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2.扰乱公共秩序罪、二
这是一篇关于2.扰乱公共秩序罪、二的思维导图。刑法是法学学科里理论最完善的学科,所以考试知识点最深最广。学刑法,第一步就是要望文生义,从总则的原则到分则的罪名,望文生义,就能掌握50%,剩下一半要精细化学习。
编辑于2021-06-04 18:13:40这是一篇关于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的思维导图。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的区别:其一,法人具有法人资格,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其二,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非法人组织则掌控一定的财产,这种财产是否具有独立性,法律未作要求。 其三,从产生方式看,法人成立需要注册(机关法人等除外),非法人组织成立需要登记等。
这是一篇关于自然人的思维导图。自然人是与法人相对的法律概念。 每个生物学意义上的人都是指自然人。 只有自然人才有资格享有基本人权,某些权利,诸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只有自然人才有资格享有。
这是一篇关于基础理论的思维导图,包含了定义、性质、渊源、解释、调整对象、基本原则、法律适用等内容,可收藏。
社区模板帮助中心,点此进入>>
这是一篇关于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的思维导图。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的区别:其一,法人具有法人资格,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其二,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非法人组织则掌控一定的财产,这种财产是否具有独立性,法律未作要求。 其三,从产生方式看,法人成立需要注册(机关法人等除外),非法人组织成立需要登记等。
这是一篇关于自然人的思维导图。自然人是与法人相对的法律概念。 每个生物学意义上的人都是指自然人。 只有自然人才有资格享有基本人权,某些权利,诸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只有自然人才有资格享有。
这是一篇关于基础理论的思维导图,包含了定义、性质、渊源、解释、调整对象、基本原则、法律适用等内容,可收藏。
扰乱公共秩序罪、二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行为主体: 仅首要分子与其他积极参加者成立犯罪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一条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罪仅处罚首要分子
“跳楼秀”“跳桥秀”不符合“聚众”特征,不成立本罪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危害行为
编造和故意传播都是本罪的实行行为
虚假恐怖信息
编造与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罚。
危害结果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指引起了公众严重恐慌,导致公安机关花费人力、物力排除虚假物质或消除影响
单纯使特定人员产生恐惧心理, 没有扰乱社会秩序的,不成立本罪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只有通过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才可能成立本罪
聚众斗殴罪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聚众斗殴”,属于必要的共犯
只有首要分子(组织、策划、指挥者)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成立本罪
法律拟制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该规定仅适用于直接造成死亡的斗殴者和首要分子
一般参加者或旁观者的行为导致他人重伤、死亡的,不适用该规定
寻衅滋事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以寻衅滋事罪论处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处罚
黑社会性质组织相关犯罪
是否有国家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不影响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
第二百九十四条 ①【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组织、领导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他参加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②【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③【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④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⑤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本罪属于必要共犯中的集团共同犯罪
组织、领导者、积极参加者与一般参加者都成立犯罪,但不能适用总则关于共犯人的处罚原则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行为主体: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而非“国家工作人员”
“包庇”行为,不要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
责任形式:本罪主观方面要求 必须出于故意 ,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注意规定
第4款
传授犯罪方法罪
第二百九十五条 传授犯罪方法罪 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与教唆犯罪
前者侵犯的是社会管理秩序,后者依所教唆的犯罪性质而定
前者是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后者使他人产生犯罪决意
前者是对传授犯罪方法具有故意,后者是对所教唆的犯罪具有故意
传授犯罪方法的,即使被传授的人按照所传授方法实施了犯罪,二者也不成立共犯
罪数
想象竞合;数罪并罚(不同对象或者教唆此罪而传授彼罪)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
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赌博罪
不法: 仅限于“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的” ;单纯参赌不成立赌博罪
罪过形式:故意, 要求“以营利为目的”
赌博圈套
开设赌场罪
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开设赌场,以吸引我国公民为主要客源的,以开设赌场罪论处
以营利为目的,邀请人员加入微信群,进行控制管理,以抢红包方式赌博,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属于开设赌场
通过赌博形式实施行贿、受贿行为,依照关于贿赂犯罪的规定处罚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
第三百零二条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行为对象:尸体、尸骨、骨灰;尸体不包括孕妇腹中的死亡胎儿。
以书面、文字等方式侮辱死者名誉的,不成立本罪;如果借此侮辱死者家属的,成立侮辱罪
抢夺、抢劫尸体、尸骨、骨灰的,当然符合盗窃尸体、尸骨、骨灰的构成要件(当然解释)
侮辱国歌罪
第二百九十九条 【侮辱国旗、国徽罪】 在公众场合 ,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侮辱国歌罪】 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强奸罪、诈骗罪的规定
第三百条 ①【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②【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③【强奸罪】【诈骗罪】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3款属于注意规定,而非法律拟制,该行为本来就成立强奸罪、诈骗罪
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组织、策划、煽动、教唆、帮助邪教组织人员自杀、自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