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人员应根据运行系统的规模及复杂程度进行配备,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配备专业对口的专职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
②建立相应的运行班组
③配备相应的检测仪表和维修设备。
(2)管理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应考核合格后上岗。
(3)管理人员应责任明确。
(4)管理人员应定期将系统运行管理的实际状况和能源消耗告知上级管理者、建筑使用者及相关监察管理部门,并应对系统运行和管理的整改提出意见和建议。
(5)机电工程项目运行人员的工作内容:
① 设备的检查。设备的运行操作人员应该在日常工作中对设备的运行状况和参数、 振动、润滑、是否有异味、温度和声音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记录。
② 设备的润滑和清洁。在检査润滑情况时,首先要检査润滑油脂的压力、温度、 液面是否已经变质,再检查油路的通畅性。定期给设备补充或者更换润滑油脂。对设备及其周边环境进行清扫,保持清洁状态,还要对相关的物品进行清洁和摆放。
③ 设备的紧固。对设备非转动部分的紧固螺栓进行检查,有松动现象的,应立即进行紧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