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解读
读懂2024-3-1实施的《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此作品将繁复法条化为清晰视图,引领读者领略业余无线电管理的深邃与智慧,共襄盛举。
编辑于2024-03-17 21:22:34“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解读
参考工业与信息化部发布的“一图读懂《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制作
一、 前言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67号,以下简称《办法》),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通过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细化业余无线电台管理政策,规范业余无线电台许可、操作技术能力验证、日常使用等事项,进一步促进我国业余无线电事业有序发展。
二、 重点内容
1. 放开未成年人设台
未成年人可以设置、使用工作在30-3000MHz频段且最大发射功率不大于25瓦的业余无线电台。
2. 明确多项免费政策
(1) 免收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业余无线电台免收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2) 免费开展技术检测
对使用自制、改装、拼装等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申请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免费开展技术检测。
(3) 免费开展操作能力技术验证
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免费参加各类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
3. 简化申请材料
将《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变更)申请表》与《业余无线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国无管表17、19)合二为一,形成《业余无线电台设置、使用申请表》,优化填报内容,降低填报难度,方便爱好者高效申请。
4. 保护既有业余爱好者利益
2024年3月1日前已经依法取得业余无线电台执照的,在执照有效期内可以按照执照载明的参数使用业余无线电台。
2024年3月1日前已经取得B类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证书的,可以申请设置、使用工作在30MHz以下频段且最大发射功率不大于100瓦,或者工作在30MHz以上频段且最大发射功率不大于25瓦的业余无线电台。
5. 明确可申请使用频段
《办法》明确业余无线电执照中应载明具体使用频率,并在附件申请表格中列出了所有业余业务频率,方便爱好者申请。
无线电管理机构将根据当地无线电台(站)设置和相关无线电频率使用等情况,对使用次要业务划分,或者与其他无线电业务共同为主要业务划分的业余业务频率,开展必要的频率协调。
三、 更多内容
1. 业余无线电台是什么?
业余无线电台是指为开展业余业务(含卫星业余业务)使用的一个或者多个发信机、收信机,或者发信机与收信机的组合(包括附属设备)。
业余无线电台只能用于相互通信、技术研究和自我训练,并在业余业务频率范围内收发信号,不得用于谋取商业利益。
四、 如何申请业余无线电台?
1. 应具备何种条件
(1) 熟悉无线电管理规定;
(2) 具有相应的操作技术能力,依照本办法通过相应的操作技术能力验证;
(3) 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依法取得型号核准(型号核准证载明的频率范围包含业余业务频段);或者使用的自制、改装、拼装等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无线电管理规定,且无线电发射频率范围仅限于业余业务频段。
2. 提交材料
(1) 个人设台
1||| 申请表;
2||| 身份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还应当提交其监护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申请人与监护人关系的说明材料。
3||| 使用依法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提交含有型号核准代码、出厂序列号等信 息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照片;使用自制、改装、拼装等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提交该设备符合规定条件的说明材料。
(2) 单位设台
除个人设台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单位营业执照等复印件,以及业余无线电台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说明材料。
3. 向谁申请
1. 有固定台址的业余无线电台
电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
2. 没有固定台址的业余无线电台
申请人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
3. 15瓦以上短波业余无线电台以及涉及国家主权、安全的其他重要业余无线电台
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
设置、使用15瓦以上短波业余无线电台,以及涉及国家主权、安全的其他重要业余无线电台的,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委托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开展现场核查。
4. 执照颁发
予以许可的,颁发业余无线电台执照,并依申请核发业余无线电台呼号,但申请人已取得业余中继台、业余信标台呼号以外的其他业余无线电台呼号的,不再核发新的业余无线电台呼号。
业余无线电台执照有效期不超过5年。
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不含技术检测、频率协调等所需时间)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五、 如何参加操作技术能力验证?
1. 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分为A类、B类和C类。
A类
参加验证的条件
应当熟悉无线电管理规定,具有一定的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
证书使用
可以申请设置、使用工作在30-3000MHz频段且最大发射功率不大于25瓦的业余无线电台。
B类
参加验证的条件
应当依法取得业余无线电台执照6个月以上,且具有相应的实际操作经验。
证书使用
可以申请设置、使用工作在30MHz以下频段且最大发射功率小于15瓦,或者工作在30MHz以上频段且最大发射功率不大于25瓦的业余无线电台。
C类
参加验证的条件
应当依法取得载明30MHz以下频段的业余无线电台执照18个月以上,且具有相应的实际操作经验
证书使用
可以申请设置、使用工作在30MHz以下频段且最大发射功率不大于1000瓦,或者工作在30MHz以上频段且最大发射功率不大于25瓦的业余无线电台。
2. 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组织实施A类、B类和C类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组织实施A类、B类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
六、 使用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1. 设备维护
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定期维护业余无线电台,保证其性能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避免对其他依法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
2. 日志记录
应当如实将通信时间、通信频率、通信模式和通信对象等内容记入业余无线电台日志并保留2年以上。
3. 呼号使用
应当在每次通信建立以及结束时发送本业余无线电台呼号,在通信过程中不定期(间隔不超过10分钟)发送本业余无线电台呼号。
4. 临时呼号申请
参加或者举办业余无线电通联比赛以及其他重大业余无线电活动的,经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可以临时使用业余无线电台呼号。
5. 功率超限使用
取得C类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证书且取得业余无线电台执照的人员,经颁发业余无线电台执照的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可以临时在特定时间、地点以特定功率等限定条件开展电台操作
6. 中继台平等服务
依法设置的业余中继台应当向其覆盖区域内的业余无线电台提供平等的服务。
7. 禁止条款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业余无线电台从事下 列活动
1||| 通过任何形式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传播的信息;
2||| 违反本办法规定用于谋取商业利益等超出业余无线电台使用属性之外的目的;
3||| 故意干扰、阻碍其他无线电台(站)通信;
4||| 故意收发业余无线电台执照载明事项之外的无线电信号;
5||| 传播、公布或者利用无意接收的信息;
6||| 擅自编制、使用业余无线电台呼号;
7||| 涂改、倒卖、出租或者出借业余无线电台执照;
8||| 向境外组织或者个人提供涉及国家安全的境内电波参数资料;
9|||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8. 法律责任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处罚。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 干扰投诉
依法设置、使用的业余无线电台受到有害干扰的,可以向业余无线电台使用地或者作出许可决定的无线电管理机构投诉;
受到境外无线电有害干扰的,可以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投诉。
BG6QYV倾注匠心,创作出精致典雅的内容。深度融汇《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图解的权威精髓,于2024年3月17日璀璨问世。此作品将繁复法条化为清晰视图,引领读者领略业余无线电管理的深邃与智慧,共襄盛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