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第六节:民事法律行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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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21-02-25 14:16:59第六节:民事法律行为(1)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概念:
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是民法中最为核心的制度之一。
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的行为。
特点: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
首先,必须是民事主体实施的行为。
其次,民事法律行为应当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成立、变更、终止)
是通过意思表示而实施的行为。
意思表示:向外部表明意欲发生一定私法上效果之意思的行为。
这也是民事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根本区别,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要件。
是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的行为。
无论当事人旨在通过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达到何种目的,只要当事人达成的民事法律行为,依法成立并生效,就会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
所达成的法律上的效果,仅仅是产生私法上的效果,即导致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这种变化可能是当事人所预期的,所希望的。)
但如违法、违反公序良俗,则可能难以产生预期的法律效果。
分类:
意思表示的民事主体数量
单方法律行为
指根据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能成立的行为。
因行使个人权利而实施的单方行为,而该行为仅发生个人权利的变动,如无主物先占,抛弃所有权和其他物权等。
该行为涉及他人权利的发生、变更、消失,如授予代理权,授予处分权,立遗嘱和抛弃继承、委托代理的撤销等。
双方法律行为
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法律行为。
典型形式是合同。
多方法律行为
又称共同法律行为,它是基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
例如设立公司章程,合伙协议。
不同之处
实施共同法律行为时,当时所追求的利益是共同的,而在双方法律行为中当事人的利益是相对的。
实施共同法律行为时,共同的意思表示的达成,需要多数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双方法律行为只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的决议,该决议行为成立。
决议行为:指由一般的企事业单位依据法律和章程所作出的决议的行为。与一般民事法律行为,虽然都是一些表示产物,但存在区别。
主体不同
是否需要意思表示一致不同
只要符合法律和章程规定的程序所作出的决议决议,行为即使没有得到所有成员的同意,也能够产生效力。
对于一般民事法律行为而言,必须各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否则无法成立。
是否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表决不同
决议行为必须按照法定或约定的程序作出,如按照多数决定,少数原则作出决议。
意思表示。
是法律行为的核心
概念:指行为人将其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内在,表示于外部的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之所以能产生当事人追求的私法效果,就是因为其作出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因此国家赋予该意思表示以法律上的拘束力。
生效的几种情形。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生效: 又称需要受领的表示意思,指对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
作出方式:
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直接以对话的形式发出意思表示。
生效:只有在表意人的意思表示,被相对人知悉,否则不生效。
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当事人已对话以外的形式发出意思表示。
生效:是否到达相对人。
到达:指根据一般的交易观念,已经进入可以了解的范围。 不意味着相对人必须亲自受到,只要意思表示已进入受理人的控制领域,并在通常情况下可以期待受理人能够知悉,视为为已经到达。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生效: 指意思表示没有相对人
由于没有接收方,表示完成时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依照所使用的词句/不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
意思表示的解释
原因、意义
是否要考虑对相对人的合理信赖予以保护;有相对人的需要保护,无相对人的不需要,更应该注重真实意思。
是否需要考虑受理人的理解水平不同
词句在意思表示解释中的作用不同。
有相对人的,要从一般情况下理解。
无相对人的,是探求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依据之一。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
两者区别: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指民事法律行为已具备了成立要件而客观存在。 如合同经过要约和承诺而形成了合意。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指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符合法定的生效要件,从而能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
性质不同: 成立只涉及当事人个人意识的问题,且基于自主自愿实施了一定的行为 生效意味着法律采取一定标准,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作出评价干预 构成要件不同: 成立:当事人、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当事人就意思表示达成合意。 生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 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 不成立,有过失的一方当事人应根据缔约过失责任制度,赔偿的损失。若已履行,则可要求对方返还已接受的履行。 无效,由于其根本上违反了国家意志,所以不仅要产生民事责任,还可能引起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生效条件: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如《婚姻法》结婚年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所有的民事法律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一定的判断和理解能力
可以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仅仅获得法律上的利益,而不负担法律义务或减损其既有的民事权利。
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其他民事法律行为要经过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后有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独立作出意思表示的能力。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其只能通过法定代理人代理其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真实的意思表示。
概念:
表意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
目的:
保障当事人的自愿、自主,充分实现私法自治。
否定意思表示不真实情况下,法律行为的效力。利于保护处于弱势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也利于维护交易的安全。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违反强制性规范行为无效,违反任意性规范并不当然导致行为无效。
违反无效。其弥补了法律规定的不足。对表面上未违反现行立法的禁止性规定,但实质上损害了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破坏了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和善良风俗。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概念:
指民事法律行为成立后是否能发生效力尚不确定,有待于其他的行为或事实使之确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特征:
已经成立,但因缺乏处分权或缺乏行为能力而效力并不具备。
若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如欺诈、胁迫,那么就可能转化为一个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虽然已经成立,但因主体缺乏缔约能力或处分能力,所以不完全符合有效的条件。
其并非完全无效,也非完全有效,处于一种效力不确定的中间状态。
与可撤销的法律行为不同,其在未被撤销之前是有效的。
无效的法律行为是自然无效,自始无效,效力待定,只是效力处于一种不确定的待定状态。
无效的法律行为,法律将确认无效的权力赋予法院和仲裁机构。 对效力待定的法律性来说,法院没有权力主动审查其效力。
区别
其效力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件,使之确定。
充分体现了私法自治的精神,并贯彻了鼓励交易的原则。有没有效力看你自己。把法律行为效力的确认权赋予当事人,排除法院干预。
类型: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法律行为。
“其他”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才生效。
无代理权人因无权代理而从事的法律行为。
无权代理,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仍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不发生效力。
无权代理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则为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无处分权,因无权处分而从事的法律行为。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即事后取得了有处分权人的追认,或取得处分权,该行为可生效。
效力的确定:
使效力确定的法律事实,包括两类:
行为:
真正权利人行使追认权。
追认指权利人对无缔约能力人、无代理权人,无处分权人。从事有关民事法律行为后的事后承认,如果相对人出于善意,对对方无行为能力代理权处分权的事是处于不知或不应置的状态。属于形成权。
善意相对人行使撤销权。
使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归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善意:指相对人对对方无行为能力,无代理权,无处分权的事实,处于不知或不应知的状态。
但行使撤销权必须及时,若超过合理期限,则丧失撤销权。
善意相对人行使催告权。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决定是否承认,或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