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cpa税法,增值税法
2022年cpa增值税法新编,cpa复习专用,不足的地方欢迎反馈。本思维导图包含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及征收率、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计算、税收优惠、征收管理等知识要点,财务专业的同学对这些知识点有疑惑的话,可以进来看看哦!
编辑于2021-05-22 09:11:31增值税(第一部分)
征税范围
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某些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发生特定应税行为(28项 ) ,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但是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被照顾的时候,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这些行业一般是难以取得进行税额的行业,进行抵扣少,所以被照顾)
A (传统增值税) 销售货物 3 %
1 、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 5 万千瓦及以下) 自产电力 ,自产自来水 ,自来水公司销售 自来水 2 、自产 砂、土、石料 ,自采砂、土、石料连续生产砖瓦石灰 ,自产商品混凝土 ( 水泥混 凝土) 3 、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自制生物制品 4. 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罕见病药品 5 、代销寄售物品、死当物品
B (营改增后) 销售服务( 6 项) 3%
1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不含铁路客运) 2 、清包工、甲供工程方式的建筑服务 ⚠️销售电梯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安装服务可简易 3 、动漫服务及转让动漫权 3 、电影放映、仓储、装卸搬运、收派。 4 、有形动产经营租赁(试点之前 2016.4.30 ),试点前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5. 文化体育服务 ,提供的非学历教育(学历教育免税),教育 辅助服务。 6. 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C (营改增后) 销售不动产、土地使用权、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 8 项) 5%
1、销售营改增前取得的不动产 2、出租营改增前取得的不动产 3、转让营改增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4、房企销售自开房地产老项目(营改增前) 5、一般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出行费6、一般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7、一般 营改增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5% 8、一般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差额5%,小规模可选择全额3%
扣缴计税方法
应扣缴税额=接收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境内没有经营机构,代理人
境内没有代理人,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的计算
一、 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1 、全部价款 + 价外费用( + 消费税)
即价外收费,例如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等:价外费用需要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
提示 2 】需要作含税与不含税换算的情况归纳: ( 1 )商业企业零售价; ( 2 )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 ( 3 )价税合并收取的金额; ( 4 )价外费用一般为含税收入; ( 5 )包装物押金一般为含税收入。 ( 6 )代扣代缴购买的金额。 ( 7 )平销返利返还的金额。
2、不属于价外费用项目
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2、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4、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性事业收费;5、代办的保险费、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3 、包装物押金的处理
一年内
未逾期退还--不计入价外费用;逾期未退还--记入价外费用
一年外
不论是否逾期,均记入价外费用
酒类包装物
啤酒、黄酒,按上述原则处理;
白酒、其他酒类(除黄酒和啤酒)押金---均记入价外费用(不考虑是否返还)
单独核算,未逾期不并入销售额,如果逾期,并入销售额。逾期:实际日期和 1 年。
二、 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8项)
1 、折扣方式销售
折扣销售(商业折扣):价格打折优惠, 按照实际价格计算(同一张发票 “ 金额 ” 栏上注明)
以货物作为折扣,视同销售中的无偿赠送,金额不可扺减
销售折扣(现金折扣),规定期限内付款,可享受应付账款的折扣; 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销售折让:商品质量不合格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以折让后的货款为销售额
价款和折扣额在发票金额栏目分别注明,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税;否则不得扣减折扣额
以旧换新方式销售
不得减除旧货收购价(除金银首饰外),因为旧货价有操作空间
还销售方式销售
不扣除还本支出
以物易物方式销售
双方正常做购销处理 核算 进 项与销项。
贷款服务: 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收入为销售额 , 不扣减利息支出。 (普票)
直接收取金融服务(如普票需换算不含税)
直销:已全部收取的价款与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银行卡跨机构资金清算服务
三、视同销售销售额的确定:区别消费税
必须遵从下列顺序: 1. 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销售行为的平均价格确定; 2. 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销售行为的平均价格确定; 3. 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 × ( 1+ 成本利润率) + 消费税
四、按差额确定销售额
1 、金融商品转让 6%
销售额= 卖出价-买入价;如果当期有亏损,可以转下个纳税期抵扣,年末抵扣后仍有亏损,不得结转下一年抵扣;不得开专票,需换算成不含税
2 、经纪代理服务 6%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向委托方代为收取和支付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开专票
3 、融资租赁 9% , 13% 和融资性售后回租 6%
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三方关系): 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车辆购置税(仅在买的是车的时候用到)
2)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两方关系): 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 (3)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二选一计税:
4. 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 9% )
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代收的机场建设费-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5. 客运场站服务 6%
销售额 = 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支付给承运方运费( 货运场全 额计)
6 、旅游服务 6%
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
7、建筑服务
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8、房企销售自行开发不动产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土地出让金(含有征地拆迁费)
只针对受让土地,转让方式有可抵进项,不差额
10、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销售额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5% ,小规模全额 3%
五、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进项税额的确认和计算
一、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一)从 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P159 )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 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税局代开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 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保险费率0.3% (三)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 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自 2013 年 8 月 1 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自 2009年 1 月 1 日起,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4. 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5. 旅客运输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注意判断】 增值税专用发票 —— 可凭票抵扣进项税 增值税普通发票 —— 不可凭票抵扣进项税
(四)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农民免税~ 9% , 10% 一般 / 进口 / 小规模~有专票才可扣~ 9% , 10%
1.计算抵扣、凭票计算抵扣(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买价;海关进口缴款书;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票(票面税率是3%),按照9%计算抵扣)、升级抵扣(购进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计算抵扣进项税),分不清抵扣(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13%货物同时又提供其他服务,分别计算,否则9%
2.不得抵扣: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计算公式:买价×扣除率(9%)
3.烟叶抵扣
烟叶税应纳税额 = 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包括价外补贴) * 税率( 20%)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 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 + 烟叶税应纳税额) × 扣除率
烟叶买价=收购价款+价外补贴+烟叶税 =收 购价款 ×1.1×1.2
4.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
1.适用试点范围: 自2012年7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
提示 1 】生产企业为试点范围,不包括经销商。 【提示 2 】试点企业只有农产品进项抵扣用核定方法,农产品以外的货物 或劳务按一般方法抵扣。 【提示 3 】试点企业购入所有农产品均不得凭票或计算抵扣进项,取得专 用发票也应价税合计入成本。
2 、核定扣除法: 核定扣除的核心是以销售产品为核心核定进项税额(销售扣税)。 ( 1 )试点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按照以下 3 种方法核定: A 投入产出法; B 成本法; C 参照法。( 2 )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耗损率)( 3 )购进农产品不构成经营实体
子主题
( 五)不动产进项税额
新政策: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 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 2 年抵扣。在此之前纳税人购进 不动产进项税额分 2 年抵扣而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 可自 2019 年 4 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 产,用途改变可以抵扣进项的: 可以抵扣进项=净值 / ( 1 +适用税率) × 适用税率
(六)其他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
1.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规定。
(1)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未取得电子普通发票,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2018年1~12月,未取得电子普通发票,一级、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2.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自用 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013年8月1日(结合教材P53)
3.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抵扣规定: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票价+燃油附加费)÷(1+9%)×9%。(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票面金额÷(1+3%)×3%
4.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纳税人租入/购进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比如:租 厂房用于生产罕见药,感冒药
二、不得从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非常重要!( 7 项)
1,购进的货、劳、服、无、不动产,用于简易、免征、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涉及的固定、无形、不动产仅指专用于简、免、个、集。
兼用于上述项目的准予全部抵扣, 比如药厂生产感冒药、抗癌药、避孕药;比如购买小汽车用于生产经营,也用于集体福利。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比如连锁经营权,特许经营权等,具有超级特权,不管用于什么,都允许抵扣。比如小酒店购买七天连锁酒店的连锁酒店经营权,支付的费用,可以抵扣。
2、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劳务、交通运输服务,不得抵扣。
备注:这里主要是指原材料,原材料损失导致无法生产货物,进而无法产生销项,所以不得抵扣进项。
非正常损失,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 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被依法没收、销毁的情形。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消耗的购进货物,劳务,交运服务,不得抵扣进项。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及其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建筑服务。
主要是指违法违规被叫停、没收的不动产。
5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及其消耗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建筑服务,不得抵扣进项。
6 、购进的贷款、居民日常、餐饮、娱乐服务。( 不包括旅客运输、住宿、旅游服务。 )
7 、纳税人接受的贷款服务及与支付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手续费、金融服务费等,不得抵扣进项。
具体处理方法:
1. 购入时不予抵扣 —— 直接计入购货的成本 2. 已抵扣后改变用途、发生损失、出口不得免抵退税额 —— 做进项税转 出处理 ( 1 )直接计算转出 —— 适用于一般情况下材料等的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 2 )还原计算转出 —— 适用于计算抵扣进项税的免税农产品的非正常损失( x/0.91*0.09 ) x 为材料成本 3 )比例计算转出 —— 适用于半成品、产成品的非正常损失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免税、非应税流转额 ÷ 全部流转额 3. 已抵扣过进项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发生不得抵扣情形: 不得抵扣进项 = 净值 * 税率。 4. 平销返利的返还收入 —— 冲减进项税额: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 = 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 / ( 1+ 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 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4: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即便缴纳增值税,也一 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应纳税额的计算(四大类难点)
一、全面考虑各项规定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二、应纳税额计算的其他问题
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时间限定,申报抵扣及其他问题
三、转让不动产增值税,预缴 5%
纳税人向其他个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得开具或申 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 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 期继续抵减。
适用范围
纳税人转让其以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购买,接受捐赠,自建,接受投資入股),不包括房地产企业B。注释】转让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
一般纳税人老项目可简易5%,新项目用一般
预缴:增值税=收入 ÷ ( 1 + 5 %) ×5 %
自建~全额
非自建~差额
申报:收入 / ( 1+9% ) *9%- 预缴 - 进项 简易同预缴
小规模纳税人
只能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同一般纳税人面对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其他个人(个体户,自然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
购买不足两年
全额按照5%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购买满两年
免征增值税
不包括 北上广深的非普通住房,比如别墅。仍然按照 5 %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卖价-买价) ÷1.05×0.05
四、房企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项目(预缴 3% ,价税分离 5% , 9% )
公式中“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 ,是指向政府、土地管理 部门或受政府委托收取土地价款的单位直接支付的土地价款。 (1)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 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 (2)进项税: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自行开发的房地产 项目,不执行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政策,其进项税额可一次性抵扣。 (如购买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等) ⚠️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预收款~ 3%
不含税 销售额=(全部价款-地价) ÷ ( 1 + 9% )
进项税额:可一次性抵扣,比如设计服务,建筑服务
预缴税款=预收款 ÷ ( 1 + 9 %) ×3 % ; 申报纳税=(含税全价-地价) ÷ ( 1 + 9 %) ×9 %-进项税额-预缴税款
对老项目 / 小规模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预缴税款: 预收款 ÷ ( 1 + 5 %) ×3 % 申报纳税:应纳税额=全部价款 ÷ ( 1 + 5 %) ×5 %-预缴税款
五、不动产经营租赁 (大小原则:预缴 5% 、 3% ,价税分离 9% 、 5% )
提示 1 】( 1 )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一般纳税人取得的不动产 —— 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也可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2016 年 5 月 1 日后取得的不动产 ——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提示 2 】纳税人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 区)的,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 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特殊:其他个人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提示 3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 10 万元的,当期无需预 缴税款。 【提示 4 】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 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 未超过 10 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一般计税
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全额÷(1+9%)×3%
纳税申报=含税销售额全额÷(1+9%)×9%-进项税额-预缴税款
对老项目 / 小规模选择简易计税
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全额÷(1+5%)×5%;申报纳税同预缴税款,一次到位。
营改增出租不动产 可选简易计税
个体户出租不动产(不包含住房):同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 个体户出租住住房:含税销售额全额 ÷ ( 1 + 5 %) ×1.5 %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
非住房:同简易计税5%:因为没有机构,所以不存在异地预缴,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住房:按5%征收率价税分离,减按1.5%计算
六、跨县市建筑服务税收征管(大小原则:预缴 2% 、 3% ,价税分离 9% 、 3% )
预缴税款:向建筑服务发生地税务机关; 申报税款: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 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 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余额,按照 3% 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月销售额未超过 10 万元,当期 无需预缴税款。
预缴税款 和申报纳税:记差额,全额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预缴税款=差额÷ ( 1 + 9 %) ×2 %
申报纳税:增值税=含税销售额全额÷(1+9%)×9%-进项税额-预缴税款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清包工、甲供工程、老项目、小规模)
预缴税款=差额÷ ( 1 + 3 %) ×3 % 申报纳税=差额÷ ( 1 + 3 %) ×3 %
主题
税率及征收率
税率(3挡)
标准税率(13%)
销售或进口货物、劳务(印刷刊物)、有形动产租赁
淀粉、调制乳、环氧大豆油、氢化植物油、麦芽、复合胶、人发、肉桂油、按油、香茅油 不属于农产品注释范围
低税率(9%)
货物
播种(饲、化、农药、农机、农膜) 文化类(图书、报纸、杂、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收获粮食(农、油、盐) 开火做(自来水、热水、 6 汽、二甲醚、煤炭制品、其他)) ; 生活必需品、精神食粮、初级农产品
电:13%
农产品 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木业、水产业的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包括:干姜、姜黄、玉米胚芽、动物骨粒;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鲜奶、面粉
食用植物油:棕榈、棉籽、毛椰子、花椒、橄榄、核桃、杏仁、葡萄籽、牡丹籽油
农机:农用水泵,农用采油机,手扶拖拉机,三轮农用运输车,烤房设备,杀虫灯,虫情测报灯,粘虫板,卷帘机,农用挖掘机,养鸡、养猪设备,动物尸体降解处理机,蔬菜清洗机。
电子出版物:各类光盘,磁盘,SD卡,储存芯片。
交
邮
邮政汇兑、邮政代理
基础 电信(不包含增值电信)
建
不动产及不动产租赁
转让土地使用权
低税率(6%)
金融
现代(不含租赁)
文化创意(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会议展览);商务辅助(企业管理、经纪代理、安全保护);其他(退票费)拍卖取得手续费佣金按经纪代理服务
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 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 除了广告代理、邮政代理服务以外的代理服务一般都属于商务辅助服务。
生活
现场制作食物销售-餐饮(面包店,外卖)
销售无形资产 补充耕地占用指标
增值电信
零税率 ( 12项 )
出口货物:出口免税且退税
出口服务和无形资产(跨境电商)11项
1.国际运输服务,含航天、港澳台 2 、提供程租、期租、湿租服务,程租、期租、湿租的运输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出租方可申请零税率; 境内单位和个人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由境内实际承运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的经营者适用增值税
3、境外提供的完全在境外的服务(10)
研发和技术服务中的:1研发、2合同能源管理
文化创意服务中的:3、设计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中的:4制作和发行服务 备注:播映只免不退
信息技术服务中的:5、软件服务 6、电路设计和测试服务 7、信息系统服务、8、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9、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10、转让技术
征收率
一般规定
3%
除了下属5%之外的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均为3%
5%(五项)
13
一、转让或出租不动产 1 、小规模: 2 、一般老项目选择简易(经营租赁、 房企老项目、 2016-4-30 前不动产融资租赁) 3 、房企中的小:房产 4 、其他个人:不动产(不含购买的住房)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 (个人出租住房,按 5% 征收率减按 1.5% )二、一般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道通行费,选择简易计税的 三、劳务派遣差额纳税 四、一般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选择简易计税 五、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转让土地使用权。
特殊规定
1、销售固定资产或销售旧货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一般纳税人
a、不得抵扣且未抵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税(放弃减税,可开专票);
b、 已经抵扣过进项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正常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
(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税)
纳税人销售旧货;
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税(包括一般和小规模纳税人)。旧货:是指2次流通的货物,从别出购入是为了再次销售,比如二手车市场。 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正常纳税: 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比如,建筑企业销售废旧钢材、使用过包装物。按适用税率正常纳税。注意: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税
2、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收取的自来水水费;3%差额交税(差额是指扣除对外支付的水费后的余额)
3、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全额3%、差额5%,差额纳税方式,不得开具专票,可开具普票
4、非企业性单位中的 一般纳税人 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式按3%
5、一般纳税人提供教育辅助服务 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按照3%纳税
6、2018年5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3% 36个月不得变更
7、2019年3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批发、零售罕见药品、可以选择3%
适用范围:小规模纳税人;按照规定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一般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销售行为,分别核算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确认是否需要纳税的四个条件(同时满足)
1、境内
1、服务(除租赁不动产)、无形资产(除3):买或卖方一个在境内(领土内)(不属于境内的3种情况:国外向境内单位或个人销售的在境外的服务、无形资产,或出租的不动产。);2、不动产:不动产在境内;3、自然资源使用权:自然资源在境内
2、注释范围内
3 、为他人提供( 自产自用的货物不 视同 销售 缴纳增值税,但是缴纳消费税 视同 销售。
非经营:聘用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工资性服务;单位或个体户为员工提供服务;
4、有偿
有偿含义的理解: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无偿特例: 视同销售:向他人无偿提供服务或转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不缴税(用于公益事业、用社会公众不缴税)
其他经济利益:是指非货币、货物形式的收益,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到期的债权投资、服务以及有关权益。
特殊规定(14)
特殊项目(12项)
背住:1、罚没物品:(上缴财政不征税,接收单位再出售,纳税。)2、逾期票证收入(缴税)3、中央财政补贴 4、融资性售后回租(承租方出售资产不缴税,购买方(出租方)已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5、创新药:免费提供给患者,不属于视同销售,不征税。6、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铁路、航空运输:公益事业,不增税。7、存款利息不征税 8、保险赔付不征税 9、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不征税 10、资产重组中的转让不征税 11、单用途卡 12、支付机构预付卡
资产重组过程,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 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货物转让行为。
特殊行为(8项)
视同销售
1 、委托代销 (委托方纳税),受托代销货物(受托方纳税) 2 、两个机构间移送(不包括同一县市) 3 、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投资、无偿分配、无偿赠送4 、购进货物:投资、无偿分配、无偿赠送 5 、无偿销售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用于公益或社会公众的除外(货物不免除))
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不缴纳增值税, 因为购进的货物最终进了销售领域,且购进时,进行税额做了转出,不能抵扣,所以也不再征税了。 用于公益的,只适用于无偿销售服务或转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无偿赠送货物,用于公益事业,也增税。
混合销售
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行为。从属关系~按主业交税。销售门窗并提供安装服务;销售货物并提供运输服务,如果确认为收入视同混销。如果委托他人产生运费确认为费用则纳入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
兼营行为:纳税人同时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 从高适用税率。
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分别核算 销售电梯同时提供安装服务是分别核算?按清包工方式
一般规定(5类)
1、销售和进口货物
基础税率 13%
低税率 9 %:生活必需品、精神食粮、初级农产品(粮食,水气,报纸,化肥,农机)
2.销售劳务-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13%
3.销售服务
交(9%)
陆、水(程、期)、航(湿)、管
辨别五租(光、干属于有形动产租赁)
舱位承包业务:承包人属于提供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发包方实际完成相关运输服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舱位互换业务:双方皆按运输服务
邮(9%)
普遍、特殊、其他
电(9%)
基础9%,增值6%
建(9%)
工、安、修、装、其他(不动产相关劳务)
建筑设备出租并配备操作人员;安装、初装。开户、扩容费
金(6%)
贷款、保险、金融商品转让、直接收费
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
现(6%)
2 技术、文、 2 辅、鉴证、广、租
生(6%)
文体、教医、旅娱、餐宿、居日、其他(植物养护)
4.销售无形资产6%(其中销售土地使用权9%)
5.销售不动产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