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民法-代理
这是一篇关于民法-代理的思维导图,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法律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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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为效力
主体
无行为能力
无效
限制行为能力
待定
完全行为能力
有效
意思表示
表示不自由
胁迫:可撤销 一年内 形成权
欺诈:可撤销 一年内 形成权
夫妻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 有权撤销
房子是凶宅
无判断力 趁人之危导致的显失公平的情形 可撤销 一年内
一方处于危困
一方没有判断力
表示不真实
通谋虚伪:无效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虚伪意思隐藏事项从法规
单独虚伪意思表示:无效 但相对人认为有效的应付信赖利益损失
重大误解:意思表示内容错位 可撤销 需付信赖利益损失 90天内撤销
内容
违反法律法规 公序良俗:无效
不违反:有效
浮动主题
无意思表示 不构成重大误解
乘人之危并入显示公平内 醉酒 房价高涨
中心主题
代理
代理权滥用
自己代理
双方代理
复代理
狭义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 追认有权
追认后 内容标的有问题 可申请法院撤销
不追认 且第三人无过错 可直接撤销
表见代理
职务代理
代表
归于法人本身
委托
可代人身性
冒用他人名义 不属于代理
代理权限的缺失 不当然构成合同内容的无效 仅为效果意思的归属
仅有证明文件 不单独构成表现代理
代表吸收于法人
代理需三人 效果归于被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