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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21-04-04 20:28:10《西方政治制度》行政管理本科全考点汇总
第一章 西方政治制度的历史变迁
古希腊城邦的政治制度
知识点
最著名和最具代表性的
雅典
斯巴达
叙拉古
城邦政治制度
君主制政体
贵族制政体(斯巴达)
民主制政体(雅典)
僭主制政体(叙拉古,存在时间最长,最恶劣)
雅典民主制的主要内容
公民大会(最高权力机关)
议事会
陪审法庭
拱顶石
十将军委员会
城邦
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建立的一种小型的城市国家
单独的城市为中心
周围乡村组成
雅典城邦民主制度的特征
直接民主
通过各种制度安排让所有的公民都有机会直接参与城邦事务的管理
抽签选官
抽签的办法被广泛地用于选择公职人员
轮番为治
使公民在一定范围内轮流担任某种官职
主观题
城邦的社会结构
城邦(名词解释) 城邦(city-state)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建立的一种小型的城市国家,即以一个单独的城市为中心和周围乡村组成的城市国家
雅典民主制的形成与发展
简述梭伦改革在政治方面的内容。(简答题) (1)按等级抽签选官。 (2)将公民大会提升城邦最高权力机关。 (3)创立“陪审法庭”作为雅典的司法机关。 (4)设立 400 人议事会。
雅典城邦民主制的内容和特征
1.简述雅典陪审法庭对官吏进行控制的方式。(简答题) (1)任前审查,即在官职候选人就职之前进行资格审查,如果认为某个候 选人不适合任职,可以由法庭取消他的资格。 (2)一个官员在***结束时可以责成他对他的所作所为向法庭做一次检查。 对于官员的违法行为,陪审法庭可以向公民大会提请公诉。 (3)每一个官员在***结束时,要专门查对他的账目和检查他经手的公款。
2.简述雅典城邦民主制的特征。(简答题) (1)直接民主,通过各种制度安排让所有的公民都有机会直接参与城邦事 务的管理。 (2)抽签选官,抽签的办法被广泛地用于选择公职人员。 (3)轮番为治,使公民在一定范围内轮流担任某种官职。
城邦民主制的意义与困境
1.试论述雅典城邦民主制的意义和局限性。(论述题) 一、雅典的城邦民主制,不仅曾大大地促进了雅典经济的发展,对雅典国家 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对于后世特别是西方政治发展和政治制度的型 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雅典城邦民主制度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古 代民主的典范,并且为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实践经验和理论资 源。 (1)主权在民原则 雅典的城邦民主制体现了自由平等的公民的主权,为后世民主政治理论提供 了一个主权在民的原型。 (2)法治原则 在古希腊的政治思想中,已经有了区分宪法与法律的观念,宪法是城邦的最 高法律准则,宪法是“城邦一切政治组织的依据”。 二、雅典城邦民主制作为历史上存在的一种制度,不可避免地有其历史的局 限和制度的局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雅典城邦民主制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是雅典城邦自由公民的民 主制度,就其城邦人口总数而言,仍是少数人的民主。 (2)在雅典居民的生活中,存在私人生活与公共生活的尖锐冲突。 (3)在雅典城邦民主政治制度下,在强调多数人裁定的时候没有相应地保 护少数人的权利,这很容易导致多数暴政。 (4)雅典城邦民主制的制度设计中大量采用了直接民主、抽签选举等形式, 其目的是为了实现人民的统治。但是,频繁举行的大规模集会不可避免会导 致民主质量的下降。
古罗马国家的政治制度
知识点
以罗马城为中心逐步发展起来的,通常可以划分为三个历史时期
王政时代
政治制度
库里亚大会
罗马的人民大会
长老会议
预决机构
王
主要是军事首长,身兼最高祭司和审理某些案件的审判长
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氏族
贵族是整个社会中最富有和最有权势的成员
图里乌的改革,标志着罗马氏族社会向罗马国家的转变
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
共和时代
政治制度
人民大会
森都利亚大会
特里布大会
转变为权利机关
元老院(罗马共和国时期最为重要的机构)
控制着最高权力
行政官员(包括执政官、独裁官、行政长官、监察官和保民官等)
由”王“转变
平民与贵族之间的斗争主要围绕土地问题(中心内容)、债务问题及政治权利问题而展开
帝国时代
屋大维获得了“奥古斯都”的尊号和“祖国之父”的称号
476年西罗马帝国的最后一个皇帝被废除,西罗马帝国灭亡
统治体制
元首体制
屋大维创立的一种个人独裁体制
四帝共治体制
君士坦丁体制
彻底的君主专制体制
奥古斯都体制(元首体制)
屋大维创立的一种个人独裁体制
保留共和制形式
等级君主制
是欧洲中世纪晚期封建割据君主制与专制君主制之间的过渡的一种政权形式。其特点是国王借助等级代表会议实施统治,所以又叫做等级代表君主制。
古罗马政治制度对后世的影响
形成了共和国的观念与制度形式
古罗马的混合政体启迪了后世的政治制度设计。
罗马法是古罗马留给后人的最宝贵的遗产之一。欧洲历史上第一部全面系统的法律是《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主观题
共和时代的政治制度
1.论述古罗马共和国时期主要行政官员的主要职权。(论述题) (1)古罗马共和国时期的主要行政官员有执政官、独裁官、行政长官、监 察官和保民官等。 (2)执政官是共和国的最高行政长官,由两人组成,两执政官职权相等, 互有否决对方的权力。执政官还拥有军事权,是罗马军队的最高军事长官。 同时拥有民政权,执行元老院和人民大会的决议。 (3)独裁官是国家处于紧急状态下由元老院任命的特殊官职。独裁官享有 最高军事权和民政权,但只能在一定的受委托的范围内行使,其权力的有效 期不超过 6 个月。 (4)行政长官是负责诉讼方面的最高长宫。由两人担任,分别负责罗马和 罗马以外的诉讼、审判事务,***一年。在特殊情况下,可代理执政官。 (5)监察官的主要职权是审查元老院的名单、进行公民调查、管理公共财 产和公共工程、监督公民道德等。 (6)保民官对其他官员的命令、元老院的决起有否决权,非经保民官撤销 决,该命令、决定不能生效。保民官代表平民说话,制约任何官员滥用职权, 保民官的人身权利神圣不可侵犯。
帝国时代的政治制度
1.简述古罗马的行省制度。(简答题) (1)行省制度是古罗马国家为统治征服地区而建立的一种管理制度。 (2)“行省”指意大利境外那些必须向罗马国家纳贡的属地。随着古罗马国 家的领地扩张,行省数目不断增加,遂形成相应的管理制度。 (3)每建一个行省,都有元老院制定治理该省的法规,确定该行省的区域 范围、城镇数目及行省居民的权利和义务,规定该行省应缴纳贡赋的品种与 数量。
2.奥古斯都体制(名词解释) 奥古斯都体制即古罗马的元首体制,是由古罗马帝国创造者屋大维(被尊称 为奥古斯都)创立的一种个人独裁体制。这种体制的特点是保留共和国的形 式,利用共和制的合法程序增加个人权力,元首实际上凌驾于元老院、 一 切官员和全体人民之上。
古罗马政治制度的影响
1.试论述古罗马政治制度对后世的影响。(论述题) (1)形成了共和国的观念与制度形式。古罗马共和国的基础是法律以及法 律规定的权利义务,这种共和国的观念和形式成为现代国家的一种重要形 态。 (2)古罗马的混合政体启迪了后世的政治制度设计。所谓混合政体就是结 合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三种制度因素而产生的一种新的政体形式。孟德 斯鸠在三权分立理论、美国独立后的政治制度设计,都不同程度地吸收了罗 马共和国的混合政体的制度精神。 (3)罗马法是古罗马留给后人的最宝贵的遗产之一。罗马法由市民法和万 民法两个体系组成。罗马法中所包含的重视民间私人权 利和主张私人平等 的精神,对于新兴的资产阶级民权思想的形成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在资 产阶级取得政权后, 又为资产阶级法律体系的建立提供了范本。
2.罗马法(名词解释) 罗马法,一般泛指罗马奴隶制国家法律的总称,存在于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它既包括自罗马国家产生至西罗马帝国灭亡时期的法律、皇帝的命令、元老院的告示、成文法和一些习惯法在内,也包括公元 7 世纪中叶以前东罗马帝国的法律。
封建君主制度
等级君主制(名词解释) 等级君主制是欧洲中世纪晚期的一种政权形式,封建割据君主制与专制君主 制之间的过渡形态。等级君主制又叫等级代表君主制,是国王借助等级代表 会议实施统治的一种政权形式
中世纪欧洲的政治制度
知识点
中世纪封建制度的形成
罗马帝国崩溃的直接原因则是日耳曼蛮族的大规模入侵
中世纪盛行的主要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是封建制度。
中世纪封建时期的西欧政治制度
封建君主制度
中世纪自治城市的政治制度
12世纪以后,意大利的威尼斯、米兰、热 那亚、佛罗伦萨等少数城市相继通过武力或赎买的方式,取得自治权
自治城市的政权组织形式
人身自由
司法自治
行政自治
基督教教会统治体系
13世纪,教皇通令西欧各国教会建立了宗教裁判所,成为罗马天主教会侦察和审判异端的机构
主观题
中世纪自治城市的政治制度
1.简述西欧中世纪各自治城市的自治特征。(简答题) 中世纪自治城市的特征就是自治,所谓自治具有三个方面的内容: (1)人身自由。城市居民摆脱了封建人身依附关系,享有人身自由,而人 身自由则是城市市民从事工商业活动的前提。 (2)司法自治。城市摆脱领主司法权和传统法律的束缚,成立了自己的法 庭,制定了符合商业关系的法律程序。 (3)行政自治。城市通过自己的选举,产生议会和公职人员,组织行政自 治机构,建立独立的税收财政系统来实现自己对城市事务的管理。 总之,自治城市作为一个整体享有独立的行政、司法、财政以及对外宣战和 媾和等权利。
现代西方政治制度的形成
知识点
近代西方政治制度的形成
英国议会制君主制
英国是近代史上第一个确立了宪政制度的国家。1215年6月,英国约翰王签署了限制王权的历史性文件《大宪章》,确立了王权有限、 法律至上的原则。1688年“光荣革命”。1701 年,《王位继承法》,明确规定以后英国王位不得传给天主教徒。
美国的总统共和制
1775年北美殖民地爆发了独立战争。《独立宣言》 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以政治纲领的形式提出了人人生而平等
1787年宪法确立的主要原则:分权和制约与平衡原则、联邦制原则、权力有限的政府、司法审查原则
法国议会共和制度
1789年法国大革命开启了法国近代宪政制度的历史。《人权宣言》是指导法国大革命和政治制 度创建的纲领性文件
西方政治制度的发展的几个方面
政治民主化
行政集权化
多元共治
地方自治
主观题
英国议会君主制的形成
简述《大宪章》的主要内容及其意义。(简答题) 1215 年的《大宪章》是英国历史上最为重要的宪法性文件之一,其最重要的规定就是贵族有权随时召开大会议,有权否决国王的命令,并且可以决定使用武力,国王征税也必须得到大会议的同意。《大宪章》最重要的意义就在于确立了王权有限、法律至上的行政原则。
第二章 西方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
主权在民原则
提出
布丹:近代国家主权理论的创始人,理论服务于近代中央集权国家形成的需要
霍布斯:君主主权理论集中反映在他的《利维坦》一书中,服务于民族国家和专制君主制度
洛克:第一个系统阐述议会主权理论的政治思想家权
卢梭:人民主权论直接来源于他的社会契约论。主张直接民主,不赞成间接民主
确立
英国基本宪政的宪法性文件:
《大宪章》(英国最早的宪法性法律)
《权利法案》
《王位继承法》
确立了英国的基本宪政
法国是最早把主权在民原则写进宪法而确定下来的,1793年宪法被认为是最能体现卢梭人民主权理论的一部宪法
主观题
1.主权(名词解释) 所谓主权,通常是指国家固有的对内高于一切和对外保持独立自主的权力, 或者说是指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内外事务而不受他国干预或限制的最高 权力。
代议制原则
知识点
产生
起源于英国(发源地)
直接渊源就是自英国《大宪章》开始的大会议
理论发展
中世纪西欧整个社会关系的基础是封建的契约关系
17世纪,近代代议制民主思想才真正形成
埃德蒙·伯克的代议制政府理论强调代议制政府是由少数精英集团领导下的结构严密的工作机构
约翰·斯图尔特·密尔的《代议制政府》有关代议制的一部经典著作是“完全的平民政府”,是“全体人民参加的政府
代议制,是指人民并不直接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而是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来行使国家权力。相对于直接民主制,代议制是一种间接民主制,为现代国家所普遍采用
代议制政府的两大弊端,密尔展开了有关代议制政府建设的一系列方案
实行精英民主
以比例代表制替代多数代表制
保障少数代表在议会的对抗职能
主张扩大选举权
实行议会两院制
代议制遵循通行的具体原则
人民通过代议机关行使国家主权
人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
代议机关必须遵循严肃的议事规则
少数服从多数与保护少数原则
代议民主并不排斥直接民主
主观题
代议制(名词解释) 所谓代议制,是指人民并不直接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而是通过选举代表组 成代议机关来行使国家权力。相对于直接民主制,代议制是一种间接民主制, 为现代国家所普遍采用。
简述密尔“好政府”的基本标准。(简答题) (1)政府的统治必须有助于增进被统治者的好的品质,即促进人民本身的 美德和智慧。 (2)政府必须利用它本身存在的好的性质来实现正当的目的,即政府行为 要符合法律和道德的准则。
简述西方国家代议制遵循的具体原则。(简答题) (1)人民通过代议机关行使国家主权。 (2)人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 (3)代议机关必须遵循严肃的议事规则。 (4)少数服从多数与保护少数原则。 (5)代议民主并不排斥直接民主
代议机关的议事规则应符合哪些要求?(简答题) (1)议事规则必须是事先制定的,并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定。 (2)议事规则要体现平衡原则,保护代表各种不同人群的代表的权利。 (3)所有决定都必须经过充分自由的辩论协商之后才能做出,每个人都有 权利通过辩论说服其他人接受自己的意志。
法治原则
知识点
产生
法治概念起源于古代希腊罗马
古希腊政治思想家亚里士多德是最早主张法治的思想家之一
西塞罗比较系统地提出了自然法理论
中世纪思想家阿奎那把法分成四种,即永恒法、自然法、人法和神法
宪法
宪政是法治的最高形式。宪法居于最高的统领地位,被称为根本大法或基本法、“母法”、“最高法”,普通法律则被称为“子法”
美国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通过的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主要内容
法律必须是普遍的和公开的
法治的最终目的是维护人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司法必须独立
法治:是相对于“人治”的一种治理国家的理论、原则与方法。其基本含义是:以法律为国家和公民活动的基本准则,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包括国家的最高领导人在内,都必须遵守法律,依照法律的规定活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谁违法犯罪都要受到法律的同样制裁
司法独立的内容
法官独立审判案件
司法机关组织系统独立
为保证法官独立审判,制定相应法律条款以保护法官地位和权力不受侵犯
主观题
法治(名词解释) 是相对于“人治”的一种治理国家的理论、原则与方法。其基本含义是:以 法律为国家和公民活动的基本准则,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包 括国家的最高领导人在内,都必须遵守法律,依照法律的规定活动,法律面 前人人平等,无论谁违法犯罪都要受到法律的同样制裁
简述古希腊政治思想家亚里士多德的法治思想。(简答题) (1)亚里士多德是最早主张法治的思想家之一。 (2)他主张法治优于一人之治,而且强调良法的统治。 (3)亚里士多德的统治主张包含了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 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
不成文宪法(名词解释) 所谓不成文宪法,是指没有专门的统一的宪法典,而是由带有宪法性质的各 种历史文件即各种宪章、含有宪法内容的议会制定法、含有宪法内容的法院 判例以及各种宪法惯例组成的。实行不成文宪法的典型国家是英国。
简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具体内容。(简答题) (1)公民不分性别、职业、种族、信仰、文化程度、财产状况,均享有选 举权与被选举权; (2)所有人享有同等的政治权利,同等的劳动权、教育权、休息权、社会 保障权,也可以平等地参与竞争担任公职; (3)任何政府官员凡触犯法律皆绳之以法。任何人都没有法外特权; (4)司法平等,即普通公民与政府官员的利益受到同样的法律保护,并同 等地依法治罪。
简述司法独立的主要内容。(简答题) (1)法官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干预;他们在审理、判决刑事、民事、 行政案件时,只根据法律,不受其他因素影响。 (2)司法机关组织系统独立。司法独立必然要求司法部门与立法部门、行 政部门在权限上分立,在机制上制衡。 (3)为保证法官独立审判,制定相应法律条款以保护法官地位和权力不受 侵犯。
分权制衡原则
典型人物
洛克:政府权力依其性质可以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
孟德斯鸠:国家权力应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及司法权三个部分
杰斐逊:强调必须实行纵向分权
汉米尔顿:强调司法独立。
麦迪逊:美国“宪法之父”
分权与制衡:是指国家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力各自分立而又相互牵制,相互协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是权力的分立,指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应该分开来交给不同的政府机构
其次是制约与平衡,使三种权力混合起来,让政府的三个部门互相制约
主观题
试结合具体制度论述美国的分权制衡模式。(案例分析、论述题) 一、总论部分: (1)美国实行典型的“三权分立”,美国宪法将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 别授予国会、总统和最高法院,让三个权力部门在政治上和宪法上相互独立, 又通过权力混合使每个部门都有制约其他部门的手段。 (2)美国的分权制衡模式既体现在联邦政府内部的立法、行政与司法三个 部门之间,又体现在美国政治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二、具体制度例证部分: (1)国会虽然有立法权,以法律的形式约束总统,且分享总统的部分行政权,但总统也享有部分立法权。 (2)国会通过的法案只有总统签署以后才能生效:总统对国会的法案享有 否决权。但是,如果国会两院以三分之二票数重新通过该法案,可以推翻总 统的否决。 (3)总统有权提名政府高级官员和联邦法院法官,但均须经国会参议院的 同意才能任命。 (4)总统有权与外国签订条约,但需要参议院三分之二多数同意才能生效。 (5)总统可以任命最高法院及联邦下级法院的法官。总统有权赦免罪犯, 使法院无法对其进行法律追究。但联邦的法宫—经任命便终身任职,这使总 统无法完全左右法院。 (6)国会有弹劾总统、一切行政官员的权力。 (7)国会有权同意或不同意总统任命的法官,有权对法官进行弹劾。 (8)但法院掌握司法审査权,有权审査总统的行政立法和国会的立法,宣 布某项行政法规和法律违宪。 (9)此外,联邦与州政府以及地方政府之间、国会参众两院之间、联邦法 院与州法院系统之间、国会与州议会之间、以及州政府内的不同部门之间也 都存在某种形式的分权制衡。
质询(名词解释) 质询是内阁制国家中议会对政府实行监督的一种重要权力。议员在议会会议 期间,就政府的施政方针、行政措施以及其他事项,向政府首脑或高级官员 提出质疑或询问并要求答复的活动。
人权原则
人权是资产阶级宪政革命时期提出来的革命口号
人权的概念
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表现为自然权利
最先提出近代自然法理论的是格劳秀斯
自然权利的观念首先出现在霍布斯的政治哲学中,霍布斯唯一关注的自然权利是生命权
洛克的自然权利理论,最核心的自然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
人权原则的确定
英国
主要体现在《大宪章》、《权力请愿书》、《权利法案》等
美国
《弗吉尼亚宣言》、《独立宣言》、《权利法案》(美国宪法的前十条修正案)
法国
《人权宣言》和现行宪法序言部分
法国 1789 年《人和公民权利宣言》(《人权宣言》)的主要内容
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只有在公共利用方面才显出社会上的差别;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人的自然和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
主权属于国民
自由是指有权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法律仅有权禁止有害于社会的行为
法律是公共意志的体现;在法律面前,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
公民都有言论、著述和出版自由;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
有关人权的原则还包括罪刑法定、法律不溯既往、无罪推定和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等原则
主观题
人身保护令(名词解释) 人身保护令是指在普通法下由法官所签发的手令,命令将被拘押之人交送至 法庭;以决定该人的拘押是否合法。人身保护令是以法律程序保障个人自由 的重要手段
美国的《权利法案》(名词解释) 指的是美国宪法的第 1 至第 10 条宪法修正案,它是美国宪法中关于人权与 公民权利的主要规定
第三章 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
选举制度的产生
法国大革命之后制定的1791年宪法中规定了选举国民议会和选举市乡政府官吏的制度
普选制的确立
英国
1837年,英国掀起了群众性的宪章运动所提出的要求中包括:年满 21岁男子都有普选权(首要目标);1948年《人民代表法》废除长期实行的复票制;最终完全实现成年公民普选权的是1969年《人民代表法》,(年龄降低为18岁)
美国
到内战前,白人成年男子的普选权在美国基本确立。直到美国 1920年,通过第19条宪法修正案,妇女选举权得到确认;最大障碍是种族歧视问题;1970年美国国会修订《投票权法》,黑人选举权得到全面实现
法国
法国妇女享有选举权始于1944年,1974年,选举权的年龄限制降低为18岁
西方选举制度的意义
选举是实现人民主权和代议制民主的主要途径
选举是政权合法性的基本来源。在当代社会,凡是经过选民按照普遍、平等、自由、公开原则选举产生的政府,就是具有合法性的政府
选举是民众政治参与和政治社会化的重要方式
主观题
普选权(名词解释) 所谓普选权,是指一国的公民不论其性别、种族、出身背景、财产状况、 宗教信仰、教育程度等一律享有平等的选举权。
试论西方选举制度的意义。(简答题、论述题) (1)选举是实现人民主权和代议制民主的主要途径。 代议制民主是现代民主实现的基本形式,而选举制度则是代议制得以体现 人民主权的前提。 (2)选举是政权合法性的基本来源。 在当代社会,凡是经过选民按照普遍、平等、自由、公开原则选举产生的 政府,就是具有合法性的政府。 (3)选举是民众政治参与和政治社会化的重要方式。尽管民众只能通过自己所选出的代表治理国家而无法直接行使权力,但他 们在选举中可以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并且可以撤换他们所不满意的代 表而重新组成新的政权;可以影响参与选举的政党的未来公共政策取向, 从而联结了选民的行为和政府的行动。另外,选举也起着政治社会化的作 用。
选举制度的原则
普选原则
理论基础是西方启蒙思想家所倡导的“天赋人权”和“主权在民”学说
平等原则
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一人一票”
二是“每票等值”,因而同等数
西方国家不平等选举现象
①复票制
②差别代表
自由投票原则
在选举实践中,自由投票更多地表现为秘密投票,最早通过立法规定实行秘密投票的国家是澳大利亚,因此也被称为“澳大利亚选票”。
选举公开原则
候选人情况公开
选举过程公开
候选人能够公开表达自己的见解和主张
公布竞选资金的来源与使用情况
主观题
试论述西方国家选举制度所遵循的基本原则。(论述题、简答题) (1)普遍原则 普遍原则是指享有选举权的主体的普遍性,其基本含义是指,在一国之内, 凡达到法定年龄,且按宪法规定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公民都拥有选举权 和被选举权。 (2)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普选权的具体化,它关乎选民投票的效力,具体体现在两个方 面,一是在一次选举中,每个选民都有而且只有一票投票权,即“一人一 票”,二是每个选民所投的选票效力相等,即“每票等值”,因而同等数量 的代表应由同等数量的选民选举产生,实现平等的代表权。 (3)自由投票原则 自由投票原则是指选民不受他人强制,根据个人的自由意志表达选举意愿。 (4)选举公开原则 所谓选举公开原则,是指选举规则、候选人、选举经过和选举结果等都必 须向全体公民公开。
无记名投票(名词解释) 无记名投票是秘密投票的基本方式,指选举时投票人不在选票上署名,根 据个人意愿秘密填写选票和投票,不留下任何笔迹,其选举意愿不为他人 所知。
选民、候选人、选区的划分
选民资格
积极要件,国籍条件、年龄限制、居住期限
消极要件:不能患有精神病或其他无法正确表达意识的疾病、不能被剥夺政治权利
形式要件:选民登记
候选人资格
国籍资格:根据美国宪法规定,总统候选人必须具有美 国原始国籍
年龄资格
居住资格:墨西哥、比利时:本区居住满 6 个月,挪威,国内连续居住 10 年以上
职业限制:美国行政官员、文官、法官在任职期间不能成为议 员候选人,如要竞选议员职位,则必须事先辞去原有公职
文化教育资格:读写能力
选举保证金:1918年英国下议院开始实行;美国一般为100-1000美元;日本小选区300万日元,比例代表区600万日元
选区划分
根据划分选举单位的方式不同
职业代表制
地域代表制
选区划分的基本原则
①“一人一票”的原则
②根据人口的变更不断改划选区的原则
③按照行政区划划分选区的原则
选区划分的类型
根据所选出的议员数目的不等,西方国家的选区可分为
小选区
大选区
主观题
选举保证金(名词解释) 指选举时候选人必须交纳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选举时该候选人所获选 票达到一定比例,保证金就退还给候选人。如果未达到一定比例时, 这笔 钱将予以没收
简述西方国家在划分选区时所遵循的基本原则。(简答题) (1)“一人一票”的原则:即同等数量的代表或议员应该由同等数量的选 民选举产生,每个选区每一代表或议员所代表的选民数基本一致。 (2)根据人口的变更不断改划选区的原则:即在定期的人口普查后,根据 人口变化的状况更新改划选区,以保持代表(议员)所代表的人口数量的 准确性。 (3)按照行政区划划分选区:如德国联邦议院的选区划分不得跨越州界, 尽可能依据乡镇、县和自由市的疆界划分,选区应是一个完整的地域,不 得有选区飞地。
简述小选区制的优点和不足。(简答题) 在小选区制下,小党很难在全国获得足够的议席从而在议会形成自己的声 音,因此小选区有利于大党控制议会,减少政党的数量。此外,小选区由 于比较容易产生胜利者,因此选举过程比较简单,花费也较少。但小选区 也存在明显不足,在这种制度下,如果参选的候选人较多,选民投票比较 分散时,由得票相对最多的候选人当选就会使得大多数选民的选票被忽略, 选举结果无法代表该选区大多数选民的意愿。
比例代表制(名词解释) 即由参选政党在某一大选区提出一份候选人名单,选民对候选人名单即对 各个政党进行投票,各政党根据所得选票的比例分配议席,政党获得议席 后再按名单顺序将之分配给自己的候选人
小选区(名词解释) 又称为单名制选区,即每个选区只能选出一名议员或代表,美国众议院、 英国下议院和法国国民议会的选举都采用小选区。
选举地理学(名词解释) 西方各党经常利用政治权力人为地违背人口比例或自然界限,使选区划分 对本党有利,这种方法被称为“选举地理学”。
简述选举地理学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形式。(简答题) (1)将本党占有较大势力的小片区域连在一起,形成一个选区,使本党有 可能在该选区获胜; (2)将不支持本党的选民分散到各个选区,使他们在各个选区都不可能形 成多数,从而有助于本党在各选区获得相对多数的选票; (3)将不支持本党的选民统统划入一个或少数几个选区,本党候选人虽然 可能在这些选区落败,却保了重点,得以在其他选区获得较大的胜利。
选举的过程与程序
候选人提名
德国选举法规定,一个无党派人士如果能够取得 200名有选举权公民的支持,即可在一个选区参加竞选
提名竞选,又称“预选”。在当前政党控制提名权的情况下,公职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大致可以分为:
集权型(以色列)
分权型(美国)
竞选
竞选机构成员
由竞选咨询专家组成的竞选班子
专家组成的竞选班子、亲信、学者和实业家组成的政策顾问班子
志愿者组成的秘书班子、各级骨干分子和志愿人员组成的竞选组织网
竞选资金
①个人捐款
②社会团体的帮助
③政党募集
④候选人本人及其家族资产
⑤政府资助
竞选方式
竞选旅行或演说
利用传统媒体进行宣传
网络竞选
民意测验
西方国家控制竞选资金的主要做法
规范竞选资金来源和确定捐款限额
公布竞选费用
规定竞选资金的最高额度
实行政府资助制度
选票计算方法
多数代表制
相对多数代表制
英国、加拿大、印度、新西兰等国家下议院议员选举
美国国会两院及总统选举人的选举
绝对多数代表制
法兰西共和国的总统选举,或称两轮多数制
德国总统选举采取三轮多数制
比例代表制
丹麦(最早)、奥地利、比利时等
混合代表制
德国联邦议院和日本国会
主观题
试述相对多数代表制的含义及其影响。(论述题) (1)相对多数代表制又称简单多数制,即由获得一个选区内最多选区的候 选人当选。在这种规则下,即使只有一票之差,也可决定胜负,因此也被 称为“谁领先谁当选”。英国、加拿大、印度、新西兰等国家的下议院议员 选举、美国国会两院及总统选举人的选举都是采用相对多数代表制。 (2)相对多数代表制往往造成选举结果不能充分代表民意。由于某一候选 人或政党只要能获得超过同选区其他候选人或政党的票数即可当选,无需 超过半数,命落选者所得到的大量选票却被忽略不计,从全国范围来看,就 可能出现当选者未必是获得全国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或政党。 (3)相对多数代表制常与小选区联系,由于每一选区只能选出一名代表, 那么或得了多数选票的个人或政党就代表了这个选区的整体意志,这显然 对小党极为不利,大党和小党所获席位与所得选票比例存在严重反差。
选举的保障
简述选举监督的基本内容。(论述题) (1)对竞选资金监督。 (2)对竞选行为的监督。 (3)对选民行为和选举工作人员行为的监督。
简述当代西方国家控制竞选资金的主要做法。(简答题、论述题) (1)规范竞选资金的来源和确定捐款限额; (2)公布竞选费用; (3)规范竞选资金的最高额; (4)实行政法资助制度。
第四章 西方国家的政党与利益集团
西方现代政党的产生
知识点
现代意义上的政党最早是在欧美资本主义国家里产生的,是近代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物
政党的起源
现代意义上的政党最早出现在英国
议会内起源
17世纪70年代,英国议会中形成的
托利党
辉格党
19 世纪 30 年代演变成最早的两个资产阶级政党
保守党
自由党
现代政党的形成与发展
议会内起源的政党
英国
十九世纪中叶两大政党是保守党和自由党。1900 年工党成立,在 20 世纪初取代了自由党,形成了保守党和工党轮流执政的政党政治格局
美国
共和党和民主党美国两大主要政党
法国
左翼政党主要有法国社会党、法国共产党和绿党
右翼政党先后出现过保卫共和联盟(即戴高乐主义派)、独立共和党、法国民主联盟和现在的人民运动联盟,此外还有极右翼的国民阵线
议会外起源的政党
德国
魏玛共和国时期(1919-1933),德国实行了最民主的资产阶级宪法《魏玛宪法》,形成了多党竞争的政党制度
1945 年 5 月,德国战败,法西斯独裁统治终结
20 世纪60年代以后,形成了所谓“两个半政党”
日本
19世纪60-70年代明治维新后,日本政治中才出现了政党政治的雏形
政党的特征
政党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政党一般是由该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分子组成的,是阶级的核心、精华
政党拥有明确的政治纲领
政党都有明确的政治目标。这是政党区别于社会政治组织和其他政治团体的最重要的特征
政党有相应的组织系统和领导机构
政党有一定的纪律约束
西方国家政党政治的主要特点
表达和聚合本阶级的利益要求和政治意识
政党政治是发生在不同政党之间的政治,表现为不同政党在争夺对国家权力控制的过程中形成的关系
以夺取和执掌政权为目标
政党政治反映了社会政治,反映了社会各阶级、各阶层及其他各种社会力量之间的斗争、联合和博弈
政党政治主导国家政治
主观题
简述政党的基本特征。(简答题) (1)政党具有鲜明的阶级性;(2)政党拥有明确的政治纲领; (3)政党都有明确的政治目标;(4)政党有相应的组织系统和领导机构; (5)政党有一定的纪律约束。
简述西方国家政党产生的条件。(简答题) (1)就经济因素而言,政党是西方国家从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发展到工业 经济的产物。 (2)就政治因素而言,政党是西方国家代议民主制发展的结果。 (3)就思想因素而言,政党是西方国家民主政治思想发展的现实体现
体制外政党(名词解释) 体制外政党是指那些对国家的现行体制和基本政策持批判立场、基本上被 排除在政党竞争的行列之外的政党。它们在国家政治生活和政治竞争中的 影响力非常微弱。
体制内政党(名词解释) 体制内政党是指那些基本上接受和赞同现行国家体制、在国家的政治生活 中起着主导作用或具有重要影响的政党。在政党竞争中,这些政党能够比 较稳定地对该国的政治生活发挥直接的、实质性的影响作用,它们也是竞 争执政地位的主要政党,有机会成为执政党或执政联盟的成员党。因此, 它们完全被纳入国家的政治体制和政党体制,被称为“体制内政党”。
西方政党的功能
政党在诸多政治主体中最活跃最有影响力的政治主体,是西方国家内部最广泛的政治利益的表达者和聚合者,是其他政治主体获取公共权力、实现自身利益的重要工具,是公共权力运转的轴心,是实现政治权利的主要实施者,是政治关系诸多因素的黏合剂
西方政党的功能
(1)利益表达
(2)利益的聚合
(3)组织选举
(4)政治录用
(5)政治社会化
政党获得政权主要通过
赢得选举
操纵议会
控制政府
主观题
简述西方政党的利益表达功能。(简答题) (1)在西方国家,政党是利益表达的主要渠道之一。 (2)在竞争性的政治环境下,任何政党要在国家政治舞台上占有一席之地, 就必须尽可能广泛地代表选民的利益和要求。 (3)为此政党必须密切联系它所代表的那一部分群众,倾听广大基层选民 的声音,了解他们的政治愿望和需求,并通过各种方式将其表达出来以获 取更多选民的支持。
试论述西方国家政党的主要功能。(论述题) 在西方国家的现实政治生活中,政党发挥的具体功能主要有下面五个方面: (1)利益的表达 政党必须密切联系它所代表的群众,倾听选民的声音,了解他们的政治愿 望和需求,并通过各种方式将其表达出来以获取更多选民的支持。 (2)利益的聚合 政党是政治利益的聚合者,也就是说,通过政党的活动将各种错综复杂的、 交叉凌乱的利益和愿望变成可操纵的意见和建议。 (3)组织选举 制定和提出竞选纲领、挑选和提出有号召力的候选人、利用传媒进行宣传、 筹集竞选经费、操纵制定选举规则。 (4)政治录用 推荐和提出本党的候选人,选拔政治精英。 (5)政治社会化 通过政党的政治宣传和政治教育,向党员或选民倡导或灌输某种政治价值 或政治思想,培养或塑造公民的政治心理和政治人格。
西方国家的政党政治及其运行
狭义的政党政治就是政党执掌政权的活动。政党政治是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逐步形成的。它起源于英国
政党政治运行的主要环节
(1)组建政党组织、宣传政党纲领和主张
(2)拉拢选民,角逐竞选
(3)政党竞争,轮流执政
(4)通过政党分肥,掌握国家机关重要职位,并以此为基础,进而控制国家行政机关的运作工程
西方国家政党制度
一党制
法西斯的政党制度。最早:意大利的墨索里尼,典型:希特勒时期的德国
两党制
英国
世界上最早形成两党制的国家
美国
每四年一次的总统选举被世人称为“驴象之争”
多党制
法国
最早建立多党制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国出现“左右共治”局面
意大利
天主教民主党(最大的政治党派)、意大利共产党(第二大党)
日本
在二战以后形成的
政党政治运行的意义
(1)现代政党政治促进了政治与社会的双向交流
(2)现代政党政治保证了西方国家政府机构之间的有机联系
(3)现代政党政治有利于加强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自我调整
主观题
简述西方国家政党政治运行的主要环节。(简答题) (1)组建政党组织、宣传政党纲领和主张。 (2)拉拢选民,角逐竞选。 (3)政党竞争,轮流执政。 (4)通过政党分肥,掌握国家机关重要职位。
法定的反对党(名词解释) 在议会中的议席数居于第二位的党为“法定的反对党”,该党作为反对党不 仅可以合法存在,而且可以批评和反对多数党政府的政策,但不能反对国 家的制度,不能背叛由国王所象征和代表的国家。
影子内阁(名词解释) 是指英国反对党议员组成、与执政党内阁相对应的机构,它的职能是负责 研究政府的各项政策,以便对政府的施政进行监督和质询,并随时准备取 代执政党上台执政,因此也被视为“预备政府”。
五五共治(名词解释) 1955 年,自由党和民主党合并组成自由民主党(简称自民党),此后自民 党长期控制议会的绝对多数,形成了表面上自民党和社会党两大政党争夺 政权,实际上是自民党长期连续单独掌握政权,自民党内部的派别轮流执 政,这就是所谓“五五体制”,其特点就是“一党独大”,即存在多个政党, 但只有一个政党处于绝对优势地位,长期单独执政,同时该党内部派争激 烈,轮流坐庄。
左右共治(名词解释) 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以来,法国数次出现“左右共治”局面,即由于左翼 政党和右翼政党分别赢得总统选举和国民议会的选举,因而出现左翼总统 与右翼总理或者右翼总统与左翼总理,共同领导政府,掌握国家的行政权。
利益集团
利益集团的类型
目标指向与受益的对象
特殊利益集团
工商界利益集团
金融界利益集团
农业界利益集团
劳工组织
公共利益集团
环境保护组织
消费者利益协会
和平组织
体制特征
“体制化”利益集团
文官
军队
教会
“结构化”利益集团
雇主组织
工会
农业工会
追求目标
经济型利益集团
各种商业、企业、工会、职业行业协会等
政治型利益集团
美国的“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
压力集团
这类利益集团之向政府施加压力为手段,比如,教师罢教、工会罢工,商人罢市
利益集团影响政治的主要方式
(1)直接向政府表达政治诉求,提出利益要求,直接影响政策
①政治请愿(如游行、示威、抗议、罢工)
②议会游说
③通过法院
(2)通过政党影响政策
(3)通过大众传媒影响政策
利益集团政治对西方国家政治的影响
(1)利益集团政治改变和丰富了西方传统政治决策的机制
(2)利益集团政治扩展与深化了西方公民的政治参与
(3)利益集团政治成为一种新的权力制约机制
第五章 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
议会的产生与发展
议会制度是现代西方民主制度的核心和主要标志,是民主制发展的客观要求。议会,也称国会,是现代西方国家的代议机构(民意代表机关)
1265 年,在威斯敏斯特召开了著名的“西门国会”,标志着英国中世纪大会议的性质由贵族会议向等级制议会转变
法国历史上的“三级会议”
法国的等级划分比英国更为严格
高级僧侣称第一等级
世俗贵族称第二等级
城市市民称第三等级
法国议会的产生
①法国是在大革命中完成了由等级会议向资产阶级议会的转变的
②1793 年宪法宣布主权属于人民,最高立法权属于由直接选举产生的立法会议,规定了以议会为核心的政治结构,被认为是最能体现人民主权精神的宪法,奠定了法国现代议会制度的基础
主观题
20 世纪以来西方国家议会权能的变化和调整呈现出哪些特征?(论述 题) (1)议会的最高权力机关的地位受到桃战。二战后由于各国行政集权发展 的共同趋势,议会的立法功能被削弱,立法的范围有所缩小。政府通过提 出立法纲领和立法计划、影响议员的投票意向以及行使否决权来影响和干 预立法,在立法过程中获得了更多的主导权。 (2)20 世纪后,西方国家的行政权力逐渐成为国家的决策中心,议会沦 为行政决策的配合者,其作为政治生活和政治决策的中心地位不复存在。 随着西方政党政治、利益集团政治的发展,解决许多重大政治问题的场所 已经移到了议会之外,议会的权力遭到削弱。 (3)与立法功能的退化相对照,议会的其他功能却日显突出。议会通过立 法过程把政府政策及其中包含的政治价值公开化并传达给公民。通过质询、 辩论、投票以及政党互动引起选民关注,促使选民了解政策制定过程,直 接或间接影响着公民的政治态度和价值观念。此外,议会成为政治领导人 的录用、训练和成长的场所。
议员
知识点
议员的产生方式
任职资格
(1)国籍资格,美国国籍 7 年后才能竞选众议员,9 年竞选参议员
(2)居住资格,如美国、新西兰、菲律宾
(3)职业资格
(4)保证金制度
(5)提名限制
(6)其他资格要求
产生方式(两院制的议会,下院议员一般由选举产生)
选举
直接选举(美国参议院议员中的 100 名,按每州两名分配,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间接选举(法国由选举团选出,荷兰由地方议会选举产生)
由下议院议员互相选举(挪威上议院议员由下院议员互选 1/4 担任)
任命
国家元首或国家官员任命
特殊身份
(1)一些共和制国家规定总统卸任后进入参议院成为终身参议员,如意大利、智利
(2)1999 年英国上议院改革取消世袭贵族上院资格,2006 年首次通过选举产生上院议长并废除大法官职务
议员的权利
提案权(最基本的权利)
质询权
讨论和表决权
议员的特权
人身保护权
言论免责权
生活保障权
议员的义务
向选民负责是议员的义务中最重要的部分
主观题
议会质询权(名词解释) 即议员有权对内阁提出质问的权利,被质询的政府及其组成人员必须在规 定的时间予以答复。是内阁制国家议会议员代表选民监督政府的重要手段。
试述西方国家议员的主要政治活动。(论述题) (1)参加和应付定期举行的选举,这既是议员生存的手段,也是他们实现 个人政治抱负的机会。议员参加选举,就是要保住自己的议员职务和地位。 参加和应付周期进行的选举,是西方国家议会议员最重视的政治活动。 (2)履职,即行使法律赋予他们的各项权利和权力:发言权、表决权、调 查权、质询权、罢免权和倒阁权。在立法和制定公共政策方面,议员们参 加议会的专门委员会,讨论重大问题,参与决定重法律和政策。 (3)反映和表达民意。议员要服务选区、选民,服务利益集团,将民情民 意反映给政府和公共管理机关。议员一般在自己的选区设立办公室,安排 工作人员,收集民情民意。议员们自己也经常深入社会基层,走访选民, 会见重大事件的当事人,以期获得真实的资料。 (4)参加其他社会活动,包括一些礼仪上的公务活动。
议会的体制及内部组织结构
议会的体制
一院制
议会只拥有一个议院并由它行使议会全部职权的制度
丹麦、芬兰、西班牙、希腊、葡萄牙、瑞典
两院制
议会设有两个议院,并由两个议院共同行使议会职权的制度
英国、美国、法国、德国、日本、荷兰
现代两院制议会溯源于英国;两院的地位、分工及相互关系大致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两院的地位和权力大致相等(典型是美国的众、参两院)
另一种是下院的地位和权力高于上院(日本,众院拥有独立倒阁权)
议会的领导机构的两种类型
个人
集体
议会主席团(德国、丹麦、荷兰)
议长会议(瑞典、芬兰)
西方国家议会党团的主要职责
(1)协调本党议员或联盟党团议员在议会的行动和确定对其他党派提出的议案的态度
(2)组织指挥本议会党团在议会及各种委员会中的活动
(3)选择议会中的盟友和对手
(4)观察、研究议会内政治的发展形势,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5)参与、争夺对议会事务的领导,提名议会中需要选举产生的职位(如议长、政党领袖、各种委员会的主席和委员)的本党候选人
主观题
一院制(名词解释) 一院制是指议会只拥有一个议院并由它行使议会全部职权的制度。
议会党团议会党团(名词解释) 是指为协调本党或虽然不是同一政党但政治倾向相同的议员在议会中行动 的一种组织。通常以该党名称命名或以几个政党的名字联名命名。
党鞭(名词解释) 是政党在议会中执行党纪的负责人,由党的领袖指派或由议会党团选举, 负责联系本党议员,督促他们按本党的态度投票,同时将本党议员的态度 反映给党的领袖供其参考。
议会的权力
立法权
创议权
通过法案权
修正权
预算权
(1)预算监督,议会通过批准预算,授权行政机关花钱,这是议会掌握国家收支、控制和监督政府财政的重要手段
(2)财税监督,议会最原始的权力,是议会控制、监督政府最有效的手段,常常被称为“钱袋子权力”
监督权
(1)质询
(2)听证
(3)调查
议会进行的专项或综合调查范围一般包括
① 围绕行使立法权进行的调查,即立法权的补充
②选举调查
③政治调查
④涉及有关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的调查
⑤对重大经济问题进行的调查
(4)倒阁
(5)弹劾
①弹劾权是由立法机关提起的,是议会最后的杀手锏
②始于14世纪的英国
③实行弹劾制度的国家:美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等
主观题
建设性不信任投票(名词解释) 联邦德国基本法对联邦议院的不信任投票也作出了限制,按规定,联邦议 院有权对联邦总理(不是对联邦政府)表示不信任,但联邦议院不能如同 一般的内阁制国家那样,只通过单纯的不信任案就可迫使联邦总理下台, 而必须同时以多数票选出一名新的联邦总理,才能使现任总理下台。
简述议会行使倒阁权的方式。(简答题) (1)议会通过对内阁或政府中某一重要成员的不信任案; (2)议会拒绝通过政府提出的某一重要政策的议案; (3)议会否决政府就某一项政策向议会提出的要求给予信任的议案; (4)议会通过决议对政府的行为和政策进行谴责,即通过“谴责决议案”; (5)议会通过一项反对政府提案的反提案。
议会的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
议会的工作程序
提出法案(有权提出法案的主体)
(1)议员
美国宪法规定,提案权属于国会两院议员
日本,议员提出法案,在众议院须有 20 人以上附议,在参议院须有10人以上附议
德国联邦议院议员须有 20 人以上支持和联名才能提出法案
(2)政府(在法国,总统和总理都有立法创议权)
(3)议会中的委员会
(4)国家元首
(5)一定数量的公民
美国一些州,如有 3%以上的选民签名,可以提出法律草案
意大利的法律规定,5万名以上的选民可以提出法律草案
审议议案
(1)审议法案是议会对列入议程的法案进行审议和辩论
委员会的审议
议院的辩论
(2)在西方国家议会的立法活动中,对议案正式审议通常有
一读
二读
三读
通过法案
(1)含义:是指采用表决的形式使法案成为法律
(2)法案的表决通过程序可分为两种
一是由议会表决通过
二是须由公民复决
(3)议会对法案的表决方式
①公开
呼声表决
起立表决
点票表决
唱名表决
②秘密,一般应用于重大法案
(4)在英国,上院只有搁置权,下院只要坚持自己的意见就可以达到目的。在美国,一般是成立一个两院协商委员会,协商出一个折中方案后再提交两院批准
公布法律
(1)国家元首的签署公布有两种类型
一是程序性的(英国女王、日本天皇、德国和意大利的总统)
一是实质性的(法国总统、美国总统)
(2)法律公布的期限
法国:议会通过后的 15 天以内公布
意大利:在总统签署后的 1 个月内公布
生效的期限
芬兰:公布之日起生效
意大利:15 天
德国:两个星期后生效
议会的主要议事规则
(1)法定人数原则
(2)公开原则
(3)一事不再议原则
主观题
简述西方国家议会的主要议事规则。(简答题) (1)法定人数原则,即议会要进行议事或通过决议与法案,必须有一定数 量的议员出席。 (2)公开原则,指议会会议公开举行,允许旁听和报道,议员的辩论发言 和表决记录公开。 (3)一事不再议原则,即在同一会期中,议会所否决的法案不得再行提出。
第六章 西方国家的中央政府制度
国家元首制度
国家元首的概念
(1)在现代民主国家,国家元首是国家的象征,是主权国家对内和对外的最高代表
(2)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国家元首是专门行使代表和象征国家的职能的机构
政府首脑则是领导和指挥中央政府工作的行政首长,两者在国家机关体系中的地位是不同的
典型国家
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同时又兼任政府首脑,直接领导政府
美国
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分别由两人担任,国家元首称国王或总统,而政府首脑则称首相或总理
议会君主制:英国、日本
议会共和制:德国、意大利
国家元首的分类
组织构成
产生方式
发挥的作用
主观题
国家元首具有哪些明显的共同特征。(简答题) (1)对外代表国家,他是国家主权和独立的化身。 (2)对内象征最高国家权力,不论元首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实际权力如何, 他的地位总是处在国家的最高位置。 (3)依照宪法行使元首职权,凡是最高国家权力的行为,都要以国家元首 的名义宣布和行使。
虚位元首(名词解释) 有的国家的元首实际上只履行象征性、礼仪性的职责而没有实际管理国家 的权力。是位高而权虚的元首。属于此种情况的主要有议会君主制国家和 议会共和制国家。
在现代社会,英国国王发挥着哪些积极作用?(简答题) (1)英国国王是国家政治连续性的标志,体现着对传统的珍视; (2)是国民拥戴和效忠的对象,是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象征; (3)是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英联邦国家的国家元首,充当着维系英联邦的 纽带; (4)是政府的顾问,对政府决策享有被咨询权、鼓励权和警告权。
元首赦免权(名词解释) 元首的赦免权指以命令的方式款免罪犯或给已定罪的罪犯减轻刑罚的权 力,包括大赦和特赦,前者适用于某一时期内犯一定之罪的所有罪犯, 而 后者仅针对特定的人。
政府的体制
内阁制
内阁制起源于英国,在西方国家,内阁制是最为普遍的一种政府组织形式
总统制
典型国家:美国,其他国家:阿根廷、巴西、墨西哥
半总统制
(1)又称为半总统半议会制,也称为戴高乐体制,是一种兼有内阁制和总统制特点的混合型政府体制
(2)特点
①总统是国家元首和国家权力的中心
②总统与总理分享行政权
③总理及内阁要对议会负责,也要向总统负责
(3)典型国家
法国。俄罗斯、韩国、埃及等
委员会制
当今世界只有瑞士联邦共和国采用这种特殊的政府体制
主观题
内阁(名词解释) 内阁是以政府首脑为中心,由他(她)和周围重要政府官员所组成的、讨 论和决定国家重大政策的机构,它是中央政府的核心部分。
半总统制(名词解释) 半总统制又称半总统半议会制,是一种兼有内阁制特点和总统制特点的混 合型政府体制。总统是国家元首和国家权力的中心,总统与总理分享行政 权。总理及内阁要对议会负责,也要向总统负责。
简述瑞士的委员会制的特点。(简答题) (1)联邦委员会为最高行政机关; (2)联邦委员会实行合议制; (3)联邦委员会为集体元首; (4)联邦委员会是议会的执行机构。
解释瑞士、英国和美国三国的国家元首制度的特点。(案例分析) (1)瑞士实行集体元首制,由议会两院选举产生的联邦委员会集体行使元 首职权。该机构包括七名委员,*** 4 年。联邦委员会设有联邦主席一名, 联邦主席与其他六名委员之间地位平等,权力相同,由联邦委员会成员每 年轮流担任,不得连任。 (2)英国实行议会君主制,国王为世袭的国家元首。英国国王为虚位元首, 不掌握国家实际权力,但仍然是英国政治连续性的标志,国民拥戴和效忠 的对象,是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象征,对外是英国国家的最高代表。(3)美国实行总统制,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拥有十分广泛而 庞大的权力。对外方面拥有接受外国来使、派遣使节等权力,但总统提名 驻外大使须经参议院同意,缔结条约要经过参议院三分之二多数同意批准。
政府的组成与机构
知识点
政府的产生
(1)政府如何产生,主要取决于政府体制
(2)为减少“左右共治”的出现,法国在2000年修改宪法将总统***改为5年
在美国,兼任参议院议长的是副总统。日本总理大臣必须是议员。在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政府大臣或部长都必须是议员
政府的组成原则
(1)相容原则或不相容原则。这里的相容或不相容指的是政府成员的职务与议员身份是否相容
(2)禁止兼职和从事经营业性活动的原则,以避免所兼任的职务特别是有酬的兼职对其公权行使造成不利影响
(3)现役军人不得入阁及文官政府原则
政府机构的设置
政府各职能部门
(1)政府内设的最基本的部门
(2)英国的中央政府部门分为内阁部和非内阁部两类
(3)美国联邦政府:稳定在 15 个部,20 世纪下半叶设立的政府机构最多,国防部则是拥有政府雇员人数最多的,国土安全部 2002 年设立,最晚 。
(4)法国:经济、财政和就业部和环境、发展与海洋部等是典型的超级大部
政府首脑的办事机构
(1)英国
首相集政府首脑、议会领袖和党魁三个重要职务于一身,是英国权力最大、地位最重要的人物。只有一个首相办公室
(2)美国
白宫办公厅
国家安全委员会
行政管理和预算局
科学技术办公室
(3)法国
总统府设在巴黎爱丽舍宫,被称为法国“隐蔽的政府”
政府的直属机构
(1)法国
计划总署
原子能局
职业培训和晋升委员
(2)美国
①政府公司
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
美国邮政总局
②独立管制机构
联邦储备委员会
联邦贸易委员会
联邦通讯委员会
公平就业机会委员会
联邦选举委员会
主观题
西方国家组成政府时通常必须遵守哪些原则?(简答题) (1)相容原则:为更好地监督和控制政府,内阁制国家通常规定政府成员 是议员。 (2)不相容原则:在总统制国家,由于实行比较严格的三权分立与制衡, 政府成员不得同时为国会议员。 (3)禁止兼职和从事营业性活动的原则。 (4)现役军人不得入阁原则。
简述美国独立管制机构的特点。(简答题) (1)不仅享有普通行政机构的行政权,还享有一定的准立法权和准司法权, 可在国会委托立法授权下制定规章并进行管理,也可受理申诉并作出具有 约束力的决策; (2)其成员由总统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但一旦任命之后便独立工作,不 受总统的约束,总统不得随意免除其成员的职务: (3)—般不实行首长负责制,而实行委员会负责制。
政府的职能和决策体制
西方国家政府职能的发展呈现出两个并行的趋势
一是政治统治职能逐渐强化
二是社会管理职能的市场化
政府决策过程的阶段
决策创议
决策过程的首要环节。提出决策创议的主体:
执政党(政府决策的主要创议者)
政府首脑
重要思想库
大众传媒
决策制定
西方国家普遍采用听证会的形式来听取公民代表和利益集团的意见
决策执行
(1)将政府出台的政策付诸实施的过程,它直接决定着政策的意图能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能实现
(2)为了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负责任的官僚队伍,西方国家从十九世纪下半叶开始推行文官制度改革。1870 年,英国议会根据著名的《诺斯科特一屈维廉报告》,首先制定并实施文官制度。1883 年美国国会也通过了《彭德尔顿法》,用功绩制为基础的文官制度取代了之前流弊极多的政党分赃制
决策评估
从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西方国家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以效率和结果为导向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在此期间绩效评估被广泛运用于政府管理中。以美国为例,1993年通过的《政府绩效以结果法案》要求每个政府机构都必须进行年度性项目评估
决策调整
含义:指决策制定者依据决策评估反馈的信息,结合问题和环境的变化,对决策内容和形式予以部分改变或全部改变的行为
主观题
行政国家(名词解释) 二战以后,随着政府干预领域的扩展,西方国家的行政权不断膨胀并渗透 到社会生活的各个的领域。行政机构和人员也大量增加,行政机关几乎无 所不能。
第七章 西方国家的地方行政制度
国家结构形式与地方政府制度
一个国家究竟采取何种结构形式,主要取决于统治阶级的政治需要,但也受到该国历史、地理、民族、语言、宗教、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历史因素和民族因素
国家结构的分类
(1)单一制国家:英国、法国、意大利、日本
(2)联邦制国家:美国、德国、加拿大、瑞士、澳大利亚
国家结构形式:指的是国家的各个组成部分如何整合成为一个成其为国家的政治共同体。国家结构形式具体表现为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之间以及中央政权机关与地方政权机关之间相互关系的构成形式
单一制的主要特点:
(1)全国只有一部宪法、统一的法律体系、统一的最高立法机关、统一的行政机关体系和司法机关体系
(2)国民具有统一的国籍,中央政府在国际交往中代表国家统一行使主权,地方政府对外交往不具有主权性
(3)全国划分为不同的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它们没有脱离中央而独立的权力,中央政府却可以随意变更地方政府的疆界
(4)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地方的权力都来源于中央的授予
主观题
国家结构(名词解释) 指国家的各个部分是如何整合而成其为一个国家的,即国家的整合形式, 制度安排上则具体表现为如何规范和维护国家整体与部分(包括地域的、 行政的、民族的,等等)之间的关系,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或全国政 府与 成员政府之间的权力分配关系。(4)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土司 制度。
简述单一制的主要特点。(简答题) (1)全国只有一部宪法、统一的法律体系、统一的最高立法机关、统一的 行政机关体系和司法机关体系; (2)国民具有统一的国籍,中央政府在国际交往中代表国家统一行使主权,地方政权对外交往不具有主权性; (3)全国划分为不同的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它们没有脱离中央而独立的 权力,中央政府却可以随意变更地方政府的疆界; (4)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地方的权力都来源于中央 的授予。 在单一制国家,中央政府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决定其地方政府的权力数量、 种类和范围,以求在维护中央政府统一权威和发挥地方政府积极性之间达 成平衡。
简述联邦制的特点。(简答题) (1)国家有统一的宪法和基本法律,各联邦组成单位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 如果成员单位的宪法和联邦宪法发生冲突应以联邦宪法和法律为准; (2)联邦有自己的议会、政府和法院,各成员单位亦有自己的立法、行政 和司法系统; (3)联邦是国际政治的主体,外交权属于联邦政府,但在宪法的范围内联 邦成员也可以有一定的对外交往的独立性; (4)联邦于各成员单位的权力划分为由联邦宪法规定,联邦宪法的修改须 经联邦政府和成员单位的共同参与。
“州内单一制”(名词解释) 指美国州与州以下地方政府的关系属于单一制的性质。美国州以下的所有 县、市、镇、乡和特别区的政府都是由州议会通过立法创造设立或者特许 成立的。州的一切权力归州政府,其下设的地方政府只是作为州的代理人 或根据州议会的特许行使权力。
地方政府的类型和层级
地方政府的类型
一般地域型(占主导的且数目最多)
英国的郡政府
法国的大区政府
美国的县政府
市镇型
民族区域型
俄罗斯的自治州、区政府
加拿大因纽特人聚居的努纳武特地区的政府
特殊型
美国的学区、水区、消防区、公园区、土壤保护区
行政体地方政府
自治体地方政府
19 世纪下半叶的英国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的层级
在英国的四个部分中
英格兰和威尔士实行三级制
苏格兰实行二级制
北爱尔兰实行一级制
层级的多少取决于国土面积和人口规模,也与一个国家的结构形式有关
地方政府分为:
基层政府
中间层地方政府
最高层地方政府
行政体地方政府的内容和优缺点
它的长官由中央任命产生,完全隶属于中央政府,服从其指挥并对其负责;它的权力来自中央政府的授权,本身无独立的人格,而仅以代表中央政府的资格来在当地行使这种权力;它不设有代表当地居民利益和意愿的代议机关,或者虽然设立了地方咨询机关,但是不拥有实际的权力
优点:确保政令统一、避免地方主义
缺点:无法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不能很好地吸纳当地居民参与管理
行政区划分必须遵循的原则
(1)推动经济发展的原则
(2)加强控制和提高管理效率的原则
(3)促进民族团结和发展的原则
(4)照顾自然条件和历史传统的原则
(5)保持稳定又适时调整的原则
主观题
特殊型地方政府(名词解释) 特殊型地方政府是国家基于政治的、行政的或其他特殊需要而设置的政府。 当一个地方政府除完成一般地域管理外,还专门满足某种特定需要时,它 就是特殊型地方政府。
自治体地方政府(名词解释) 自治体地方政府是一定地域居民,为在其居住区域管理本地方公共事务, 而依据国家法律组成的拥有一定自治权的政府。
简述行政区划应遵循的原则。(简答题) (1)推动经济发展的原则; (2)加强控制和提高管理效率的原则; (3)促进民族团结和发展的原则; (4)照顾自然条件和历史传统的原则; (5)保持稳定又适时调整的原则。
地方政府的职能
地方政府的职能的履行方式
(1)作为中央政府政令的执行机关,根据法定授权或行政委托,在中央政府监督指导下执行其政策和完成其所交办的事项
(2)作为地方政权机关的一个组成部分,依法来自主地处理本地区的公共事务,特别是提供那些受益面只限于本地的各类地方性的公共物品
地方政府的具体内容
单一制国家
法国
1982年的权力下放法案使新设立的大区、省和市镇三级地方政府都获得了更多的自主权。大区政府主要负责经济结构和地区布局的调整,省级政府负责社会福利和保障政策的实施,市镇政府提供最基本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英国
(1)职能:房屋维修及保护、道路建设及维护、垃圾收集、道路清洁、学校及其伙食供应、车辆维护、道路停车、住宅管理等
(2)20世纪80年代,英国地方政府开始实行强制竞争性招标制
联邦制国家
美国
州政府职能
根据本州公共事务之需要在本州辖区内征收各种赋税,凭本州的信用借贷款项
管理本州警卫组织和维持治安
兴办、管理公共工程和公用事业
管理和促进教育事业
管理工商企业和特殊职业,颁发营业执照,确定特殊行业人员的最低资格
州以下地方政府
土地的利用与开发,地区环境保护,对本地中小企业的扶持,能源和水资源的相关服务,市民及社区的交通、娱乐、社会救济等
德国
(1)州政府:州一级的行政事务和财务管理、州内文化教育卫生、社会治安、环境保护、法律司法等事业
(2)地方政府:地方一级的行政和财务管理和地方性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教育卫生事业、城市规划等
主观题
简述地方政府职能的特点。(简答题) (1)执行性。地方政府需要协助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来完成它们在本地方 的事务,同时自治体地方政府还需要严格遵守和贯彻本地方民意代表机构 的决议。 (2)服务性。地方政府的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本地方居民的实际需要, 因此其范围虽广泛但也很明确,就是要提供本地方居民日常生存所必需的 一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3)有限性。地方政府的管辖范围不能超越其行政区域,而其职能也以纯属本地的社会事务为主要内容。
试论述西方国家地方政府职能的演变。(论述题) (1)地方政府职能的总量不断膨胀。社会经济愈发达,社会公共事务就会 愈多,而为满足较高的社会发展的需要,政府活动也会随之增加。近两个 世纪特别是二战以来,随着中央政府职能的扩展,其财政压力越来越大, 于是开始慢慢地把某些经济、社会事务转交给地方政府来承担。 (2)地方政府的管理性、服务性职能日趋重要。由于社会公共事务的增多 和社会物资资源的增长,地方政府的管理和服务职能不断增强,政治职能 呈现出相对减弱或淡化的趋势。随着中央政府授予地方政府更多自主权和 委托其承担更多职能,地方政府可以将精力更多地放在与地方经济社会发 展相关的事情上。 (3)地方政府职能出现“职能合并”的倾向。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各地 方政府间签订契约共同履行某项职能:二是若干地方政府共同设立一个跨 地区的特别机构,统一提供某些专门的服务 (4)地方政府服务职能的民营化潮流。政府通过公开竞标和签订合同,向 有关市场主体购买民众所需要的公共服务,即政府服务外包,这能使地方 政府集中精力于其应该管、有能力管、也管得好的事情。
地方政府的机构设置
地方政府机构日益发展趋势
(1)规模不断膨胀,结构日趋复杂,数量不断增多,雇员人数日益增长
(2)职能分工与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
(3)地方自治日益扩大
(4)地方政府组织的结构和形式日益多样化
主要国家地方政府机构的设置
英国
(1)根据 1972 年及其后多次修订的《地方政府法》地方政府分为三个层级,即郡、郡属区、教区或社区
(2)地方政府的机构设置的类型
①提供需求性服务
②提供保护性服务
③提供生活福利设施服务
④提供便利性服务的
法国
本土共设大区、省、市镇三级地方政府
①大区一级设有大区议会作为大区政府,其议员由民选产生,议长(大区的行政首长)由议员互选产生
②省议会议长是省的行政长官,是本省收支拨款的审核者和省行政部门主管
③市镇由市镇议会来管理,其所选出的市镇长既是行政首长也是中央政府代表,通过秘书长和市长助理来领导行政部门的工作
美国
(1)州政府是由民选的州长来领导的,全州普选产生的官员还有州务卿(公布法律、监国督选举和签发公司注册证)、检察总长(提供咨询意见并代表州出庭)、州司库(掌管州的资金)、州审计长(批准州金库的支付款项和定期审查账目)。非民选的政府高级官员则由州长来任命。
(2)州以下的地方政府主要有县市和乡
(3)少数民选的独立官,如司库、治安官、地方检察官、土地测量员、验尸官
城市政府
城市政府的组织形式
议会委员会制
特点
①市议会由市民选举产生的有一定***的议员组成,既是立法机关又是行政机关。
②市长由市议员选举产生
代表城市
英国、加拿大的多数城市
议会市长制
含义:市议会处于优势地位
市议会由市民选举产生,有权通过预算和地方性法规,决定地方税
市长亦由市民选举产生,不得兼任市议员
代表国家
日本,美国被称为“弱市长制”
市长议会制
(1)市长处于优势地位
(2)特点
①市议会由市民选举产生,拥有立法权,它可以监督市行政机构
②市长由市议会在市议员中选举产生,兼任市议会议长
③市长是市的行政长官,市行政机构各部门首长对市长负责
④市长有某种独立的立法权,即制定行政规章的权力
(3)代表
法国
议会—经理制
(1)含义:市议会专门聘请一位市政管理专家任经理,由其主持市政府行政工作并实行专业管理
(2)特点:市议会由市民选举产生,市议员不得担任市经理和各行政部门首长
(3)市长由市议会任命或由市民直接选举产生,无权干预市经理的工作
(4)代表:美国的一部分中等城市和多数小城市
主观题
议会市长制(名词解释) 西方国家的一种城市政府及组织形式,其特点是立法权和行政权分别由市 议会和市长掌握并相互制衡。但是议会在与市长的关系处理上处于优势地 位。
市长议会制(名词解释) 市长议会制,是指立法权和行政权分别由市议会和市长来掌握并相互制衡, 但市长在与市议会的关系中处于优势地位的这样一种城市政府组织形式。
议会—经理制(名词解释) (1)议会—经理制是指市议会专门聘请一位市政管理专家任经理,由其主 持市政府行政工作并实行专业管理的一种城市政府组织形式。 (2)市经理向市议会负责 (3)是美国的一些城市的政府组织形式。
简述西方国家基层政府的作用。(简答题) (1)为居民直接提供各类公共服务并满足其需求; (2)巩固政权的基础并保障国家政治、社会秩序的稳定; (3)推动公民参与治理过程并促进民主政治的发展。
第八章 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
西方国家的法律传统与司法原则
1.欧美国家法律的传统
罗马法
最重要的成就就是公元前 5 世纪出现的《十二铜表法》。共和国后期和罗马帝国的前期,是古罗马的全盛时期。《查士丁尼法典》,也被称为《罗马法大全》。它的编纂完成标志着罗马法已极其发达和完备
日耳曼法
最有影响的就是法兰克王国的《萨利克法典》。对后来的资本主义法律也产生了重要影响,对英国法的影响尤为显著
2.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1)特点是以民法法典为基础,以法典化的成文法为主要形式,故而又称民法法系、成文法系
(2)最著名的就是《法国民法典》(又称《拿破仑法典》,标志着近代大陆法系的模式的确立)、《德国民法典》
(3)罗马法是大陆法系的主要渊源
(4)代表国家:法国、德国、意大利
英美法系
(1)又称普通法系,是以源于日耳曼习惯法的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
(2)特点:以普通法为基础,以判例法为主要形式,因此又称判例法系
(3)首先产生于英国,也称为英国法系。渊源:判例法、衡平法
(4)代表国家: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
3.西方国家的司法原则
(1)司法独立原则。包括审判独立、司法系统内部相互独立、法官独立,主要是审判独立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最早确认这一原则的政治性文件就是 1989 年的法国《人权宣言》。美国是最早确认权利平等的国家之一
(3)公平审判原则。在制度实践上,公平审判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①公正的法院
②公平的诉讼程序
③公正的处罚
主观题
《拿破仑法典》(名词解释) 《拿破仑法典》即《法国民法典》,是拿破仑取得政权后不久亲自领导编 纂的一系列重要法典中最著名的一部法典,它肯定了资产阶级革命胜利的 成果,被认为是最早产生的一部资产阶级社会的民法典,开创了制定有完 整体系的成文法的模式,标志着近代大陆法系的模式的确立。
大陆法系(名词解释) 大陆法系是在罗马法的基础上,融合其他法律成分,逐渐发展而成的世界 性的法律体系的总称,因此又称罗马法系,其特点是以民法法典为基础,以法典化的成文法为主要形式,故而又称民法法系、成文法系。
英美法系(判例法系)(名词解释)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是以源于日耳曼习惯法的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 的法律的总称。其特点是以普通法为基础,以判例法为主要形式,因此又 称判例法系。
西方国家的审判机关
1.法院的特性
被动性
普遍性
依法性
等级性
2.法院组织体系分类
(1)单一制法院与联邦制法院
(2)大陆法系法院与英美法系法院
3.主要西方国家的法院组织
法国
法国是大陆法系的典型国家,法院组织分为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两大系统。法国普通法院系统中的民事法院和刑事法院各有四个审级
最基层的审判机关
初审法院
①民事:诉讼法庭,工作是调解民间纠纷,审理诉讼金额较小的民事案件
②刑事:旧时叫治安法庭,后改称违警法庭。受理两个月有期徒刑的轻微刑事案件
第二审级法院
大审法院
①民事大审法庭对诉讼金额较大的或案件性质较为复杂的民事案件有初审权。
②轻罪法庭对刑期在两个月以上或罚款2000法郎以上的轻罪有初审权
第三审级法院
上诉法院和巡回法院
①上诉法院:受理初审法院和大审法院判决的民事、刑事案件的上诉
②巡回法院:又称重罪法院,负责审理严重违法的重罪案件
③国家安全法院:审理颠覆活动的案件
英国
郡法院和治安法院
(1)郡法院:基层的民事审判机关,专门处理诉讼标的在一定金额以下的民事案件
(2)基层的刑事审判机关是治安法院,又称速决裁判法庭,主要审理可判处6个月以下监禁的轻微的刑事案
高等法院和皇家刑事法院
(1)高等法院是审理较大的民事案件和来自郡法院的民事上诉案的法院。分工不同的三个部分:
①王座法庭
②大法官法庭
③家事法庭
(2)皇家刑事法院,又称刑事法院或皇家法院,1972 年设立,由高等法院法官、巡回法官和皇家法院兼任法官组成审判庭行使审判权。审理案件必须召集陪审团
上诉法院
建立于1966年
民事庭主要受理郡法院、高等法院以及全国劳资关系法院、各种行政裁判所的上诉案件
刑事庭主要受理不服皇家刑事法院判决的上诉案件
从上议院到最高法院
(1)直到 2009 年,英国的民事、刑事案件的最高上诉审判机关一直都是议会上议院
(2)2009年10月1日英国最高法院的成立,取代上议院而成为最高司法审判机关
(3)最高法院不设陪审团,法官人选必须担任资深法官至少两年或执业律师至少15年
苏格兰系统法院
苏格兰居民大多数信仰天主教,在法律和宗教上保持独立性,法院也自成系统
基层法院
只管民事案件的郡法院
兼管民事、刑事案件的郡官法院
最高法院
苏格兰高等法院
刑事
苏格兰高等民事法院
民事
美国
美国的司法权在三权分立体制中的权力最重,法官的地位最高
(1)联邦法院组织体系
联邦地区法院
94个,联邦司法系统的最低审级,初审管辖法院
联邦上诉法院
13个,又称联邦巡回法院
最高法院
1个,唯一由宪法直接规定设立的法院,也是联邦法院系统中的最高上诉法院
专门法院
宪法性法院
最高法院
联邦上诉法院
联邦地区法院
立法性法院
联邦权利申诉法院
联邦关税及专利权申诉法院
联邦税务法院
联邦海关法院
联邦破产法院
联邦军事上诉法院
(2)州法院组织体系
大体上可以分为基层法庭(正式审级以下的小型法庭)
地方法院(正式的初审法院)
州上诉法院
州最高法院(州的最高审级)
主观题
治安法官(名词解释) 治安法院的法官叫治安法官,治安法官大多数是兼任的,一般是从业律师, 只是兼职在法院接受办案任务,由国家按劳付酬,又称“付酬法官”。
审检合署制(名词解释) 大陆法系的国家一般实行审检合署制,检察机关与各级法院对应,层级相 同,级别对等,不单独设立,而是将检察机关设在法院内部,但独立行使 职权,并接受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
司法程序与审判制度
1.法官制度
(1)法官的产生
①英国:经任命而非选举产生
②美国:联邦法院的法官由总统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的
③法国的高等法院法官、上诉法院首席法官由总统担任主席的最高司法会议决定任命,其他法官由司法部长提名经最高司法会议决定后任命
④德国:司法部长会同法官选任委员会决定,由总统任命。选举产生的法官一般是基层和地方法院的法官
(2)法官的保障
①法官不可更换制
②法官专职制
③法官高薪制
④法官退休制
2.陪审团制度
西方国家的陪审团有两种
大陪审团(又称“起诉陪审团”,用于刑事案件,庭审之前就检察官提出的证据进行审查,只有美国的联邦地区法院和部分州的初审法院还存在大陪审团)
小陪审团(又称“审案陪审团”,分为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处理方法),这两种陪审团都产生于英国。现代陪审团制度起源于英国
主观题
简述西方国家法官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简答题) (1)法官不可更换制。法官无论经任命还是选举担任,一旦任职,非经弹 劾,不得被免职、撤换。 (2)法官专职制,法官在任职期间不得兼任其他任何职务。 (3)法官高薪制,法官应因其服务获得足够高的薪酬。 (4)法官退休制,法官任职到一定年龄可以退休,并享有优厚的退休金。
大陪审团(名词解释) 又称“起诉陪审团”,只用于刑事案件,一般由 12-23 人组成,主要行使预 审的职能,即在庭审之前 就检察官提出的证据进行审査,并通过投票决定 是否起诉。
西方国家实行违宪审查所涉及的问题主要有哪些?(简答题) (1)国家机关之间的权限争执,尤其是议会与政府之间可能发生有关宪法 权力界限的争议。 (2)国家整体与部分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以及地方与地方之间的权限争 执。 (3)有关宪法所保障的公民权利的案件,如言论自由、宗教白由问题、选 举的合法性问题,等等。
简述瑞典议会督察专员的主要职能。(简答题) 瑞典议会督察专员主要职能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检查、监督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监督的对象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 法院、检察官、军队、警察、监狱以及其他国家和地方机关及其公务员。 (2)受理公民对政府或公务员的不良行政行为或因某项政府命令、决定而 受到不公正待遇提起的申诉或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