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CPA 第15章 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处置组、终止经营(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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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24-03-21 22:47:58第十五章 • 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处置组、终止经营
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处置组
持有待售 类别的分类
1. 分类原则
1)企业主要通过出售 而非 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应分为 持有待售 类别。
处置组: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or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
2)非流动资产or处置组划分为 持有待售类别,应当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1. 可立即出售
惯例、具有出售的意图和能力、做好相关准备、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贷币性资产交换、进行债务重组
2. 出售极可能发生
3个条件:
1. 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
2. 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
3. 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2. 延长一年期限的例外条款
1)企业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出售未能在 一年内完成
关联方交易
不允许 放松一年期限条件。
非关联方交易
有充分证据表明企业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or处置组,允许放松一年期限条件
2)企业无法控制的原因
①意外设定条件
买方or其他方(不是自己)意外设定 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针对这些条件:
a. 企业已经及时采取行动;
b. 预计能够 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 一年内 顺利化解延期因素。
②发生罕见情况
a. 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采取 必要措施;
b. 重新满足了 持有待类别的划分条件。
罕见情况:指因不可抗力引发的情况、宏观经济形势发生急剧变化等不可控情况
特定 持有待售类别分类的具体应用
1.专为 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同时满足,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 取得日 满足 “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
2. 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条件。(eg:找到买家签合同)
2. 持有待售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子公司的投资(丧控:全部划分,无论是否保留 非控制性 权益性投资)
1)拟出售部分的处理
85% → 出售80% → 丧控
个别财务报表:85% 全部划分 持有待售
合并财务报表:子公司 所有资产&负债 划分为 持有待售
2)保留部分 权益性投资的处理
个别财务报表
80%交接前,5% 为 持有待售
80%交接后,5%
能够施加 共同控制or重大影响
按 成本法 转 权益法 处理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or重大影响
按 金融工具 处理
合并财务报表
按 合并财务报表 处理
对联营企业or合营企业的投资
30% → 出售25%
拟出售部分
25% 转为 持有待售
剩余部分
25%交接前,5% 按 权益法核算
25%交接后,5% 按 跨界处理
“其他综合收益” 转 “投资收益”
3. 拟 结束使用 而非 出售 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eg:期满报废)
不划分为 持有待售类别
暂时停止使用的非流动资产,不认为其拟结束使用,不划分为 持有待售类别
持有待售 类别的计量
①划分前、②划分时、③划分后、④不再划分、⑤终止确认
区分不同情况:
1. 公允模式 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投资性房地产 准则;
2. 公元价值-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 → 适用 生物资产 准则;
3. 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 → 适用 职工薪配 准则;
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适用 所得税 准则;
5. 金融资产 → 适用 金融工具 准则;
6. 保险合同 所产生的权利 → 适用 保险合同 准则;
7.除以上外,按下文 方法计量。
持有待售 非流动资产
1. 非流动资产(第1至6项)
适用 相关 准则
2. 非流动资产(第1至6项以外的)
适用 本章 计量规定
持有待售 处置组
1. 流动资产
2. 非流动资产(第1至6项)
3. 所有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适用 相关 准则
4. 非流动资产(第1至6项以外的)
适用 本章 计量规定
②划分时
借:持有待售资产——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处置组:
step1: 确定 按 其他准则 计量的初始入账金额
step2: 确定 1至6项以外的初始入账金额
step3: 减值:账面价值总和 与 公允-出售费用 比较,减值计入1至6项以外 非流动资产
是否 提减值
1. 账面价值低于公允价值-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不调 账面价值;
2. 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调减 账面价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持有待售资产滅值准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
注:先抵减 商誉 账面价值,不足 按比例抵减 第1至6项以外的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
出售费用:包括为出售发生的特定法律服务、评估咨询、中介费用,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但不包括财务费用、所得税费用。
公允价值-出售费用 可能为负,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资产的账面价值 减记至 零为限。
取得日 划分为 持有待售(专为转售取得)
在 初始计量时 比较,下列两者 孰低计量:
1)假定 不划分为 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
2)公允价值-出售费用后的净额。
差额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特殊情况
企业合并(合并报表)
非同一控制下 → 不划分 按 公允 计量;划分按 公允-出售费用 计量;因此 直接按 公允-出售费用
借:持有待售资产(二者孰低)
资产减值损失(倒挤,不可转回)
货:银行存款
③划分后
持有待售 非流动资产
1)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出售费用,计提减值
2)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账面价值低于公允价值-出售费用 ,减值转回
注:划分前 资产减值损失 不得转回。
总结:可转回
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其综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合同资产、持有待售、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行成本、应收融资租赁款、递延所得税资产
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
转回时:反向
3)持有待售 非流动资产 不计提 折旧or摊销。
持有待售 处置组
step1: 确定 按 其他准则 计量的初始入账金额
1. 流动资产
2. 非流动资产(第1至6项)
3. 所有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step2: 确定 1至6项以外的初始入账金额
step3: 减值:用 处置组 账面价值总和 比较,减值计入1至6项以外 非流动资产(有商誉,先抵减商誉)
注:减值转回时,商誉计提的不得转回
处置组 不符合终止经营定义,资产减值损失 在 利润表中 以持续经营损益列示。同时在 附注中 披露持有待售处置组的相关信息。
分录
划分时:
借:持有待售资产——库存商品(账面余额)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流动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
非流动资产(第1至6项)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非流动资产(1至6项以外)
——商誉(账面价值)
存货跌价准备
坏账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累计折旧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货: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坏账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
应收账款
库存商品
其他债权投资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啇誉
借:应付账款
其他应付款
预计负债
贷:持有待售负债——应付账款
——其他应付款
——预计负债
所有负债
划分后:
其他债权投资 公允变动:
借:持有待售资产——其他债权投资
贷:其他综合收益
计提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商誉(全额)
④不再划分
按 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1. 假定 不划分为 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计提折旧or摊销 后金额
2. 可收回金额
差额 计入 “资产减值损失”
⑤终止确认
尚未确认的利得or损失 计入 当期损益
注:外币折算 差额,自 其他综合收益 转入 处置当期损益。
持有待售 成分单一 → eg:长投 → 计入“投资收益”
持有待售 成分复杂 → eg:处置组 → 计入“资产处置损益”
分录
借:银行存款
持有待售资产——坏账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
——应付账款
——其他应付款
——预计负债
贷:持有待售资产——库存商品
——应收账款
——其他债权投资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资产处置损益(倒挤)
出售费用:
借:资产处置损益
贷:银行存款
其他债权投资 公允变动: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资产处置损益
同时or资产负债表日:(资产处置损益 转入 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资产处置损益
持有待售类别的列报
1 .持有待售 资产&负债 不应 相互抵销。
2. “持有待售资产”(扣减 减值准备后的余额)&“持有待售负债’ 分别作为 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列示。
3. 在 资产负债表日 至 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 满足持有待售 划分条件的,作为 资产负债表日后 非调整事项处理,并 附注中 披露相关信息。
终止经营
定义
终止经营:满足 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or划分 持有待售类别:
1. 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 or 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 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 or 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eg:健身中心、酒店)
强调规模
3. 该组成部分是专为 转售 取得的子公司。
不强调规模
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经营&现金流量 在企业经营&编制财务报表时 能够与 其他部分 清楚区分。
可能是 一个资产组、一组资产组组合、一个子公司、一个事业部or事业群。
专为 转售 取得 合营企业or联营企业,也可能 因为符合 有关组成部分的第1&2项条件 而符合 终止经营 定义。
注:不是所有 划分 持有待售 处置组 都符合 终止经营,因为有些处置组可能不是 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or不符合终止经营中规模条件
列报
1. 在利润表中 分别列示 持续经营损益&终止经营损益。
2. 不符合 终止经营 持有待售 非流动资产or处置组产生的相关损益,在利润表中作为 持续经营损益 列报:
1)初始计量&后续计量中,账面&公允-出售费用 而确认的 资产减值损失
2)持有待售 非流动资产or处置组 处置损益。
3. 终止经营 相关损益 列报包含 整个报告期间,而不仅包含 认定为终止经营 后 报告期间。
相关损益 包括:(5个方面)
1)经营活动损益(eg:销售商品or提供服务 收入、相关成本、费用等。
2)初始计量&后续计量 中,账面价值&公允-出售费用 而确认的 资产减值损失。
3)终止经营的处置损益。
4)终止经营处置损益的调整金额。
调整金额 包括:最终确定处置条款,如与买方商定交易价格调整额和补偿金;清除与处置相关的不确定因素,如确定卖方保留的环保义务或产品质量保证义务;履行与处置相关的职工薪酬支付义务等。
4. 终止经营 产生的 增量费用,作为 终止经营 损益 列报。
5. 拟结束使用 而非出售的处置组 满足 终止经营 条件,应自 停止使用日起 作为 终止经营 列报。
6. 在 附注中 披露有关终止经营的相关信息。
特殊事项 列报
专为 转售 取得 子公司的列报(4句话)
1. 按持有待售 处罝组 & 终止经营 列报,但 简化了 资产负债表列示 & 附注披露
2. 除非企业是投资性主体 并 将子公司 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否则 按 合并财务报表 规定,将子公司 纳入 合并范围。
3. 合并资产负债表:允许 简便方法 处理,将 全部资产&负债 分别作为 持有待售资产&持有待售负债 项目列示。
4. 合并利润表: 列示要求 与 其他终止经营 一致。附注中 披露的信息可简化。
不再继续划分 持有待售
资产负债表
原分类为 持有待售,重新 作为 固定资产 等列报,并调整 账面价值
利润表(当期)
将 账面价值 调整金额 作为 持续经营 损益列报;在附注中 披露。
子公司、共同经营、合营企业、联营企业以及部分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投资,按《长期股权投资》规定:
1. 联营企业or合营企业 权益性投资:自划分为 持有待售类别日起 采用 权益法 追溯调整。
2. 子公司、共同经营 权益性投资:自划分为 持有待售类别日起 追溯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