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人——权利主体
民法在权利主体这一章节的相关内容。民事主体又称“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民事主体的资格由法律规定,在中国,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能够作为民事主体的有公民(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国家是民事法律关系的特殊主体。
社区模板帮助中心,点此进入>>
法理
刑法总则
民法分论
极限词查询
法律相关的英语词汇
政治必修一第一单元
增值税法思维导图
民法债的担保保证
自考合同法整理
思修笔记
人——权利主体
自然人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行为能力人
无行为能力人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宣告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终止
宣告失踪
概述
时间要求
效力
撤销
宣告死亡
概念
目的
宣告死亡的情形
小结
宣告死亡的法律效果
宣告死亡的撤销
监护
法定监护
未成年人的监护
无/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监护
法定监护义务的履行
遗嘱监护
协议监护
指定监护
国家监护
意定监护——成年人监护
监护人的职责
监护人资格的撤销与恢复
监护的终止
住所
两户
个体工商户
农村承包营业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