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刑法总论5—犯罪构成
刑法总论,本图内容主要包括犯罪构成的概念、特征、意义、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区分,以及犯罪构成要件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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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总论5—犯罪构成
说明
符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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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背诵
不用背,理解
非常重要
重要/答题素材
知道,了解
重要概念
概念形式 : 【A】指xxxxx
判断题考点/容易混淆
不重要
×可以略过
+一些补充/拓展内容
eg举例
作者说
不同课程或参考书的体系基本一致,标注的重点可作参考
5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的概念及特征
犯罪构成的历史渊源
奴隶、封建社会
因采集权、专制,是否构成犯罪由执掌政权人说了算,不可能限定构成犯罪的条件,故无犯罪构成理论。
资本主义社会
实行罪刑法定原则,使犯罪构成理论有了产生的基础,也随人们认识的深化,故在上世纪初形成了犯罪构成理论。
从资产阶级犯罪构成理论的历史发展过程看,尽管关于犯罪构成的概念和内容一直在争论,但总的趋势是逐步扩大构成要件的内容,把更多的要素列入构成要件之内,并且强调构成要件的主客观要素的联系和统一,强调构成要件的整体性和统一性。
大陆法系历史形成和现采用的是三阶层犯罪构成理论,英美法系是采双层次犯罪构成理论体系。
【犯罪构成】指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的有机整体。
特征
1. 整体性
犯罪构成是一系列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紧密结合的有机整体
2. 抽象性
作为犯罪构成的诸共同要件是从决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众多事实中抽象出来的
3. 法定性
具体犯罪有哪些构成要件是由刑法所规定的
犯罪构成的意义
可以通用于四要件的意义
(1)犯罪构成是划分罪与非罪的标准
(2)犯罪构成是区分此罪与彼罪的标尺
(3)犯罪构成是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根据
(4)犯罪构成是刑法科学发展的基础
(5)犯罪构成是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
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
【犯罪构成】是指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的有机整体。
【犯罪概念】是对犯罪的内涵和外延所做的确切、简要的说明。
1.二者的联系
犯罪概念是规定犯罪构成的基础,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具体体现。犯罪概念决定犯罪构成,犯罪构成表现犯罪概念,二者是内容与形式、抽象与具体的关系
2.二者的区别
(1)揭示的内容不同
犯罪概念回答什么是犯罪,所揭示的是一切犯罪的共同本质;犯罪构成回答构成犯罪需具备哪些条件。
(2)属性不同
犯罪构成是具体的,有多少个犯罪就有多少个犯罪构成,其体现的是个性;犯罪概念是抽象的、一般的,是任何犯罪均具有的特征,其体现的是共性。
(3)发挥的作用不同
犯罪构成的作用除区别罪与非罪外,还有区分此罪与彼罪的作用;犯罪概念的作用只区别罪与非罪。
犯罪构成要件
概述
【犯罪构成的要件】指犯罪构成中所包含的各种构成要素。
犯罪构成的基本单元
特征
(1) 犯罪构成要件是说明行为社会危害性程度的标尺
(2) 犯罪构成要件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要素
分类
犯罪构成的要件属于外部的客观的还是内部的主观的
相互区别又密切联系:1.客观要件是主观要件的外在表现,换言之,犯罪行为是行为人的犯罪意思的外化。所以行为人的犯罪意思,可以通过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以及与该行为有关的客观事实揭示出来。因此,客观要件即行为人的危害行为和有关事实,是认定主观要件即行为人的罪过形式(故意或过失)的科学根据。2.主观要件则是客观要件的内部动因,换言之,行为人的犯罪意思是支配、决定其实施犯罪行为的原因或动力,行为人有什么样的犯罪意思,他就会实施什么样的犯罪行为。所以了解主观要件即行为人的主观意思,才可能对客观要件即行为人的行为性质作出正确的判断。
客观的要件
【客观要件】指形成犯罪构成内容的、表现于外界的、离开行为者的意识而独立的、能够认识其在外部存在的要件。如犯罪客体、犯罪对象、犯罪行为、犯罪的时间、地点等。
内容
犯罪客体
客观要件
危害对象、行为、结果、行为时间、地点方法等
主观的要件
【主观要件】指形成犯罪构成内容的、说明实施犯罪的行为人的和存在于行为人内部的心理的要件。如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等。
内容
犯罪主体
年龄、刑事责任能力、特定身份等
犯罪人主观要件
故意、过失(统称为罪过);目的、动机等
是否要经过价值判断
【记述要件】指只需根据对事实的认定就能确定(无需价值评价)的要件
较明确、易认定,如人、汽车、船只等。
【规范要件】指要由法官根据社会文化和法律评价以后才能确定的要件
不明确、难以认定,如淫秽书籍、配偶、国家工作人员、猥亵、【毒品(笑气)】等。
立法要尽量采记述要件,才更有利于罪刑法定原则贯彻。
理由: 1.记述的要件经过对事实的认识即可确定,规范的要件需要经过价值判断活动才能认定。价值判断是判断者的主观心理活动,随意性大,因而导致差异性较大,不利于法制统一,有损法律的权威。 2.刑事立法是复杂的,要反映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事物,记述的要件和规范的要件都是社会生活现象的反映。在社会生活中既然存在规范的要件所反映的现象,那么它在刑事立法上就是完全无法避免的;在立法技术上有时也需要规范要件。所以我们只能说规范的要件尽可能少用,但不能说不用规范的要件,否则就脱离社会生活实际与刑事立法实际。
规范要件与记述要件
相同
都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都是社会生活现象的反应
不同
(1) 规范要件不明确难以认定;记述要件明确,易于认定
(2) 是否需要价值判断不同:规范要件需要法官进行价值评价;记述要件无需价值评价
(3) 价值蕴含和内容不同:规范要件具有多元性与时代性;记述要件具有通识性
此事实是否为每个犯罪均必需
【共同要件】指每一个犯罪构成必须具有的、不可缺少的要件。
【选择要件】指不是每一犯罪构成必须具有的,而只是一部分犯罪构成必须具有的要件。
刑事责任能力和犯罪客体、罪过(故意、过失)、危害行为是每个犯罪均必需具备的,为共同的要件,其余为选择的要件。
某一具体犯罪构成的要件还是一些犯罪构成共同存在的要件
一般要件与具体要件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共性与个性的关系。一般的要件存在于具体要件之中,是具体的要件的高度概括,反映了各种具体的要件的共性。具体的要件是一般的要件的具体表现。 例如,危害行为是一般的要件,杀人行为、伤害行为、盗窃行为、抢夺行为等是具体的要件,作为具体的要件,它们是各不相同的,但它们都具有危害行为的共性。而作为一般的要件的危害行为,正是通过各种各样的诸如杀人行为、盗窃行为等等具体的要件表现出来,但不能说杀人行为、盗窃行为就是一般的要件。 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少数要件如犯罪主体——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分则条文未作规定,如关于故意杀人、盗窃罪等就是如此。在这种情况下,总则中规定的一般的要件,也就成为该犯罪构成的具体要件。在总则中深入研究一般的要件,有助于分析分则中具体的犯罪构成的要件。
【具体要件】指某一具体的犯罪构成所必须具备的要件。(个罪)
例如,《刑法》第385条规定的受贿罪,其犯罪构成的要件是:(1)国家工作人员;(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3)索取或非法收受;(4)他人财物;(5)为他人谋利益。再加上总则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故意等,就是受贿罪的犯罪构成的要件。
【一般要件】指在一些犯罪构成中共同存在的要件。(类罪)
它是从具体要件中抽象出来的,是与具体的要件相对而言的。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犯罪构成的一般要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要件:(1)犯罪客体;(2)犯罪客观方面;(3)犯罪主体;(4)犯罪主观方面。
一般要件与共同要件不同,一般要件包括共同要件和选择 要件
内容与排序
内容(要素)
在现实生活中的犯罪行为是有机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构成要件之间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 相互联系,是指任何一个犯罪构成要件都不能离开其他要件而单独存在,任何一个构成要件都要以其他构成要件的存在作为自己成立的前提。 相互制约,是指任何一个犯罪构成要件的存在范围都不能超越其他构成要件的存在范围。
【犯罪客体要件】是用以说明某种犯罪危害了什么利益的要件,也是说明某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之有无的要件。
犯罪的本质特征在犯罪构成要件体系中的最集中反映。
【犯罪客观要件】反映行为人的外在表现形式,它是用以说明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是通过行为人什么样的行为受到侵犯,在怎样的情况下受到侵犯,以及受到了何种程度的侵犯的要件。
是刑法规定的、决定某种犯罪行为客观方面的性质及其表现形式的事实特征的总和。
【犯罪主体要件】是用以说明某种对社会有严重危害性的犯罪行为是由何人实施的要件。
【犯罪主观要件】反映的是行为人内在的心理活动,它是用以说明犯罪的行为人是在怎样的心理状态支配下实施某种犯罪行为的要件。
以行为人实施某种行为时对自己的行为的认识状态和控制状态为主要内容
排序
采取“四要件说”,犯罪构成共同要件的顺序与表述就应当是:犯罪客体要件、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体要件、犯罪主观要件。
理由
犯罪构成要件的排列不只是一个形式与逻辑顺序问题,而是一个关系到人权保障、刑法学研究方向与犯罪构成理论深化的问题,传统的排列顺序具有妥当性。
1.坚持从客观到主观这一认定犯罪的顺序是保障公民权利免受侵害的要求。
2.犯罪客体、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体、犯罪主观要件的排列顺序更为合理,这是按照司法机关认定犯罪的顺序、途径排列的。作为认定犯罪的一般过程,首先进入人们认识视野的是犯罪客体,其次才是犯罪行为,再次便需要查明实施侵害的行为人是否符合犯罪的主体要件,最后还必须确定行为人是否具有罪过心理。
从主观到客观的顺序是按犯罪发生过程排列的,但刑法学不是犯罪学与犯罪心理学,不应具体研究犯罪发生的过程;刑法学要为司法机关认定犯罪提供理论指导,而司法机关不可能按犯罪发生的过程认定犯罪。
3.采取“四要件说”,将客体放在前面就有利于其他构成要件的确定,有利于犯罪构成理论的深化。
刑法规定犯罪构成是为了保护犯罪客体,明确了刑法规定某种犯罪构成的具体目的,才能确定犯罪构成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