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马工程-第二版-专利权的归属取得与消灭
这是一篇关于专利权的归属取得与消灭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专利权的期限和终止,专利权的无效,专利申请的审查,专利权取得的程序,专利权的归属。
这是一篇关于侵权责任的基本原理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调整范围,归责原则,共同侵权,免责事由,损害赔偿。
这是一篇关于继承2'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原理,继承权,*继承方式,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遗产的管理,遗赠,遗赠扶养协议,限定继承和遗产已分割尚未清偿债务的范围。
这是一篇关于收养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年龄,特殊规定,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成立之日起适用《民》关于父母子女、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子女姓氏,经当事人协商一直即可,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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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归属取得与消灭
专利权的归属
1.发明人与专利权人
发明人/设计人:是指对发明与实用新型或外观涉及的实质性特点作出由创造性贡献的人。
我国
发明人:发明、实用新型的完成人
设计人:外观设计的完成人
发明人&设计人的权利
1)署名权
2)获得奖励的权利
3)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依其推广的归属和取得的经济效益,获得合理的报酬。
发明人的条件
1)必须是直接参与发明创造活动的人。
2)必须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有创造性贡献的人。
专利权人:又称发明创造人,是指依法对发明创造成果享有权利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是专利法中具有严格意义和完整资格的专利主体。
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
2.非职务发明
概念:非职务发明,又称自由发明,是指发明人完全独立地依靠自己的创造以及设备、资金等外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专》6-2
归属:都归发明创造的完成人,即发明人。
3.职务发明
概念:职务发明创造,即职工执行本单位的任务/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分类 《专》6-1
1)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质工作以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3)退休、调离原单位后/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2)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本单位的资金、设备
本单位的零部件、原材料
本单位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
归属:订有合同,则有约从约。无约一般归单位。单位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发明人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的权利。
4.委托发明的专利权归属 《民》859;《专》8
概念:委托发明即以合同方式委托他人完成的发明创造。
委托发明创造:是指一个单位/个人接受其他单位/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归属:有约依约,无约归受托人。委托人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5.合作发明
概念:合作发明是指发明创造为两人/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
条件
1)具有共同发明的行为。
2)共同发明人之间必须存在共同完成发明创造的共识或者合意。
若共有人有不同意申请专利,其他供有人不得擅自将共有发明申请专利。
共有人在转让其共有部分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一方申请放弃其专利申请权的, 放弃申请权一方可免费实施该项专利。
共有人有权自行实施共有发明,但若许可他人实施,之恶能是普通实施许可,且应与其他共有人共享专利许可使用费。
专利权取得的程序
专利申请原则
1.书面原则
1)发明专利:发明专利申请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
2)实用新型:发明专利申请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
3)外观设计: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外观设计图片/照片、简要说明
2.单一性原则
概念:单一性原则是指一件专利申请的内容只能包含一项发明创造,不能将两项/两项以上的发明创造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专》31
1)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实用新型,可作为一件申请提出。(eg:空调)
2)同一产品两项有四行的相似外观设计,或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适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作为一件申请提出。(eg:茶具)
3.先申请原则
先到先得;禁止复制授权;最先申请人取得授权。
寄邮件,以邮戳日为申请人。
我国采用申请日为判断申请先后的时间标准。
冲突解决
1)协商
2)协商不成,驳回各方申请,各自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
4.优先权原则
取得资格
1)有资格在我国取得专利权的人;
2)必须在《巴黎公约》的成员国的国家提出;
3)在先的申请,一定是正规的在先申请;
4)必须是同一主题的第一申请
优 先 权 的 效 力
1)发明创造不因任何将该发明创造公之于世的行为而丧失新颖性。
2)可以排除他人在优先权期内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
发明、实用新型--12个月 外观设计--6个月
专利申请的审查
世界
不审查制:登记制、文献报告制
审查制:即使审查制、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
发明专利: 早期公开,延迟审查
程序:审查受理--初步审查--申请案公开--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授权/驳回
符合要求的申请案将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被公之于众。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年内的任何时间,申请人都可向专利局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形式审查
程序:申请受理--初步审查--授权及公告/驳回
因不进行实质审查,其专利水平低于发明专利,只能授权后的监督程序来补救。
专利申请人对国知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自受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知局请求复查
专利权的无效
目的:防止授权不当、保护公共利益。
程序:3个月内向国知局提出--对国知局作出的不服,受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北京知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只能维持/撤销国知局的决定。存在循环诉讼。
效力:自始即不存在。
例外: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恶意造成损失的除外(应当给予赔偿)
专利权的期限和终止
自申请日算起:发明20年,实用新型10年,外观设计15年。
补偿规则:发明专利超过申请日起满4年,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3年。
临时保护期: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授予前。
别人适用不构成侵权,但应支付适当的使用费。(诉讼时效:专利权人知应知/授权之日起3年内提出请求)
终止原因
(1)没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