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发包工程
二、依法提供原始资料
三、建设单位的禁止性行为(限制不合理的干预行为)
四、依法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新增)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3)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还应当审查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
(4)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五、依法实行工程监理
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
4.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六、依法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与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合办)
七、依法保证建筑材料等符合要求
八、依法进行装修工程。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九、组织竣工验收并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十、消防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