房倾向
≥2年
北上广深豪华住房差额5%
其余免税
外购不动产
经营性
5%
出租
非住房5%
一般纳税人承租居民(小规模),进项5%抵扣
住房5%减按1.5%
含税销售额÷(1+5%)×1.5%
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
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 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小规模纳税标准(10万元),免征
一般+小规模
无需预缴,在不动产地直接申报
个人=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自然人:你我他)
销项税额
销售额
一般销售
全部价款
价外费用(含税)
跟随主营的税率
手续费、补贴、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
代收代付
代垫运费
承运方开具发票给购买方+销售方转交给购买方
受托加工代收代缴消费税
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代办保险费、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包装物押金
含税价啊
白酒、其他酒
取得征
白酒其他酒取得交 (增值税+消费税)
逾期、押金退回、没收 不退税、后续也不再交税
一般+啤酒、黄酒
1年内或合同约定期限未逾期
逾期/>一年
其他逾期征
熟早
押金税率是相关商品的税率
消费税、资源税
价内税
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特殊销售
商业折扣(折扣销售)
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分别注明→折扣后
备注栏
折扣额另开发票
实物折扣(货物:买三送一,送的一个视同销售-赠送)
企业所得税(按公允比例分摊)
销售折扣(现金折扣)
→折扣前
10天内付款,货款折扣2%;20天内付款,折扣1%;30天内全价付款
融资性质财务费用
销售折让
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红字发票扣减销售额→折扣后
质量问题,保护商誉
销售方冲减销项
购货方冲减进项
以旧换新
一般货物
→新货物销售价格(全额),不得扣除旧货折价
金银首饰
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价款(差额),可扣除旧货折价
含税/(1+13%)
保值,新旧货差别不大
以物易物
双方均作购销处理
进项可以抵扣
还本销售
不得减除还本支出
其他
金融机构
贷款服务
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
应收未收利息
开展贴现、转贴现
实际持有票据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服务费、经手 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
直销企业
销售给直销员
向直销员收取的全价
直销员再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
按照现行规定
直接销售给消费者
向消费者收取的全价
固定资产视同销售行为
对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
拍卖行拍卖受托文物艺术品
拍卖行以自己名义就代为收取的货物价款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不能开专票,不是自己收入
货款不计入拍卖行的收入(非自己的销售收入)
差额计征 (扣除项目)
差额只能开普票
专票
金融商品转让6%
卖价-买价
不得扣除其他税费、手续费
亏损负差可结转,但不得转入下一年度
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36个月内不得变更
限售股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的买入价确定
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形成的限售股
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发行价
⑤买入价低于取得限售股的实际成本价
实际成本价
孰高
无偿转让股票
转出方 转让
以该股票的买入价X→卖出价X
X-X=0不用交税
转入方 再转让
以原转出方的卖出价X为买入价X,当日市价Y为卖出价
转出方X→转入方再转让
融资租赁9%/13%(未拥有)租赁服务
收的就是租金
全价(含本金)-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车辆购置税
3方关系,凉席一睡(两息一税)
(12-0.5)含税价
租赁服务,有进项
融资性售后回租6%(已拥有)金融服务
仅对差额那部分
全价-本金-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
2方关系,吸(息)金
(12-10-0.5)含税价
贷款服务,进项不可抵
本质是借款,付利息
付出不能取得专票 就采取扣销售额少交的方式
劳务派遣(现代服务—商务辅助)5%
一般(简易计税)+小规模
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 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差额税率高一点
建(建筑服务) 不(不动产老项目)简 房一般
建筑服务(简易计税)3%
扣除支付的分包款
小规模+一般(甲供清包)
转让(取得的)不动产
2016年4月30日前的非自建
取得的: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抵债
简易计税5%
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
丢失等原因无法提供取得不动产时的发票,可向税务机关提供 其他能证明契税计税金额的完税凭证等资料,进行差额扣除
以契税计税金额进行差额扣除
2016年4月30日及以前缴纳
契税含增值税
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部交易价格(含增值税)-契税计税金额(含营业税)]÷(1+5%)×5%
2016年5月1日及以后缴纳
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部交易价格(含增值税)÷(1+5%)】-契税计税金额(不含增值税)]×5%
房开企业(一般计税)销售开发房地产9%
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 (征地、拆迁补偿费、土地前期开发费和土地出让收益)
土地增值税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
税率本来就很低了5%
差额计征
金融机构处置抵债不动产9%
2023新增
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置
扣除取得该抵债不动产时的作价(应当取得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
临时减免税
物业管理服务3%
向服务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对外支付的自来水费
物业管理服务本身没有简易计税,只有这个自来水可以
现代服务6%
经纪代理服务6%
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
扣除机票结算款和相关费用
提供境外
扣除向客户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境外机票结算款和相关费用
提供境内
扣除向客户收取并支付给航空运输企业或其他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的境内机票净结算款和相关费用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扣除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
客运场站服务6%
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
旅游服务6%
扣除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
导游费、车辆加油费、司机费
教育服务
扣除支付给境外单位考试费
“教育辅助服务”
航空运输9%
扣除代收的机场建设费、机票结算款、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
签证代理服务
扣除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给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馆的证费、认证费
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
不包括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款项
全价-代收代付(代理费)
不含税销售额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 (5)抵扣了进项税额的货物的成本(企业入账(账面)成本)
含税销售额
①价税合计金额 ②零售价 ③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适用考试中) ④价外费用视为含税收入 ⑤并入销售额的包装物押金 ⑥注明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铁路车票、公路客票、水路客票上注明的金额
进项税X
准予抵扣
凭票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
电子票 +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
一般纳税人开具
注明的增值税额
依照 3% 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具
注明的金额和9% 的扣除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实际税负较高 因此可以按照更高的扣除率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通行费发票
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
考试时一般不直接给出,让自行计算 进口环节增值税
注明的增值税额
注明的增值税额
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
境外→境内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公路通行费
路、桥、闸通行费发票注明金额÷(1+5%)×5%
试点前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注明金额÷(1+3%)×3%
老不动产
道路通行费
发票注明
无发票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电子普票
发票注明税额
旅客客运发票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
航空X=(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铁路X=票面金额÷(1+9%)×9%
公路、水路等其他X=票面金额÷(1+3%)×3%
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出租车票、公交车票
①仅限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员工 ②用于单位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客户不得抵扣 ③国际不可抵扣(免税) ④民航发展基金(机场建设费)代政府收取的不算
增值税普通发票
出租车车票
购料自用在建工程
所有权不变,内部处置
不视同销售
有后续税源
计算抵扣
农产品
生产13%→抵扣10% 生产9%还是9%
农业生产者销售农产品
免税
发票
从一般纳税人购进
取得专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注明的增值税额
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
取得3%专票(税务局代开)
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
取得1%专票(税务局代开)
注明的税额(1%)
取得普票
从农业生产者购进(企业自行开具) →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
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
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 13% 税率货物
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0% 的扣除率
加计1%只有生产领用才能扣
不管谁开票 不看发票税额
农产品入账成本
进项税=农产品入账成本/(1-9%)*9%
账面成本22620元(包含交通运输费2620元) 农产品收购价=入账成本+进项税 →农产品入账成本20000 →农产品收购价=20000/(1-9%) →进项税=农产品收购价*9%
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免征增值税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
烟叶
总支付价款=入账成本+进项税
加工10%,其他9%
进项税额= (实际支付价款总额+烟叶税)*扣除率9%/10%
实际支付价款总额=收购价款+价外补贴(收购价款*10%)
烟叶税=实际支付价款总额×烟叶税税率20%
只有计算烟叶税→价外补贴按10%(不管给定多少)
收购价*1.1*1.2
总基数Y=收购价格*1.1*1.2
烟叶入账成本=Y*(1-扣除率9%或10%)+运费等
→移送加工烟丝(入账成本+加工费+代垫辅料)/(1-消费%)*消费%
不含税
进项税X=Y*扣除率9%或10%
核定扣除
一般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液体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 为原料生产货物(初级农业产品)
销售货物的税率是13%,扣除率就是10% 销售货物的税率是9%,扣除率就是9%
投入产出法X=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含税)/(1+扣除率)×扣除率
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不含采购除农产品以外的半成品生产的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
侧重于农产品耗用数量的控制
成本法X=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1+扣除率)×扣除率
农产品耗用率=上年投入生产的农产品外购金额/上年生产成本
侧重于农产品耗用金额的控制
参照法
对新办的纳税人或者纳税人新增产品,税务机关参照所属行业或者其 他相同或者相近纳税人的扣除标准进行核定
直接对外销售X=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含税)/(1+9%)×9%
损耗率=损耗数量/购进数量×100%
其他
建筑业
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以下称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发包方可凭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煤炭采掘企业
(1)巷道附属设备及其相关的应税货物、劳务和服务; (2)用于除开拓巷道以外的其他巷道建设和掘进,或者用于巷道回填、露天煤矿生态恢复的应税货物、劳务和服务
整体资产转让(资产重组)
尚未抵扣进项税结转至新纳税人继续抵扣
保险服务
实物赔付,自行向车辆修理劳务方购进车辆修理劳务
现金赔付,赔偿金直接支付给车辆修理劳务方
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税控
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
首次购买
全额(价税合计)抵减应纳税额
非首次购买
专票注明税额
缴纳的技术维护费
全额(价税合计)抵减应纳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加计抵减
2023调整
加计抵减前应纳税额 =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最终应纳税额 = 加计抵减前应纳税额-加计抵减额 最终应纳税额>0→交税,最终应纳税额<0→下期抵减 or 留抵退税
从应纳税额抵扣而不是销项税额
(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没有进项的说法)
生活服务(餐饮、旅游服务)
生活性服务业(扣得多)
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10%)(以前为15%)
邮政服务 电信服务 现代服务(不动产经营租赁)
生产性服务业
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5%)(以前为10%)
2023.1.1-2023.12.31
23之前再加5%
本月实际抵减 加计抵减
(销项-进项)VS(加计抵减本月+上月)
汇算清缴后孰小
未抵扣完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不得抵扣进项→不得计提加计抵减
进项转出,相应调减
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
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按比例分别核算计算可加计抵减的部分
政策到期后,不再计提,结余的停止抵减
一切停止
不得抵扣
票据不合法 简易计税 链条中断
①简易计税 ②免征增值税项目 ③集体福利(职工宿舍)或个人消费(交际应酬)
改变用途,链条断裂
固定、无形资产、不动产(购进+租入)
专用
生产经营办公/职工宿舍、接送员工上下班
兼用全额抵
(混用可抵扣(一般计税)和不可抵扣(简易计税)的项目)
购买时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日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规定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购进资产
有形动产、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特许权)
兼用全额抵
存货(原材料、包装物)
专用
兼用
按销售额比例抵扣
外购给单位管理人使用(办公)
自用所有权没转移
不是视同销售,也不用转出(企业内部正常生产经营)
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
免税
同企业所得税辨析
非正常损失(管理不善+违法罚没)
人为因素
在产品、产成品、不动产等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自然灾害、正常合理损耗
生产经营(合理损失)
存货(自制+外购)
按比例转出
外购才有进项
贷款、餐饮、居民日常、娱乐服务
代餐日鱼(什么都不能扣)
贷款服务
直接相关投融资顾问、手续、咨询费
贷款不抵(即使有专票也不行)
住宿+旅游(差旅费)
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服务
实物赔付
保险公司从修车处购买修理劳务
现金赔付
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给参保人用于修车
进项税额转出
外购货物 ①简易计税②免税项目③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商场内的职工餐饮中心)④非正常损失
购入时不予抵扣→计入购货成本
兼营免税、简易计税无法划分
进项转出=无法划分全部进项税×【不可抵项目销售额{简易计税+免税}】÷全部销售额
不含不在征税范围的
已抵扣后因改变用途转出
无形资产、不动产、固定资产
进项转出=已抵扣进项税*剩余年限/总年限 =净值 × 适用税率
货物、劳务、服务
全部转出=账面成本×税率
剩余期间不能抵了
销货退回或折让
销售方
扣减销项税额
购进方
扣减进项税额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 商品销量和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
专票
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进项
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
进项转出=销售返还资金(含税价)÷(1+税率)×税率 =进项税额*返利比例
生产商→中介商→消费者 中间商卖给消费者,生产商给返利 冲减中介商(商场,干销售的)进项税额(价税分离)
没有增值,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进场费,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
相当于抵减采购价→采购价-销售返利 不进销售额
工业→商业的实际进货价2000*90% 转出10%
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事先未确定用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进项会在当期抵扣
发生用途变化用于不得抵扣进项税
当期扣减进项
无法准确确定该项进项税额,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
购买时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规定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行政处罚
一般纳税人注销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存货不做进项税额转出,留抵税额也不退税
无为而治
留抵退税、免抵退税(出口)都不能和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同时适用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加计抵减
期末留抵税额退还
2023年新调整
同时符合5条件
自 2019 年 4 月起,连续 6 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均>0 且第 6 个月增量留抵税额≥50 万元
新增的增量留抵税额:与 2019 年 3 月相比
②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B级、3年内未骗税、被处罚两次以上、虚开票
好人(3项,3年)
⑤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判定标准
2019 年 4 月起
行业不限
2022 年 4 月起
制造业+小微企业
留抵税额的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最后一个月的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允许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进项构成比例
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农产品
在计算进项构成比例时,纳税人在上述计算期间内发生的进项税额转出部分无须扣减
太麻烦
税收政策
小微企业、制造业
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大型企业
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增量留抵税额
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没获得)
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增量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2019年3月底的期末留抵税额
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已获得)
增量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存量留抵税额
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
孰小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
→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
销项多,抵完了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
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出口退税
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办理免抵退税后,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可以在同一申报期内,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
免抵退税
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
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
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
留抵退税
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
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
其他规定
可以选择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留抵退税,也可以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同时申请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
同时符合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相关留低退税政策,可任意选择申请适用其中一项
大型民用航空发动机、新支线飞机和大型客机
生产销售空载重量大于25吨的民用喷气式飞机
2023新增
减按5%征收增值税
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
收到退税款项的当月,应将退税额从增值税进项税额中转出
先进制造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专用设备、计算机通信电子设备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增量留抵税额大于0就行了,没有最后一个月50万
可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预缴+申报
预缴
同地不预缴,不同地预缴
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其他个人,不预缴
建筑、转让不动产、租赁不动产异地预缴 房开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预缴
坐落地预缴,机构地补差
建2租3转让5
简易计税→/(1+X%)*X%
除了房地产开发/(1+5%)*3% 其他都是一样的X
正常申报X(机构所在地)
建筑服务,租卖不动产,房开销售自建
简易计税(3%,5%,5%,5%)
一般计税(9%)
差额计征
建3%不5%简,房一般9%
建筑服务,不动产(非自建)转让→简易计税
房开企业销售开发自建项目→一般计税
另一半情况全额计征
预缴Y(不动产所在地)

正常申报X
预征率Y
一般计税→特殊记忆
简易计税→Y=X
房开不适用
建筑服务(异地)
差额
X
X
一般2%
Y
简易=X
扣除分包费(含税价)
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收的是租金和差额没关系
全额
X
一般3%
简易=X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
预收款和差额没关系
全额
X
一般/(1+9%)*3%
简易/(1+5%)*3%
扣除向政府支付的土地价款、拆迁费
(取得的)不动产转让
自建全额
自建没啥可扣的
买价=0
非自建差额
外购有买价可以扣
扣除购置原价
(X-买价)÷(1+5%)*5%)
特殊单独记
建筑服务(异地:跨县(市、区)) (老项目、甲供工程、清包业务)
预缴不论一般、简易(支付的分包款:含税)
差额 一般2%
一般计税
预缴
差额÷(1+9%)×2%(预征率)
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含税)
申报
全额÷(1+9%)×9%-进项税额-预缴税款
简易计税
预缴
差额÷(1+3%)×3%(预征率)
申报
差额÷(1+3%)×3%-预缴税款=0
一次到位
小规模纳税人在预缴地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须预缴税款
超过6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处理.
提供建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不再实行备案制.相关证明材料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改为自行建立预缴税款台账留存备查.
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3%
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收的是租金 和差额没关系
全额 一般3%
一般计税
预缴
全额÷(1+9%)×3%
申报
全额÷(1+9%)×9%-预缴税款
简易计税
预缴
全额÷(1+5%)×5%
申报
全额÷(1+5%)×5%-预缴税款
个体工商户(同地不预缴,不同地预缴) 其他个人(无预缴,不动产所在地申报)
出租住房
全额÷(1+5%)×1.5%
出租非住房
全额÷(1+5%)×5%
不动产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无需预缴,只向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视同销售服务
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 销售自建房地产
一般+小规模全额3%
一般计税9%
预缴
全额预收款÷(1+9%)×3%
预收款没啥扣的
申报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政府支付的土地价款、征地、地前期开发费用、土地出让收益、拆迁补偿费用÷(1+9%)*9%-预缴税款
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全部进项税额×(简易、免税房地产建设规模÷房地产总建设规模)
简易计税5%
预缴
全额预收款÷(1+5%)×3%
申报
全额÷(1+5%)×5%-预缴税款
房一般才差额
兼有一般计税、简易计税、免征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应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建设规模”为依据进行划分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 (简易计税、免税房地产项目建设规模÷房地产项目总建设规模)
转让(取得的)不动产
取得的: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抵债
预缴
不论一般、简易
自建全额
非自建差额
都是/(1+5%)*5%
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
同时保留取得不动产时的发票和其他能证明契税计税金额的完税凭证等资料的,应当凭发票
发票优先
如因丢失等原因无法提供取得不动产时的发票,可向税务机关提供其他能证明契税计税金额的完税凭证等资料,进行差额扣除
营改增前缴纳契税
契税是含税价
[全部交易价格(含增值税))-契税计税金额(含营业税)]÷(1+5%)×5%
统一价税分离
营改增后缴纳契税
单独开来
[全部交易价格(含增值税)÷(1+5%)-契税计税金额(不含增值税)]×5%
申报
一般纳税人
2016年4月30日前
一般计税9%
自建+非自建
全额9%
简易计税才差额
简易计税5%
非自建(外购)
差额5%
自建
全额5%
2016年5月1日后
一般计税9%
自建+非自建
全额9%
一般纳税人新项目只能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小规模
简易计税5%
非自建(外购)
差额5%
自建
全额5%
一般计税:建 2 租 3 转让 5 简易计税:建 3 租 5 租让 5 预缴:建售差价转全价 申报:申报全价税率 9 只售自建为全价
进出口跨境
进口环节
征税范围
申报进入中国海关境内的货物
不论是国外产制还是我国出口而转内销 进口者自行采购还是国外捐赠 进口者自用还是作为贸易或其他用途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纳税义务人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承受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
进口增值税
内销环节可以抵扣进项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
关税完税价格
一般贸易下进口货物→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
到岸价格=成交价格+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费用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
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进口数量*定额税率
增值税税率(一般+小规模)
货物13% 农产品9%
按国内销售税率
罕见病+抗癌药3%
不区分进口企业的性质
不能抵扣任何境外税金(货物出口时出口国并没有征收过流转税)
进口增值税作为内销进项抵扣
取得的合法海关完税凭证,是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唯一依据 其价格差额部分以及从境外供应商取得的退还或返还的资金,不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纳税人
境内个人购买方
代收代缴义务人
物流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交易平台
商品生产企业
个人单次交易【5000元,26000元】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
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关税
个人单次交易限值≤5000元且年度交易限值≤26000元
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减按70%
关税税率0
2个条件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自海关放行之日起30日内退货的,可申请退税,并相应 调整个人年度交易总额
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
2023 新增
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项下申报出口,因滞销、退货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品)
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已征收的予以退还
既有适用增值税免抵退项目,也有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先征后退项目不参与出口项目免抵退税计算。出口企业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免抵退项目和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并分别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政策
出口和跨境业务增值税 征、退(免)税
境内向境外销售境内的
基本政策
出口免税并退税
有进项才能抵→有税可退 先抵后退
免、抵、退(范围最大包括下面政策)
内销有销项→纳税 (内销征,外销免) 外销无销项(免征增值税)→退税(出口0税率)进项很难区分内外销 相应进项抵减国内销项之后 (这就是抵,先抵后退) 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生产企业(一般计税)
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
按出口离岸价格退税
生产企业对应关系不明确
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0税率服务
扣减含保税和免税金额、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之后的离岸价
免、退
无生产能力 无抵税环节 免征增值税,相应进项税退还
外贸企业(外购出口)
倒买倒卖
按照采购价格退税
外贸企业一单一单对应清楚,出口哪一单,就给哪一单 按照购入价退还相应进项税,所以没有"抵"的过程
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出口免税不退税
购进环节无进项 客观题,性价比超级低 0税率的排除掉剩下的蒙免税
正常免税政策
出口货物、劳务
(小规模)简易计税方法
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
来料加工复出口
不是自己买的材料
软件产品
软件服务0税率
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货物
旅游购物贸易
跨境应税行为
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的经营者+未取得国际运输资质的国际运输服务
广播影视节目(作品)播映
制作、发行0税率
电信服务
信息系统服务0税率
专业技术服务
技术转让0税率
放弃零税率选择免税
手续繁杂
向境外提供完全在境外
(消费税)出口退税
一个客观题
免税并退税
外贸企业购进直接出口/委托代理
倒买倒卖
退税金额
消费税应退税额=采购价格(不含价外费用运输费)*税率
海关审定价
免税但不退税
生产企业/委托代理
生产环节没有交过消费税
不免税也不退税
除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商贸企业)
一律不予免税和退税
退税原理
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进入其他国家不含国内增值税(价格就低,有竞争力)
免税往往指某一环节免税 而零税率是指整体税负为零,意味着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已纳的税款,这就是所谓“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率=适用税率
原材料→产成品出口,退产成品之前所有环节交过的进项
退的是外销对应的部分进项
内销应纳税额=内销销项-内销进项-上期留抵税额
内销销项=内销收入*税率(13%)
外销应退税额=外销进项-征退之差(当期不得免征或抵扣税额,或称不能退的进项)
出口适用零税率,出口收入乘以零税率,销项等于零
综合考虑后(用外销应退的税额抵减内销应纳的税额,结果要么退税,要么纳税)
进项分为内销产生的进项和为出口购进进项。 内销产生的进项只能抵扣(抵不完的留抵下期)不能退税。 出口对应的进项先从内销销项中抵扣,抵不完可以退税 (不是全部,因为征退税率不一致,这部分差额既不能抵也不能退,从全部的进项中转出计入成本)
退的是外销对应的进项税额中的一部分
3分天下
一部分作为不可抵扣进项税额作进项税转出,转入外销成本,影响企业所得税
征退税之差
一部分作为免抵税额抵减了内销的应纳税额,但需要缴纳城建税
企业应享受的退税优惠先通过免、抵方式体现,免、抵后应纳税额仍为负数的才计算退税,免、抵形成的优惠尽管没有产生实纳税额,但是免、抵税额减少内销应纳税额的本质,使之成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注意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算的联系
一部分成为应退增值税
增值税免抵退税和免退税的计算
生产企业(一般计税)
梳理内销业务(注意上期留抵)
内销应纳税额=内销销项-内销进项-上期留抵税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料价)*(征%-退%)
用免税材料(进项税为0)生产的不能退 进项税额转出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征退税之差
省的收上来再退,提前计算好
外销销售额FOB*(征%-退%)
(外销销售额FOB-免税购料价)*(征%-退%)
免税没交过
这部分是要交的税 只是起了一个拗口的名字
剔税:相当于进项税额转出
内销销项-(全部进项-征退之差)-上期留抵税额
进入“营业成本”
应纳税额(负数)=内销销项-(全部进项-①)-上期留抵税额
负数才要退税取绝对值
免抵退税额
退税尺度:限额
出口销售额FOB×退税率(购进普通原材料有进项)
(出口销售额FOB-免税/保税购进原材料价格)×退税率
只有关于出口相关的业务才能退,防止多退
免抵税额
需要交纳城建税(外销出口退税有一部分抵消了内销应纳)
0(退税尺度小)
差额(留抵税额)
剩余退税尺度(退税尺度大)→结转留抵(虽然没退但是尺度没用完,抵给我们了)
就是企业外销免抵的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
应纳税额VS退税尺度(孰小)
核心公式
应纳税额=内销应纳税额-外销应退税额 =内销销项-全部进项-留抵税额 +【外销销售额-(保税材料价)】*(征-退)%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外销销售额FOB-免税购料价)*(征%-退%)
免抵退税额=(出口销售额FOB-免税/保税购进原材料价格)×退税率
退税尺度:限额
只有关于出口相关的业务才能退,防止多退
当期应退税额
应纳税额VS退税尺度(孰小)
免抵税额
剩余退税尺度
0(退税尺度小)
差额(退税尺度大)→结转留抵(虽然没退但是本期尺度没用完)
要交城建2费
增值税出口免税政策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
可选择放弃免税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 (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 (3)软件产品。 (4)含黄金、铂金成分的货物,钻石及其饰品。 (5)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卷烟。 (6)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 (7)非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视同自产货物。 (8)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 (9)油画、花生果仁、黑大豆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出口免税的货物。 (10)外贸企业取得普通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凭证、农产品收购发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货物。 (11)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12)特殊区域内的企业出口的特殊区域内的货物。 (13)已使用过的设备 (14)以人民币现金作为结算方式的边境地区出口企业从所在省(自治区)的边境口岸出口到接壤国 家的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 (15)以旅游购物贸易方式报关出口的货物。 (16)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内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①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②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 ③出口货物不属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
(1)国家批准设立的免税店销售的免税货物[包括进口免税货物和已实现退(免)税的货物]。 (2)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为境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同一特殊区域、不同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之间销售特殊区域内的货物。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申报或未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
(1)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增值税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劳务。 (2)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出口货物劳务。 (3)已申报增值税退(免)税,却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
增值税出口征税政策
1.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的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不包括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中标机电产品、列名原材料、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海洋工程结构物)。 2.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的生活消费用品和交通运输工具。 3.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因骗取出口退税被税务机关停止办理增值税退(免)税期间出口的货物。 4.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货物。 5.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增值税退(免)税凭证有伪造或内容不实的货物。 6.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期限内申报免税核销以及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不予免税核销的出口卷烟。 7.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出口货物劳务: (1)将空白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退(免)税凭证交由除签有委托合同的货代公司、 报关行,或由境外进口方指定的货代公司(提供合同约定或者其他相关证明)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 (2)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业务实质上是由本企业及其投资的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借该出口企业名义操作完成的。 (3)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的同一批货物既签订购货合同,又签订代理出口合同(或协议)的。 (4)出口货物在海关验放后,自己或委托货代承运人对该笔货物的海运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等上的 品名、规格等进行修改,造成出口货物报关单与海运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有关内容不符的。 (5)以自营名义出口,但不承担出口货物的质量、收款或退税风险之一的,即出口货物发生质量问 题不承担购买方的索赔责任(合同中有约定质量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未按期收款导致不能核销的 责任(合同中有约定收款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因申报出口退(免)税的资料、单证等出现问题造成不退税责任的。 (6)未实质参与出口经营活动、接受并从事由中间人介绍的其他出口业务,但仍以自营名义出口的。
应纳税额=销项-进项-留抵=应纳税额负数
小科普
对本道环节的增值部分免征增值税,即本环节“免税”
免税本质0税率
前道环节的进项税额进行退还,即前环节“退税”
退之前的进项
首先,会判断一个企业出口货物、劳务、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的计算退税方法。出口时适用免税并退税情形的,才需要计算应退税额。 其次,掌握如何计算应退税额。对于退税额的计算,必须明白退税原理,才能解决问题。
征收管理
资管产品
纳税人
资管产品管理人
资管产品
包括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信托(包括集合资金信托、单一资金信托)、财产权 信托、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私募投资基金、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股债结合 型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养老保障管理产品
计税方法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3%
应分别核算
销售额的确定
提供贷款服务
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
其他
应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
未分别核算的,资管产品运营业务不得适用简易计税办法
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
应按照规定的纳税期限,汇总申报缴纳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增值税
纳税义务人
增值税纳税人
谁抵扣
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 或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报关进口的货物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
代理进口货物
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上的纳税人
开具给委托方的,对代理方不征增值税
开具给代理方的,对代理方征收增值税
转交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
资管产品管理人
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
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 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
谁提供服务
否则,以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
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 授权集体内其他纳税人(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
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
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的建筑企业不缴纳增值税
扣缴义务人
境外→境内,境内未设经营机构
境内代理人
无代理人→购买方
境内
销售方为纳税义务人
境外
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与国际税收综合
认定登记
一般纳税人
应(必须)办理:年不含税销售额>500万元
连续12个月内累计
纳税申报(免税、视同销售、未开票) 稽查查补、评估调整、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预售销售额
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差额征税)→扣除项目之前
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
数额大
可办理:年不含税销售额≤500万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登记程序
实务内容
在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对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在期满后5日内收到主管税务机关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其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收到税务机关《税务事项通知书》后,及时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
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会计核算不健全
月销售额
季度30
未超过10万元,免征增值税
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 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 销售不动产照常缴税
23年1月1日至23年12月31日
差额征税→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销售额
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未办理
按照一般纳税人税率征税,当月开始不能抵扣进项
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须预缴税款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收取的租金月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
个体工商户
其他个人(自然人:你我他)
必须按小规模纳税人
可选择按
不得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即便年应税销售额达标
个体工商户可以办理一般纳税人
非企业性单位 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可选择按小规模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客观、综合分析
进口
报关进口当天
销售货物、劳务
收讫销售款项、凭据/开具发票当天
熟早
视同销售
货物
移送当天
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具体规定
确定 销售额
直接收款
(不论货物是否发出)收到款、收款凭据/发票(就按发票金额,不用比例)当天
看实际
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
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当天
企业所得税只是发货
赊销和分期收款
合同约定(*收款比例)收款当天
不看实际
无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发货当天
委托代销
收到代销清单/全部或者部分代销款→(未收到)发货满180天当天
企业所得税只有收到代销清单、款项
预收货款→发货当天
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设备,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
(时间长等不了,先收税)同企业所得税
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
收到预收款当天
企业所得税(收入项目)要分摊到本年计入
建筑服务
被工程发包方从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押的质押金、保证金,未 开具发票的,以纳税人实际收到质押金、保证金的当天
金融商品转让
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视同销售
货物移送的当天
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金融商品转让
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纳税期限
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
小规模纳税人、商业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
1银、1财、2信
保险、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1个月或者1个季度
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次月15日内)
1日、3日、5日、10日、15日
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结清
固定期限
可以选择以 1 个月或 1 个季度
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进口货物
海关填发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地点
增值税汇总纳税
固定业户
机构所在地(纳税人的注册登记地)
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
分别向各自所在地
经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
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劳务
向机构所在地报告
未报告→销售地、劳务发生地申报纳税
未申报纳税的,由机构所在地补征
分支机构
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
汇总
按照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和预征率计算缴纳
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就地申请缴纳
服务以外的不需要汇总
总机构
汇总应缴纳的增值税=汇总的销项税额-汇总的进项税额-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已缴纳的增值税税款
总机构汇总的销售额,包括其本身的销售额
总机构汇总的进项税额,为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而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
总机构及分支机构用于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之外的进项税额不得汇总
航空运输、邮政企业、铁路运输企业
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总机构的纳税期限为一个季度
销售额不包括免税项目的销售额;预订款不包括免税项目的预订款
全部收入预缴
服务以外的不需要汇总
非固定户
销售地、劳务发生地
未申报纳税的→机构所在地、居住地
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
其他个人
XX所在地
不动产所在地预缴,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进口货物
“报关地”海关
扣缴义务人
机构所在地/居住地
增值税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增值税发票的种类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增值税纸质+电子专用、普通发票
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含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停车场定额纸质收费票据
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新办纳税人
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
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
发票的开具
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需要开具专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税务机关不再代开
向其他个人
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专票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票
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买方记账)、抵扣联(买方抵扣)、记账联(卖方记账)
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
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
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
丢了按顺序①发票联②抵扣联③记账联 ①②是给的买方的,在买方手里
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
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抵扣凭证
专用发票电子化
受票方:全国
专用发票异常凭证
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非正常户未申报、未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
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出逃企业
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占同期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70%(含)以上的且超过5万元
尚未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暂不允许抵扣。 已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①不得抵扣进项,已抵扣需转出 ②不得出口退税 ③不得抵扣消费税 ④A级纳税人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出核实
不得开专票
零售
劳保专用部分(可开)
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
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免税货物、服务
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受赠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可以开具)
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
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缴纳的水资源税对应的水费收入
在多个行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用发票进行试点: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以及信心传输、软件和信息计税服务业。这些试点行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专票的,仍须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单/多用途卡预收资金/充值资金
金融商品转让
旅游服务,选择按照差额征税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返还收入(平销返利)
经纪代理服务,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
扣除的那部分
专用发票开具要求
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保险公司开展共保业务时
(1)主承保人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并全额收取保费,然后再与其他共保人签订共保协议并支付共保保费的,由主承保人向投保人全额开具发票,其他共保人向主承保人开具发票; (2)主承保人和其他共保人共同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并分别收取保费的,由主承保人和其他共保人分别就各自获得的保费收入向投保人开具发票。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专票 (全电发票)
2023新增
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发票,不以纸质形式存在、不用介质支撑,无须申请领用、发票验旧及申请增版增量
纸质发票的票面信息全面数字化,将多个票种集成归并为电子发票单一票种。全电发票实行全国统一赋码、自动流转交付
票面信息
基本内容
动态二维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
在现行增值税发票基础上进行了优化
特定内容
满足从事特定行业、经营特殊商品服务及特定应用场景业务(以下简称特定业务)的纳税人开具发票的个性化需求,税务机关根据现行发票开具的有关规定和特定业务的开票场景
稀土、卷烟、建筑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
全电发票试点纳税人在开具全电发票时,可以按照实际业务开展情况,选择特定业务,将按规定应填写在发票备注等栏次的信息,填写在特定内容栏次。特定业务的全电发票票面按照特定内容展示相应信息,同时票面左上角展示该业务类型的字样
税收优惠
法定免税
农牧业
农业生产者销售
自产农产品
外购农产品
"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离词养,纳税人收回再销售
“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是指纳税人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纳税人回收,纳税人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
这也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
饲料、种子、肥料、有机肥
豆粕、宠物饲料、饲用鱼油
9%
其它柏类饲料
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 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动物诊疗机构提供的动物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和动物绝育手术)
、动物诊疗机构
现代服务-物流
航空公司飞机播撒农药服务
国有农用地、土地使用权转让(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
古旧图书
图书9%
避孕药品和用具
进口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试验、教学+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进口的仪器、设备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外国个人、企业
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残疾人专用
企业、残疾人个人
试点企业进口自用设备(包括机器设备、基建物资和办公用品)时,暂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不免其他税)
对卫生健康委委托进口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特定免税
销售活动
销售货物
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和大豆
并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他粮食企业
粮食用于军队用粮、救灾救济粮、水库移民口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粮
其他方面
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
批发、零售环节
蔬菜、鲜活肉蛋
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 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
图书
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
应当分别核算,进项扣除比例/免税收入比例
进口货物
为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高等学校、北京图书馆免税进口的图书、报刊等资料
抗癌药品、罕见病药品,减按3%
简易计税,并不免税
销售劳务服务
老幼病残婚丧
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婚姻介绍服务;殡葬服务
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
教育文化
学校学历教育、境外+境内中外合作办学
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
国家不承认学历
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赞助费
学生勤工俭学
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第一道门票收入
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门票收入
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
社会团体收取得会费
其他费不属于征税范围
随军家属就业(3年内免税)
军队转业干部就业(3年内免税)
台湾航运公司、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
直接或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对铁路系统内部为本系统修理货车的业务
对法律援助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获得的法律援助补贴
2023新增
人民法院诉讼费
销售无形资产
个人转让著作权
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的价款应当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
企业所得税技术转让
500万以下免税
以上的部分减半
用的是所得额(收入-成本)
个人出租住房(包括个体工商户)
5%减按1.5%
租卖不动产
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
<2年
全额征税5%
炒房倾向
≥2年
北上广深豪华住房差额(扣除购置原价)5%
其余免税
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土地
土地所有者出让(租出去)土地使用权 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土地所有者依法征收土地,并向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及其相关有形资产、不动产补偿费的行为)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让、转让或收回自然资源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
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
金融、保险
利息收入
国家助学贷款,国债、地方政府债,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心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外汇管理部门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
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
鼓励外国投资
农户小额贷款 (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
金融机构
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单独核算)
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 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提供再担保的收入
被撤销金融机构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财产清偿债务
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在保险监管部门出具备案回执或批复文件前取得的保费收入) +境内保险公司向境外保险公司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再保险
金融商品转让收入
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委托境内公司买卖我国证券
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
通过沪港通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
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封闭式,开放式)
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
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金融机构和银行、银行之间、金融机构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
单位、个人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3年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差价收入
统借统还,企业集团内部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
综合题
高于利率水平,全额
海南离岛免税店销售免税商品
专票
对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
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销售离岛免税商品
兼营应征增值税、消费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离岛免税商品和应税项目的销售额
非离岛、禁止、限制出境物品
进口岛航班加注保税航油(没交税就进来了)
免征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自愿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可在报关时提出
拿到完税凭证抵扣
临时减免项目
经营公租房
租金收入应单独核算
文化企业
电影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
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
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
看个电视而已也不贵
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和印刷收入
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社区家庭服务业
社区养老、托育、家政
边销茶
国产抗病毒药品
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
卫生健康委委托进口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
既向城镇居民供水,又向农村居民
向农村居民供水收入占总供水收入的比例免征
无法提供数据,不得享受
科普单位+科普活动门票收入
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利息收入
货物期货交割
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货物期货品种保税交割业务
扶贫货物捐赠
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政府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
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可继续适用
同企业所得税辨析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
全额退还
应于首次申报退税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备案手续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展 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
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减免
2023年新增
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
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
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
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
2023年新增
自 2022 年 9 月 1 日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 50% 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 100% 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 4个月。
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 2021 年 11 月、12 月,2022 年 2 月、3 月、4月、5 月、6 月(按月缴纳)或者 2021 年第四季度,2022 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缴纳)已按规定缓缴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简易征收
应当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不是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为维护购买方纳税人的进项抵扣权益,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纳税人应当再为其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不得开具专票
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
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
2023年新增
允许企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售 持有时间少于1年的二手车达到3辆及以上
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拍卖企业等不得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2023年1月1日起
特殊区域优惠
注册在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内的企业 提供交通运输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仓储服务
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注册在广州市的保险企业 向注册在南沙自贸片区的企业提供国际航运保险业务
2020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出口货物保险
跨境应税行为
以出口货物为保险标的的
产品责任保险
产品质量保证保险
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图书批发、零售
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增值税即征即退
取得增值税发票
应纳增值税(实际税负)=销售额*适用税率-进项
原理
应缴纳税额=销售额*3%
超过部分即征即退
超过部分退税额=应纳增值税-销售额*3%
应退税额=增值税应纳税额(实缴增值税=销项-进项)-销售额*3%
销售额*(适用税率-3%)-进项
超过3%的部分
软件产品(含嵌入式)
软件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生产
进口后本地化改造(重新设计、改进、转换)
单纯汉字化处理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 【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
应当分别核算,否则不得享受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不适用
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
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分摊
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不得分摊
应将选定的分摊方式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自备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
管道运输服务
9%征收退6%
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售后回租服务
动漫产业
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
动漫软件出口
免征
超过6%的部分
飞机维修劳务
安置残疾人员
每月应退=本月安置残疾人数×本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
按人头限额即征即退
超过50%的部分
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
条件
①纳税信用级别不为C级或D级: ②电请退税税款所属期前6个月不存在被环保、税务处罚等·····
应建立再生资源收购台账
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项
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
危险废物的,应当取得省级或市级·····经营许可
自不符合上述规定标准的当月起,不再享受
2022新增
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政策的增值税退税款 对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一概不可退还→认的是增值税已实现依据
起征点
达到起征点全额
仅限于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本地,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月10万以下 季30万以下
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 季销售额30万元以下(含本数)
看小规模纳税人是按月还是季纳税
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 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
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
不动产要纳税
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 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
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免征
其他个人
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
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
扣减增值税、附加等税
退役士兵、重点群体(建档立卡、失业登记)创业就业从事个体经营
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
12000/12*实际经营月份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重点群体 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确定定额标准
减免税的规定(★)
兼营免税、减税
应当分别核算
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36个月不得再申请免税
开始纳税的时间次月起
不得选择性放弃免税
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备案制
税务机关批准
放弃免税权的纳税人符合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尚未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应当认定
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
放弃免税权不受“36个月不得享受减免税优惠限制”
仅对当次代开发票有效,不影响以后申请免税代开
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可以选择适用
境外退税优惠政策
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馆员在华购买货物和服务退税
购买除车辆和房外的货物和服务,含税价格超过18万元人民币的部分
车、房
水电气、日常生活
金融服务
非合理自用范围
免税服务
车辆、房屋
货物单张发票小于800元 服务小于300
应退=发票金额(含税)/(1+%)*%
专业税务机关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
享受退税的人员
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
境外旅客
退税物品
本人在退税商店购买的个人物品
随身携带、随行托运出境
禁止、限制出境、免税物品
同一日,同一退税商店,退税物品达500元,离境距离购买日不超过90天,尚未使用
应退增值税额=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退税率
机场退税人员不专业,直接拿小票金额
税率13%→退税率11%
税率9%→退税率8%
小规模
退税币种为人民币
现金退税和银行转账退税
退税额未超过10000元的,可自行选择退税方式 退税额超过10000元的,以银行转账方式退税
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运输船舶
征税范围
纳税环节
生产
源头环节
委托加工
进口
→批发→销售→消费者
一般情况:规定环节只征一次,后续流转不再征税
虽然是销售方交税,但是购买方支付的钱(价内税)
消费者不是纳税人 只是税负转嫁到了纳税人
男人爱的:烟酒车油高尔夫 女人爱的:首饰珠宝化妆品 恋爱:烟花游轮送手表 结婚:筷子地板电涂料
三男两女去开车、两高两木一游艇、还有电池和涂料
劫富济贫、可有可无、炫富、不是生活必需品、非日常
不含税销售额(默认指不含增值税,含了消费税)
注意万元
烟
卷烟
每条不含增值税
>=70元→甲类卷烟
56%+1箱150元
<70元→乙类卷烟
36%+1箱150元
甲条70
批发环节加征
11%+1箱250元
1箱250条,每条200支(50000支)
电子烟
2023新增
按乙类36%+批发加征11%
复合计征
雪茄烟
外购不能扣(税务总局规定)
烟丝
单一环节,从价计征
烟叶
酒
啤酒、果啤
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设备生产、自制的啤酒
按甲类
每吨不含增值税(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
无论押金是否逾期都计入(确定税率用的)
>=3000元→甲类啤酒
1吨250元
<3000元→乙类啤酒
1吨220元
甲吨3000
包装物押金不包括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的押金
黄酒
从量计征
白酒、粮食白酒
20%+1吨1000元(2000斤(500g)
其他酒:葡萄酒
从价计征10%
包装物押金取得征
调味料酒(日常),酒精(医用、食用)
配制酒
以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具有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且酒精度低 于 38 度(含),或以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低于 20 度(含)的配制酒
按“其他酒”10%
其他配制酒
按白酒
成品油
不可再生
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重油、渣油)
柴油
生物柴油
利用废弃油为原料生产 + 纯生物柴油
生物废柴
变压器油、导热类油等绝缘油
专业用
航空煤油(暂缓征收)
作为燃料、动力及原料消耗掉的
以回收的废矿物油为原料生产
从量计征
小汽车
乘用车(燃油汽车)
中轻型商用客车
其他(大型)商用汽车、大客车、货车
超豪华小汽车(每辆不含税价格≥130万元)
零售加征10%
电动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卫星通信车
专用(日常也能用:兼用)
轮胎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镶嵌)金银铂钻
仅零售环节5%
珠宝玉石、宝石坯、人造、合成宝石、镀、包金、银
生产销售、进口、委托加工10%
零售不征
高档化妆品
舞台、戏剧、影视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
普通护肤护发品
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 10 元 / 毫升(克)或 15 元 / 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
包含成套化妆品
高档手表
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10 000元
手表配件
高尔夫球及球具
高尔夫球、球杆、球包(袋)、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
高尔夫球车、帽子、球衣
日常能用(车+衣服)
摩托车
气缸容量≥250ml
小于250ml
排量大的
游艇
机动:内置发动机
非机动:无动力艇、帆艇、娱乐摩托艇
鞭炮、焰火
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木制一次性筷子
未经打磨、倒角
竹制、反复利用
同时满足木制和一次性
实木地板(复合地板、漆饰板)+未涂饰地板(白坯板、素板)和漆饰地板
电池
铅蓄电池
XX原电池、XX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
但属于征税范围
涂料:挥发性有机物
>420克/升
≤420克/升
计税依据
征不征消费税
征不征税,看销售方身份
从量/从价/复合
注意销售量多少吨
能不能同环节抵扣
从价计征
全部价款
价外费用
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
无论何种名义
包装物(无论是否单独计价)
包装物押金
含税价
白酒、其他酒
取得征
逾期时
白酒其他酒取得交
啤酒、黄酒
啤酒黄酒消费税(取得/逾期都不征) 但要交增值税
啤酒、黄酒从量计征,包装物押金不作为计税依据,是否逾期无关 但是判断啤酒类别(甲乙类)要考虑(无论押金是否逾期) 逾期的时候只计算增值税,不计算消费税
一般
逾期 />1年
其他逾期征
啤酒生产企业销售啤酒
以关联企业的啤酒销售公司对外的销售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
向其关联企业的啤酒销售公司销售的价格
原则上消费税税基和增值税税基是一致的,均为包括消费税但不包括增值税的销售额
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适用税率(单位税额)
销售数量确定
直接销售→销售数量
自产自用→移送使用数量
委托加工→收回数量
进口→海关核定
啤酒、黄酒、成品油
复合计征(从价从量)
搭梯子
组价:【销售数量*成本*(1+成本利润率)+从量】/(1-消费税%)
从价从量要匹配多少税
从量→价格 最后从价
纳税:组价*消费%+从量
卷烟(生产、进口、委托加工和批发环节) 白酒(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环节)
特殊规定
白酒最低计税价格
生产企业→销售单位→对外销售
生产企业:实际销售价格VS【最低计税价格: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
70%是确定要不要核定
不能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的60%(统一核定比例)
自行申报,税务机关核定
仅零售环节
卷烟最低计税价格
卷烟生产企业在生产环节销售的 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
生产企业:实际销售价格VS【最低计税价格:批发环节销售价格×(1-批发毛利率)】
生产企业→批发→对外销售 倒推批发环节成本价(采购价)
不能低于批发企业对外销售价格
批发环节销售价格 →所有卷烟批发企业销售的该牌号、规格卷烟的数量、销售额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批发→对外销售的卷烟
1箱250条,每条200支
计算每条的价格→确认甲、乙类
未经国家税务总局核定计税价格的新牌号、新规格卷烟,生产企业应→调拨价格申报纳税 已经国家税务总局核定计税价格的卷烟,实际销售价格VS最低计税价格
孰高
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
最高销售价格
增值税→按平均价格
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
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
电子烟生产、批发
2023新增
纳税人
境内生产(进口)、批发电子烟的的单位和个人
生产环节
生产企业→批发企业
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取得或经许可使用他人电子烟产品注册商标(销售资格)
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
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
有销售资格
只从事代加工电子烟产品业务
但应当分开核算
没有销售资格
批发环节
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营电子烟批发业务的企业
进口
组成计税价格
计税依据
代销方式销售
按照经销商(代理商)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的销售额
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从事电子烟代加工业务
应当分开核算持有商标电子烟的销售额和代加工电子烟的销售额 未分开核算的,一并缴纳
出口电子烟,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
将电子烟增列至边民互市进口商品不予免税
税率
从价定率
生产(进口)环节 36%
批发环节 11%
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电子烟产品
生产/进口/委托加工销售(源头)--→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
应纳税额
生产销售环节
生产出来了 但销售才纳税 生产商→批发商→消费者
生产目的后续销售 (生产环节难监控,纳税义务后置)
生产企业的销售环节
不按生产数量 而是按照销售数量
直接对外销售
从价定率
超豪华小汽车
零售环节加征
金银铂钻
只在零售环节征
从量定额
啤酒、黄酒、成品油
复合计税
白酒
卷烟
批发环节加征
除卷烟、超豪华汽车都是单一环节交税
其他都是生产、进口、委托加工征税 没有零售、批发环节
其他
生产、进口、委托加工
特殊环节
零售环节
金银首饰 (金银铂钻)
进口不征 出口不退
城建税也是
包装物无论是否单独计价→销售额
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
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全部价款(差额)
同增值税
既销售金银首饰 又销售非金银首饰
未分别核算
生产环节销售,一律从高适用
零售环节销售,一律按金银首饰
委托方带料加工(受托加工)
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
→组价=(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
组成成套(自产+外购)消费品→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全额
5%
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金银铂钻
不可扣除生产环节已纳税款(跨环节)
按纳税人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
→组价=购进原价×(1+利润率)÷(1-消费税%)
纳税人为生产企业时
“购进原价”为生产成本
“利润率”一律定为 6%
只在零售环节征
超豪华小汽车加征10%
每辆零售价格≥130万(不含增值税)
税率10%,考试不给
车辆购置税10%
国内汽车生产企业直接零售给消费者
应纳税额=销售额×(生产环节消费税税率+零售环节10%)
同时缴纳生产环节+零售环节
卷烟批发加征
从事卷烟批发业务
生产商→批发商
批发企业之间互相销售
批发对批发不征
批发对零售(商业企业)
不可扣除生产环节已纳税款(跨环节)
11% 加 0.005 元 / 支(250 元/ 标准箱、1 元 / 标准条)
自产自用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链条没断
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消费税
还没有销售,移送不缴纳,销售再缴纳
例:卷烟企业生产烟丝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烟丝不缴纳消费税 只对最终生产的卷烟征收消费税
用于其他所有方面
视同销售
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
增值税
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
用于换取货物、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
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
换、投、抵
范围比增值税广(链条容易断) 移送使用时缴纳,最终销售不缴纳
链条断了
产品质量检测属于生产环节的一道工序(还没生产出来)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作为生产最终应税消费品的直接材料,并构成最终产品实体的应税消费品
销售额的确定
自己当期同类消费品的售价
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按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甲类、乙类)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
当月无销售,按同类消费品上月或者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
小题之间联系
组成计税价格
复合计征
从价定率
组成计税价格=(生产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价内税
从量计征
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对于外购的
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
外购电池、涂料大包装改成小包装 外购电池、涂料不经加工只贴商标的行为,视同应税消费税品的生产行为
视同销售销售时缴纳
买来之前已经交过税了
单一环节征收,销售不征了
委托加工和委托代销要区分
委托加工受托方代收代缴在受托方所在地
委托代销还是委托方在自己所在地缴纳
委托加工环节
要征消费税
定义
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辅助材料费
委托方是纳税人(委托方机构所在地),受托方是代收代缴义务人
按照受托方销售自制 (属于受托方销售自产)
受托方是纳税人
(1)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
(2)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
(3)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
实质是受托方自己名义加工生产
受托方
代收代缴
个人(含个体工商户)
委托方收回后缴纳(委托方机构所在地)
非个人
按受托方同类价→向委托方交货时组成计价代收代缴(受托方机构所在地)
代收代缴的可以用来抵扣
未代收代缴
要求委托方补缴
委托方收回已经销售的
按销售额(量)补征
尚未销售或用于连续生产
组成计税价格(委托加工业务的组价)
对受托方处以罚款: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
委托方收回后销售
VS受托方委托加工计税价格(组价:材料成本+加工费+代垫辅料)/(1-消费%)
*比例→VS实际销售价
直接出售
不加价(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
加价出售,准予扣除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数量不变,只对从价部分增加的征税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新的应税消费品纳税,
准予扣除受托方代收代缴(仅限特定消费品)
计税依据
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不用题目瞎告知的
组成计税价格
VS实际销售价格
从价定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复合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材料成本(入库前运费+其他费用)、加工费(代垫辅助材料)
进口环节
直接组价
从价定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比例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买价+入境前费用
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数量×定额税额
复合计征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进口数量×定额税率
从价+从量
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抵扣 扣除外购、进口、委托加工(上一环节)已纳税 注意题目使用的比例,另一部分不能扣除
外购
8+1
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高档化妆品 珠宝玉石、鞭炮、焰火、高尔夫球杆、 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成品油 +从葡萄酒生产企业购进、进口葡萄酒
抵扣的是已税XX→查表税率
已税珠宝玉石
→金银铂钻(零售环节征税)
跨环节
→贵重珠宝
生产环节卷烟已纳税款→批发环节
跨环节
溶剂油、航空煤油
雪茄烟
啤酒生产集团内部企业间 用啤酒液连续灌装生产的啤酒
当期准予扣除=生产领用数量(期初库存外购买价+当期购进买价-期末库存买价)*消费税税率
减少部分
委托加工收回
8
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高档化妆品 珠宝玉石、鞭炮、焰火、高尔夫球杆、 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成品油
和外购相比少了一个葡萄酒 也就是所有酒都不能
当期准予扣除=期初库存委托加工已纳税款+当期-期末
雪茄、酒、手表、涂料、电池 旧表吐(涂)电2车1艇 跨环节不能扣→金银箔钻(加征)
仅外购、进口葡萄酒可以扣除
外购允许抵扣的
当期实际生产领用的
用多少抵多少
只涉及同一税目中的购入应税消费品的连续加工
不能跨税目、环节
可结转抵扣(资源税同)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已纳税款 =外购买价/当期生产领用数量 × 消费%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或数量=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或数量+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或数量-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或数量
剩余部分
消费税抵扣仅限于同为生产、进口和委托加工环节,跨环节不得抵扣
生产/进口/委托加工销售(源头环节)--→批发商A--→批发商B--→零售商--→消费者
征收管理
进口
报关进口时缴纳消费税
海关代征
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为进口人或其代理人
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 15 日内缴纳税款
出口
一个客观题
免税并退税
外贸企业购进直接出口/委托代理
倒买倒卖
消费税应退税额=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退税计税依据×比例税率+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退税计税依据×定额税率
海关审定价
免税但不退税
生产企业/委托代理
生产环节没有交过消费税,不允许在内销抵扣
不免税也不退税
除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商贸企业)
一律不予免税和退税
纳税义务人
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品、销售特定消费品
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进口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为电子烟进口环节纳税人
2023新增
进口
进口人或其代理人
个人携带→携带入境者 邮寄入境→收件人
委托加工
委托方为消费税纳税人
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受托方为个人
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自行缴纳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
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
零售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从事卷烟批发
征税环节
生产、进口
金银铂钻
计入成本价
委托加工收回
零售(金银箔钻、超豪华小汽车加征)
移送使用
自产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批发(卷烟加征)
烟丝和雪茄烟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销售
④其他结算方式
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②预收货款
发货当天
③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
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当天
①赊销和分期收款
合同约定*比例→发货当天
直接收款
自产自用
移送当天
委托加工
提货当天
受托方交货当天
除了委托加工 其他的与增值税相同
还是要跟→增值税专用发票(NO1)
纳税地点
销售及自产自用
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
到外县(市)销售、委托外县代销
委托方机构所在地
委托加工
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
受托方为个人、个体工商户
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
除了正常委托加工在受托方,其余全是委托方
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
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经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
除另有规定
纳税期限
以1个月或1个季度
15日内
同增值税
以1、3、5、10、15日
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
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出口退关或被国外退货:复进口时已予以免税的,可暂不办理补税,待其转为国内销售的当月申报缴纳消费税.
税收优惠
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境的下列货物,在进境时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其他担保的,可以暂不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并应当自进境之日起 6 个月内复运出境;经纳税义务人申请,海关可以根据海关总署的规定延长复运出境的期限
①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 ②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 ③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④开展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⑤在上述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 ⑥货样; ⑦供安装、调试、检测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工具; ⑧盛装货物的容器; ⑨其他用于非商业目的的货物
上述所列暂准进境货物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复运出境的,海关应当依法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其他暂准进境货物,应当按照该货物的组成计税价格和其在境内滞留时间与折旧时间的比例分别计算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原因,由进口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者更换的相同货物,进口时不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被免费更换的原进口货物不退运出境的,海关应当对原进口货物重新按照规定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在人民币 50 元以下的一票货物
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在海关放行前损失的进口货物
对油(气)田企业在开采原油过程中耗用的内购成品油
2023新增
全额返还
生产企业自产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
对使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的企业(以下简称使用企业)购进并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
全额返还
但还是免征
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的货物
按海关认定进口货物受损后的实际价值确定
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免征增值税+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