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马克思主义物质观坚持了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原则,坚持了唯物主义一元论,同唯心主义一元论和二元论划清了界限。
从物质与意识的对立统一关系中去规定物质,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物质观的根本特点,同时,物质与意识的对立,只有在它们何者为第一性、何者为第二性这一范围内才具有绝对的意义,超出这个范围,物质与意识的对立无疑是相对的。
第二,马克思主义物质观坚持了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有力地批判了不可知论。
物质这一客观存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可以认识的对象,而不是不可捉摸、不可认识的“自在之物”。
第三,马克思主义物质观体现了唯物论与辩证法的统一,克服了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缺陷。
从个性中看出共性,从相对中找到绝对,从暂时中把握永恒,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物质观所体现的唯物辩证法。
第四,马克思主义物质观体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克服了旧唯物主义的不彻底性。
马克思主义哲学既看到了自然界的物质性,又以实践为基础揭示了人类社会的物质性,建立起统一地说明自然过程和历史过程的唯物主义原则,实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使唯物主义成为彻底的、完备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