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民事权利 思维导图
本思维导图对《民法总则》中的民事权利的进行了相关概括和总结,必备复习资料分享,方便大家备考时翻阅查看,提高复习效率,希望对大家备考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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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权利
概念、特点
概念
指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实现一定利益的可能性
特点
1、民事权利由民法所确认
2、民事权利以民事主体的利益为核心
3、民事权利体现为民事主体一定范围内的行为自由
4、民事权利都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障
5、民事权利具有平等性
分类
1、财产权与非财产权
以权利保护的利益是否具有财产属性为标准进行划分
财产权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或直接体现为财产利益的民事权益
非财产权是指基于一定的人格利益、身份利益而设定的权利
2、绝对权与相对权
以权利的效力所及的范围为标准进行的划分
绝对权,又称对世权,即任何一个人都必须尊重的权利
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指能够请求特定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3、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与抗辩权
支配权,指权利主体对于作为权利客体的事物进行直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
形成权,权利人完全凭借单方的意思表示就能使既存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
抗辩权是指权利人用以对抗请求权或其他权利效力的权利
请求权,指权利人请求他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4、既得权与期待权
既得权,是指已经具备权利取得的全部要件,从而被当事人实际享有的权利
期待权其实质是将未来可能取得的权利作为一种现实的合法利益加以保护
5、原权利与救济权
原权利是原有的、基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意思产生的权利
救济权是在原权利受到侵害或存在受侵害的危险时对原权利产生救援性作用的权利
6、主权利和从权利
以权利是否能独立存在或者以相互关联的几项民事权利的不同地位为标准进行的划分
主权利指相互关联的几项民事权利中不依赖其他权利而独立存在的权利
从权利是指以主权利存在为前提的权利,二者为主导和从属的关系
7、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以权利是否可与其主体分离为标准进行的划分
专属权是指依附于民事主体,专属民事主体享有、行使,不能任意移转的权利
非专属权利是指不依附于民事主体,得与民事主体相分离,可以在民事主体之间转移的权利
民事权利的取得变更和消灭
权利的取得
权利的发生,包括民事权利绝对的发生和相对的发生
原始取得,指独立的不以他人既存权利为前提而取得权利的情形
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基于他人既存权利而取得权利的情形
权利的变更
既成的权利可以通过变更或者消灭而发生改变或者丧失
权利的消灭
指特定主体的权利不复存在,包括绝对消灭和相对消灭
民事权利的行使
指权利的享有者为实现自己的权利而依照权利的内容和范围实施的一定行为
民事权利的救济
公力救济
指当义务主体不履行义务或者侵犯他人权利时,国家机关根据权利主体的请求,对受到侵害的权利予以救济的保护行为
自力救济
私力救济,是指权利主体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凭借自身的力量实施的权利保护行为
自力行为
自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