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旅游法的基本原则:保护优先、合理开发、公平竞争、依法管理、社会监督。
2. 旅游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国内旅游、出境旅游和边境旅游,以及与旅游相关的服务和产品。
3. 旅游法的主要目标: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4. 旅游者的权益:包括知情权、选择权、安全权、尊严权等,旅游者应当遵守法律、道德和风俗习惯。
5. 旅行社的责任:包括合法经营、诚信服务、保障游客安全、承担责任等。
6. 导游的职责:包括讲解景点、提供服务、维护秩序、保障游客安全等。
7. 旅游景区的管理要求:包括环境卫生、安全管理、服务质量等,景区应当依法履行管理职责。
8. 旅游价格的构成:包括基础价、服务费、附加费等,旅游价格应当合理、透明。
9. 旅游投诉的处理:包括受理投诉、调查核实、协调解决等,旅游者可以通过法定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0. 旅游执法部门的职责:包括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等。
11. 旅游合同的订立与履行:包括合同的主体、内容、效力等,旅游者和旅行社应当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2. 旅游保险的作用:包括保障游客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游客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购买旅游保险。
13. 旅游广告的发布与监管:包括虚假广告的禁止、合法广告的审查等,旅游广告应当真实、合法、文明。
14. 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包括合理开发、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旅游业应当遵循绿色发展理念。
15. 国际旅游合作与交流:包括签证政策、文化交流、旅游推广等,各国应当加强合作,共同推动旅游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