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如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等)自用的房产,免税
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屋,按各自使用的部分分别征收或免税
经鉴定,对损毁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性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免税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专用房产、土地,暂免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房产税,可叠加享受此优惠
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免税
对纳税人及其全资子公司从事大型民用客机发动机、中大功率民用涡轴涡桨发动机、空载重量大于45吨的民用客机研制项目自用的科研、生产、办公房产,免税
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