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国际法上的个人
这是一篇关于国际法上的个人的思维导图,包含国籍、出境入境管理制度、外交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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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上的个人
国籍
取得
血统、出生地:双系血统主义为主,出生地为辅原则。中国父母定居在外国,出生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父母无国籍或者国籍不明,无国籍的父母定居在中国,出生地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出生、加入。批准中国国籍的不得保留外国国籍,入籍审批权在公安部
丧失
自愿
在国外定居,自愿加入外国国籍。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非自愿
混合原则
冲突
中国人不承认外国国籍
外国人,经常居住地,最密切联系地
出境入境管理制度
外国人
职能划分:中国驻外国使领馆或外交部授权的其他机构,入境检查-边检机关,境内归县级以上公安
签证分四类
公务、外交、礼遇、普通签证
免签(来自与中国有免签的国家,有中国有效的居留证、过境不越界不超时的人)拒签(强制出境未满时效的、有病、有害、签证材料有问题)无需说明理由
入境打击非法入境(邀请函真实性)、非法拘留(强化住宿登记24小时)、非法工作(有工作类签证、居留、许可证的可以工作,留学生可以在中国境内打工,勤工助学条件:学校同意、居留证件加注相关实习或勤工助学信息
限制出境(涉及刑事、民事:法院已作出禁止其出境的决定、拖欠劳动者报酬)、强制出境(限期出境、强制出境、驱逐出境,遣送 县级以上公安或边检有权1·5年不准入境,驱逐出境只在公安部,10内不入
外交保护
一国国民在外国受到不法侵害依据外国法律程序得不到救济时,国籍国通过外交方式
条件:一国国民因所在国的不当宗伟受到侵害,国籍继续原则即持续拥有保护国国籍、用尽当地救济原则,不管是否请求
引渡
主体:国家,国家之间。建立在引渡条约或者互惠承诺
引渡是指一国将在该国境内而被他国指控为犯罪或已被他国判刑的人,根据有关国家的请求移交给请求国审判或处罚。引渡制度是一项国际司法协助的重要制度,也是国家有效行使管辖权和制裁犯罪的重要保障。
应当拒绝引渡的情形:国民双重政治犯(不属于:战争罪、种族灭绝或种族隔离等3危害人类罪、非法劫持航空器、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罪以及侵害外交代表在内的受国际法保护人员罪等国际罪行),审完过期军事犯,酷刑程序(非公正程序、非人道对待)缺席判。本国国民不引渡、双重犯罪 两国法律都认为有罪,政治犯部引渡
外交部联络机构不是决策机构
引出,经高院裁最高法复核准
凡限制追诉即定罪,决定权在最高捡,凡限制量刑的承诺权在最高人民法院
非经原引出国同意不得转引渡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联合国打击跨国组织犯罪公约,可以但不必然引渡。公约所归的可以引渡犯罪应扩展普适于缔约方的其他引渡条约、本国国民不引渡,承担或引渡或起诉或执行的义务
庇护
一国对因政治原因而遭受他国追诉(包括可能追诉)或处罚的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给予保护并拒绝将其交还或引渡的一项国际法制度。国家对于因被外国当局通缉或受迫害而来避难的外国人,许其入境和居留,并给予保护的法律概念。
入境和居留,拒绝引渡
不得庇护:战争罪、种族灭绝或种族隔离等3危害人类罪、非法劫持航空器、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罪以及侵害外交代表在内的受国际法保护人员罪等国际罪行
国家在驻外使、领馆或本国军舰、军用飞机、驻外军事基地接纳受政治迫害或被通缉的外国人,并给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