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不会影响底稿格式、要素和范围的因素:收费、归档期限、语言文字、审计程序的时间安排及范围
2.2识别特征应具有唯一性,应将什么的单号/编号作为识别特征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2.3还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处理询证函人员的姓名、员工号等身份识别特征。
2.4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项目组成员和专业技术部门不同意见的解决情况。
2.5应当记录对什么作出的修改和理由,并保留对原什么的记录。
2.6在出具审计报告前,应当对回函的差异进行调查,并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2.7收到的询证函回函是审计报告日前已实施的替代程序的补充证据,应一并归档。
2.8(报告日后)应对实施的追加审计程序的底稿进行复核,并记录复核的事项、理由、结论、时间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