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刑法483个罪名
这是一篇关于刑法483个罪名的思维导图,展示了刑法中不同章节所包含的罪名数量分布情况,完整梳理刑法 483 个罪名整体分类,按照刑法分则十大章节搭建清晰体系,标注每一章对应罪名总量,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共 12 个罪名,属于基础认知类章节;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总计 54 个罪名,是客观题高频出题板块;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包含 108 个罪名,罪名数量最多、细分类型繁杂;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共 43 个罪名,人身类犯罪核心章节;第五章侵犯财产罪 13 个罪名,为法考、法硕主观题必考重点;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137 个罪名,细分门类繁多;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 23 个罪名;第八章贪污贿赂罪 14 个罪名,公职类考试高频考点;第九章渎职罪 37 个罪名;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 31 个罪名。整体框架逻辑贴合刑法立法编排顺序,解决考生分不清分则大类、无法建立罪名整体认知、复习没有宏观规划的痛点。适配(法考客观主观题备考考生、法学专业本科期末复习学生、公考公安法律岗备考人员、法硕考研备考学员、法律培训机构教研讲师)使用人群。
编辑于2025-06-23 15:04:15刑法483个罪名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12)
背叛国家罪
分裂国家罪
煽动分裂国家罪
武装叛乱、暴乱罪
颠覆国家政权罪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投敌叛变罪
叛逃罪
间谍罪
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资敌罪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54)
放火罪
决水罪
爆炸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失火罪
过失决水罪
过失爆炸罪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破坏交通工具罪
破坏交通设施罪
破坏电力设备罪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帮助恐怖活动罪
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
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
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
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
劫持航空器罪
劫持船只、汽车罪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丢失枪支不报罪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重大飞行事故罪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交通肇事罪133条
危险驾驶罪133条之1
妨害安全驾驶罪133条之2
重大责任事故罪
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
危险作业罪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危险物品肇事罪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消防责任事故罪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08)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10)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140条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141条
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142条
妨害药品管理罪142条之1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143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144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145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146条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147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148条
第二节 走私罪(10)
走私武器、弹药罪151条1款
走私核材料罪151条1款
走私假币罪151条1款
走私文物罪151条2款
走私贵重金属罪151条2款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151条2款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151条3款
走私淫秽物品罪152条
走私废物罪152条3款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153条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17)
虚报注册资本罪158条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159条
欺诈发行证券罪160条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161条
妨害清算罪162条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162条之1
虚假破产罪162条之2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163条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164条
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164条第2款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165条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166条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167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168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168条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169条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169条之1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30)
伪造货币罪 170条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171条1款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171条2款
持有、使用假币罪 172条
变造货币罪 173条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174条1款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174条2款
高利转贷罪 175条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175条之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76条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177条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177条之1第1款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177条之1第2款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178条1款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178条2款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179条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180条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180条4款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181条1款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181条2款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182条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185条之1第1款
违法运用资金罪185条之1第2款
违法发放贷款罪186条1款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187条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188条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189条
逃汇罪190条
洗钱罪191条
骗购外汇罪 《决定》第1条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8)
集资诈骗罪 192条
贷款诈骗罪 193条
票据诈骗罪 194条1款
金融凭证诈骗罪 194条2款
信用证诈骗罪 195条
信用卡诈骗罪 196条
有价证券诈骗罪 197条
保险诈骗罪 198条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14)
逃税罪 201条
抗税罪 202条
逃避追缴欠税罪203条
骗取出口退税罪204条1款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205条
虚开发票罪 205条之1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06条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07条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08条1款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209条1款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209条2款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209条3款
非法出售发票罪 209条4款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210条之1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8)
假冒注册商标罪213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214条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215条
假冒专利罪 216条
侵犯著作权罪217条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218条
侵犯商业秘密罪219条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219条之1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13)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221条
虚假广告罪 222条
串通投标罪 223条
合同诈骗罪 224条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224条之1
非法经营罪 225条
强迫交易罪 226条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227条1款
倒卖车票、船票罪 227条2款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228条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229条1款、2款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229条3款
逃避商检罪 230条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43)
故意杀人罪 232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 233条
故意伤害罪 234条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234条之1第1款
过失致人重伤罪 235条
强奸罪 236条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236条之1
强制猥亵、侮辱罪 237条1款
猥亵儿童罪 237条3款
非法拘禁罪 238条
绑架罪 239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 240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241条1款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 242条2款
诬告陷害罪 243条
强迫劳动罪 244条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244条之1
非法搜查罪 245条
非法侵入住宅罪 245条
侮辱罪246条
诽谤罪246条
刑讯逼供罪 247条
暴力取证罪 247条
虐待被监管人罪 248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249条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250条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251条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同上
侵犯通信自由罪 252条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253条1款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253条之1
报复陷害罪 254条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255条
破坏选举罪 256条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257条
重婚罪258条
破坏军婚罪 259条1款
虐待罪260条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260条之1
遗弃罪261条
拐骗儿童罪 262条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 262条之1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262条之2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13)
抢劫罪263条
盗窃罪264条
诈骗罪266条
抢夺罪267条1款
聚众哄抢罪 268条
侵占罪 270条
职务侵占罪 271条1款
挪用资金罪 272条1款
挪用特定款物罪273条
敲诈勒索罪 274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275条
破坏生产经营罪276条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76条之1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37)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56)
妨害公务罪 277条1-4款
袭警罪 277条5款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278条
招摇撞骗罪 279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280条1款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同上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280条2款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280条3款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 280条之1
冒名顶替罪 280条之2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281条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282条1款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282条2款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283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284条
组织考试作弊罪 284条之1第1款、2款
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 284条之1第3款
代替考试罪 284条之1第4款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285条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285条2款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285条3款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286条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286条之1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287条之1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87条之2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288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290条1款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290条2款
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 290条3款
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 290条4款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291条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291条之1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同上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291条之1第2款
高空抛物罪 291条之2
聚众斗殴罪 292条1款
寻衅滋事罪 293条
催收非法债务罪 293条之1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294条1款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294条2款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294条4款
传授犯罪方法罪 295条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296条
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 297条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 刑法298条
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 299条1款、2款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299条之1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300条1款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300条2款
聚众淫乱罪 301条1款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301条2款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 302条
赌博罪303条
开设赌场罪 303条2款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303条3款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304条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20)
伪证罪 305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306条
妨害作证罪 307条1款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307条2款
虚假诉讼罪 307条之1
打击报复证人罪 308条
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308条之1第1款
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308条之1第3款
扰乱法庭秩序罪 309条
窝藏、包庇罪 310条
拒绝提供间谍犯罪、恐怖主义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311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312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313条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314条
破坏监管秩序罪 315条
脱逃罪 316条1款
劫夺被押解人员罪 316条2款
组织越狱罪 317条1款
暴动越狱罪 317条2款
聚众持械劫狱罪 317条2款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8)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318条
骗取出境证件罪319条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320条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 同上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321条
偷越国(边)境罪 322条
破坏界碑、界桩罪 323条
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323条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10)
故意损毁文物罪324条1款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324条2款
过失损毁文物罪324条3款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325条
倒卖文物罪 326条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327条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328条1款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328条2款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329条1款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329条2款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11)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330条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 331条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 332条
非法组织卖血罪 333条1款
强迫卖血罪 333条1款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 334条1款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334条2款
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 334条之1
医疗事故罪 335条
非法行医罪 336条1款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336条2款
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 336条之1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 337条1款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15)
污染环境罪 338条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339条1款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339条2款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340条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341条1款
非法狩猎罪 341条2款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 341条3款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342条
破坏自然保护地罪 342条之1
非法采矿罪 343条1款
破坏性采矿罪 343条2款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344条
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 344条之1
盗伐林木罪 345条1款
滥伐林木罪 345条2款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345条3款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12)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347条
非法持有毒品罪 348条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349条1款、2款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349条1款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 350条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351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352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353条1款
强迫他人吸毒罪 353条2款
容留他人吸毒罪 354条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355条
妨害兴奋剂管理罪 355条之1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6)
组织卖淫罪 358条1款
强迫卖淫罪 358条第1款
协助组织卖淫罪 358条3款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359条1款
引诱幼女卖淫罪 359条2款
传播性病罪 360条1款
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5)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363条1款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363条2款
传播淫秽物品罪 364条1款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364条2款
组织淫秽表演罪 365条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23)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368条1款
阻碍军事行动罪 368条2款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369条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369条2款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370条1款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370条2款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 371条1款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 371条2款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372条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 373条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 同上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374条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375条1款
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同上
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 375条2款
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 375条3款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 376条1款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 376条2款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 377条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 378条
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 379条
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 380条
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 381条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14)
贪污罪 382条、383条
挪用公款罪 384条
受贿罪 385条、383条
单位受贿罪 387条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388条之1
行贿罪 389条、390条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390条之1
对单位行贿罪 391条
介绍贿赂罪 392条
单位行贿罪 393条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395条1款
隐瞒境外存款罪 395条2款
私分国有资产罪 396条1款
私分罚没财物罪 396条2款
第九章 渎职罪(37)
滥用职权罪 397条
玩忽职守罪 397条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398条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398条
徇私枉法罪 399条1款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399条2款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399条3款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399条3款
枉法仲裁罪 399条之1
私放在押人员罪 400条1款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400条2款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401条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402条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403条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404条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405条1款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405条2款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406条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407条
环境监管失职罪 408条
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 408条之1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409条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 410条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410条
放纵走私罪 411条
商检徇私舞弊罪 412条1款
商检失职罪 412条2款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413条1款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413条2款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414条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 415条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 415条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416条1款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416条2款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417条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418条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419条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31)
战时违抗命令罪 421条
隐瞒、谎报军情罪 422条
拒传、假传军令罪 422条
投降罪 423条
战时临阵脱逃罪 424条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 425条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426条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 427条
违令作战消极罪 428条
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 429条
军人叛逃罪 430条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 431条1款
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431条2款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 432条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 432条
战时造谣惑众罪 433条
战时自伤罪 434条
逃离部队罪 435条
武器装备肇事罪 436条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 437条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 438条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 439条
遗弃武器装备罪 440条
遗失武器装备罪 441条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 442条
虐待部属罪 443条
遗弃伤病军人罪 444条
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 445条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 446条
私放俘虏罪 447条
虐待俘虏罪 44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