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法理学导论---知识框架 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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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21-06-21 14:05:03法理学导论知识框架
引论
法学
概念
法学是研究法律现象的知识体系,是以特定的概念、原理来探究法律问题之答案的学问。近代以来,法学被认为是社会科学。
现代法学的知识范式是由西方学者确立的,其构成一种知识的标准。
性质(5点)
制度关联性
法学的研究总是指向法律现象或法律问题的。所以,法学的兴衰总是与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的发展相关联,但是后者并不决定前者。
务实性
实践性构成了法学的学问性质。法学并非“纯思”,它的理论兴趣不在于追求纯粹的知识或纯粹的真理,而在于从法律的角度解决生活实践中的问题。
经验理性
法学是反映人的经验理性的学问。
法学是人的经验、知识、智慧和理性的综合体现。在法学中,逻辑分析很重要,但经验的审慎判断也很重要。除了概念与原理的推导外,事实判断和现实利益权衡也很重要,
职业性
法学是职业性知识体系。它所使用的语言是冷静、刚强、简洁、合乎逻辑的,是经过法学家提炼、加工和创造出来的行业语言,与人们的“日常语言”存在一定差异。法学会使用一些外行人无法理解的专业语言。
价值取向性
法学研究的是价值性事实,根据法律加以评价性判断(合法/非法)。法学的研究性质是价值关联性,很难做到价值无涉。
研究对象(法学研究法律现象)
法律制度问题
研究当下的&历史上的法律制度;应用法学、比较法学、国际法学; 研究法律制度&法律思想(法理学)
社会现实或社会关系生活问题
法学研究与法律制度有关联性的社会现实或社会生活关系问题。
法律制度与社会现实之间的如何对应的问题
法学并不是单纯去研究法律制度或社会现实。
在立法层面上,存在法律制度与社会现实不一致、不对应现象(法律超前/法律滞后)
在法律实施层面上,存在制度与事实的落差。
法学思维与法学方法
法学思维(5点)
概念
法学思维是法学者在研究法律现象使所持的思考立场、态度、观点、价值和方法。
实践思维
法学思维是实践之思,不是理论思维。
法律思维围绕行动而非信念问题展开
准则:实践理性优于理论理性
以实在法为起点的思维
法学思考要以有效的实在法为出发点
法学思考首先是“体系内的思考”即教义学的思考
准则:合法性优于正当性
问题思维
法律思维遵循的是一种“评价性关联”而非因果关联。
准则:情景思维优于演绎推理
论证、说理的思维
法学在为法律问题提出解答方案时必须要提出充分而必要的理由
其实,在某些思维中并需要提供理由(例:感情思维,诗性思维)
准则:理由优于结论
评价性思维
法学涉及的是“价值导向的思考方式”
法学主要关切的不是“逻辑上必然”的推论,而是一些可以理解且有信服力的思想步骤。
准则:正义优于其他价值
法学方法
法学方法指什么?
狭义上,指法律适用的方法。
注:在法律实践中,法律适用总是居于核心地位。
法学方法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主要任务是指导法律人(法官及其他法律从业者)如何“发现法律”。
即从有效的法律中去获得法,为其所面临的法律问题或纠纷找到裁判的依据。
法学方法研究的主要问题有什么?
个别问题
大前提问题(法律依据):法条理论、法律解释、法律续造
小前提问题(案件事实):案件事实的形成及其法律判断
体系问题
法律的概念及其体系的形成
法理学
“法理学”含义
就制度层面而言,法理学是一门主要研究所有法律制度中的一般问题、原理、原则和制度的学问。
法理学体系
法理学是一个开放的理论体系。
分类
从研究范围上看包括
从功能上看包括
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作用与地位
法学体系(法学分科的体系)
中国法学分科(6个门类)---了解即可
法理学的地位
学习法理学的意义
法
法的名称(没啥用)
中国
刑、律、令……
西方
法(正义、权利)
法概念的争议
重点掌握:应然法&实然法;自然法&实在法的定义
法的特征(重点记忆)
法的作用(重点记忆)
法的内容和形式
法的内容和形式的概念
法的内容和形式的概念
法的内容和形式的关系(复杂)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权利和义务的概念
权利和义务的概念的重要性
法律权利:
权利&权力
权力:
义务:
权利和义务的分类
权利和义务的相互联系
法的成文形式与不成文形式
法系
概念:
世界三大主要法系
民法法系
普通法法系
民法法系与普通法法系的比较
法的渊源与法的分类
法的渊源的概念
法律渊源(法源)概念:
法的渊源的意义:
法的渊源的种类:
法的渊源的分类:
正式法源
小提示:
概念:
正式法源的分类:
正式法源的一般效力原则
非正式法源
概念:
当代中国的非正式法源
法的分类
概念:
法的一般分类:
法的特殊分类:
法的效力
法的效力概述
法的效力的意义
法的效力的概念
法的效力范围
法的时间效力
概念:
法的生效时间
法的失效时间
法律溯及力
法的空间效力
概念:
法的域内效力
法的域外效力
法对人的效力
法律规范
法律规则
法律原则
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与法律部门的概念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概念
法律关系的主体
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法律关系的主体的内容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权力行使和义务履行之界限
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
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法律事实
法律只调节行为,不调节心理
概念
种类
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法律责任的概念
法律责任的分类与竞合
法律责任的归结和免除
法律制裁
法律推理
法律推理概述
演绎法律推理
简单模式:司法三段论
复杂模式:多段论
类比法律推理(平行推理,比较,从个别到个别)
类比推理的含义:
类比推理的步骤:
类比推理的模式:
类比结论说服力的标准:
相似案件的数量
相同点与不同点的比较
重要性或相关性的判断
比较演绎法律推理&类比法律推理看出法律推理的共同特征:
法律推理是一种追求正当性证明的活动
法律推理必须遵循推理规则
法律推理的价值
法律推理与法治的关系
法律推理的逻辑推导功能
是法治原则的要求
使得社会和当事人对法律的预测成为可能性
法律推理或法律论证为司法实践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必要而充分的理由
法律推理为司法、立法提供正当化性证明
法律解释
法律解释的概念
注意:
法律不经解释是,没法使用的,任何法律在使用过程中,都涉及理解和解释。
通常,法律规定是一般性的规范,案件事实是具体化的事实问题
概念:
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组织以及国家机关对法律法规的内容所做的必要的说明。
法律解释是指对法律文本意义的理解与选择。
法律解释的必要性
法律解释的特点:
法律解释的目标与方法
法律解释的目标
法律解释的目标是主观说、客观说
主观说(原意说)
法律解释的目标是探究历史上立法者的事实意愿。 【强调历史事实】
即是说:探究法律制定者事实上的意愿(立法者的主观,而非解释者的主观)
解释活动——发现事实
客观说(文本说)
法律解释的目标是探究内在于法律本身的理性、正确与恰当的意思。
解释活动——探究理性、正确与恰当的意思
法律解释的方法
法律解释的分类
依据解释主体和解释效力的不同划分
正式解释:法定解释/有权解释
非正式解释:无权解释(没有拘束力、没有规范性文件的形式)
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
法律解释体系,是指正式解释的权限划分体制
我国法律解释体制实行的是一种"职能分工负责制”。
两大基本原则
谁制定,谁解释。/谁的工作范畴,谁负责解释。(两大原则)
全国人大常委会享有原生解释叔/其他机关享有派生解释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等同于立法,高于其他机关的解释。
法律的解释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权
国家最高司法机关的解释
行政法规的解释&部门规章的解释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两分法,只有省一级,没有司法机关)
法的运行环节,期末考试不考 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主要存在于法律适用之中
1)公民的行为能力有完全不完全之分,法人的行为能力是有限的 2)公民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不可同时存在,法人的两者同时产生、同时消灭。
法是什么?
静态的角度
法自身
法、内容与形式、渊源与分类、效力、规范、体系
法与人
关系、责任与制裁
动态的角度
法适用的原理
法律推理、法律解释
法的运行环节,期末考试不考 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主要存在于法律适用之中
法的运行环节,期末考试不考 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主要存在于法律适用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