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民法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是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制定的法律。本张思维导图包括民法侵权责任的内容大纲,共同侵权形态、免责事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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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医疗技术损害责任
过错责任
医疗伦理损害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
医疗产品损害责任
无过错责任
说明义务及取得同意
例外
由患者负举证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保险优先原则
特殊侵权责任
产品责任(无过错责任)
衡平原则(不真正连带责任):请求权针对销售者/生产者
免责事由
法定免责事由
受害人故意(过错、过失)
第三人过错
不可抗力
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
非法定免责事由
职务授权
受害人同意
自助行为
意外事件
自甘风险
时效抗辩(非减免责
共同侵权责任形态
责任方式
归责原则 确定侵权行为人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一般准则
过错/过失责任原则 "谁主张谁举证"
过错推定原则 “举证责任倒置”
无过错责任原则
产品侵权责任
环境污染
危险活动与危险物致害责任 或高度危险作业
动物致人损害
公平/衡平责任原则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能适用无过错责任的,就决不能适用公平责任。公平责任是“兜底”的责任)
共同侵权行为
主观的共同侵权(共同故意和共同过失构成)
共同加害行为
教唆帮助共同侵权行为
客观的共同侵权
共同危险行为(广义的共同侵权) 不能判断谁实际致害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的责任
无意思联络分别侵权的连带责任 (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
无意思联络分别侵权的按份责任 (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共同责任
1、连带责任
2、不真正连带责任(如产品责任)
3、按份责任
4、补充责任
主要适用于监护人对限制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责任主体特殊的侵权责任
第一节 监护人责任
第二节 暂时丧失心智的损害责任
第三节 用人责任
用人单位的责任
劳务派遣的责任
个人劳务的责任
雇主责任
定作人责任
帮工人责任
第四节 网络侵权责任
第五节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直接/补充责任)
场所责任
组织责任
第六节 学生伤害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