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注安课-《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第六章-共12 部)》
注安法规课第六章聚焦12部安全生产行政法规,系统梳理关键领域监管要求内容涵盖安全生产许可证申领与监管、煤矿企业责任与监察机制、建设工程各方安全责任划分、事故应急体系及救援流程、事故等级认定与调查处理规范、工伤保险认定与待遇标准、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要点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全面解析安全生产法律框架下的主体责任与操作规范,助力掌握行业合规要点。
编辑于2025-06-29 10:57:46注安法规课第六章聚焦12部安全生产行政法规,系统梳理关键领域监管要求内容涵盖安全生产许可证申领与监管、煤矿企业责任与监察机制、建设工程各方安全责任划分、事故应急体系及救援流程、事故等级认定与调查处理规范、工伤保险认定与待遇标准、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要点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全面解析安全生产法律框架下的主体责任与操作规范,助力掌握行业合规要点。
"安全生产部门规章是守护企业安全的基石!本章涵盖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安全培训、特种作业考核、隐患排查治理等12项核心规章重点包括: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划分与配备要求,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学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流程,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规范,事故信息报告处置程序,以及危险化学品管道、重大危险源、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监管要求这些规章共同构建起企业安全生产的立体防护网"。
第四章全内容细致总结和概况,精品课内容总结,详细阐述了各法律中的关键内容,包含特种设备安全法、矿山安全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建筑法等单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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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法规课第六章聚焦12部安全生产行政法规,系统梳理关键领域监管要求内容涵盖安全生产许可证申领与监管、煤矿企业责任与监察机制、建设工程各方安全责任划分、事故应急体系及救援流程、事故等级认定与调查处理规范、工伤保险认定与待遇标准、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要点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全面解析安全生产法律框架下的主体责任与操作规范,助力掌握行业合规要点。
"安全生产部门规章是守护企业安全的基石!本章涵盖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安全培训、特种作业考核、隐患排查治理等12项核心规章重点包括: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划分与配备要求,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学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流程,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规范,事故信息报告处置程序,以及危险化学品管道、重大危险源、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监管要求这些规章共同构建起企业安全生产的立体防护网"。
第四章全内容细致总结和概况,精品课内容总结,详细阐述了各法律中的关键内容,包含特种设备安全法、矿山安全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建筑法等单行法律。
注安法规课-第六章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共12 部)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适用范围
两级发证
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
非煤矿山
应急管理部门
中央管理——应急管理部
非中央管理——应急管理厅
煤矿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一级发证
建筑施工
一级发证(省住建厅)
民用爆炸物品
一级发证(省民爆行业主管部门)
申领程序
企业投产前应当取证
颁证机关收到申请45日内审查完毕
有效期3年,不设年检,有效期满前3个月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守法未发生死亡事故,免审延期≠自动延期
受理申请及审查
形式审查
实质性审查(3种形式)
监督管理
罚款
罚款10万——50万
1、未取证擅自生产
2、接受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
3、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安全生产许可证
4、逾期仍不办理延期继续生产
5、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
罚款5万——10万
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仍继续生产
煤矿、建筑施工、民爆
每年向同级应急管理部门通报颁发和管理情况
国务院和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对取证情况进行监督
二、煤矿安全生产条例
企业责任
安全设施保障
安全设施设计报省级地方监管审查(30日)
作重大变更报原审查部门重新审查
建设单位对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负总责
五职矿长
矿长、总工程师、分管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
对极复杂煤矿还设立机构配备专职副总工程师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
露天煤矿边坡安全管理
应急准备
危险作业
石门揭煤、排放水、巷道贯通、清理煤仓、 强制放顶、火区密闭和启封、动火等
双重预防机制
重大事故隐患
关闭情形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擅自进行生产
3个月2次或2次以上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仍生产
经政府组织的专家论证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重大灾害
《安法》规定的应当提请关闭的其他情形
地方监管(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省级负责)
编制煤矿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抄送矿山安全监察机构
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
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
对企业、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实施失信惩戒
停产整顿
期间,政府采取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监管(20日内)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
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
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同意
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恢复生产
停产整顿或关闭企业
县级以上地方监管5个工作日社会公告
恢复生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社会公告
国家监察(监督检查)
对县级以上地方监管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有权进入场所进行检查,参加企业会议,向企业及人员了解情况
发现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责令停产整顿及时移送县级以上地方监管处理并进行督办
发现企业存在由其他部门处理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监察机构和有关部门信息共享
组织或者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分级调查处理
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单位安全责任
向施工单位提供资料
不得压缩合同约定工期
编制工程概算确定安全施工措施等所需费用
开工报告批准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备案
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相关资料备案
勘察、设计和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勘察单位提供资料真实、准确、有效
设计单位
按标准设计,设计单位及相关人员对其设计负责
重点部位环节在文件中注明
采用新结构新工艺等在设计中提出建议
监理
审查
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
实施监理过程中
安全事故隐患
施工单位整改
严重事故隐患
施工单位停工并报告
拒不整改或不停工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施工单位安全责任
人员
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总承包与分包
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自行完成主体结构
总承包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不服从总包管理导致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意外伤害保险
投保人:施工单位
实行总承包由总承包支付
被保险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
期限: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应急预案
施工单位
实行施工总承包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总承包和分包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救援人员、配备器材、定期演练
施工单位及时如实报告事故
应急管理部门
住建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
还应当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实行总承包
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应急工作体制
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
县级以上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
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由共同的上一级政府, 或者由各上一级政府共同负责
应急准备
应急预案的编制
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预案向社会公布
单位制定预案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预案修订
预案的备案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向本级政府
金矿未建成+人密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预案的演练
政府及派出机关、监管部门每2年1次
金矿未建成+人密每半年1次+并将情况报监管部门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政府统筹监管部门单独或共同建立救援队伍鼓励社会化救援队伍
金矿未建成+人密应当建立,规模较小可不建立但指定兼职救援人员
工业产业聚集区可联合建立
救援人员具备知识、技能、素质
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单位
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所在单位
进行培训培训合格方可参加救援
单位队伍建设报送监管部门
监管部门队伍建设报送本级政府
应急准备
值班制度和值班人员
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金矿未见成
应急救援队伍
成立应急处置技术组,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
应急救援
单位
控制危险源,组织抢救遇险人员
根据事故危害程度组织撤离
及时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
根据需要请求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救援
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
政府
组织抢救遇险人员,研判事故发展趋势造成的危害
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实施交通管制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
依法发布调用和征用应急资源的决定
依法向应急救援队伍下达救援命令
维护事故现场秩序
依法发布有关事故情况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
设立现场指挥部
政府授权组织制定并实施应急救援方案
协调、指挥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救援
应急救援终止
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消除后
有关人民政府应当决定停止救援措施
救援队伍所耗费用
事故责任单位承担
无能力承担政府协调解决
规范应急救援评估
现场指挥部或政府及有关部门收集资料证据
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评估
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事故等级
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事故报告
民报官1小时、官报官2小时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双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补报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7日内
其他事故30日内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现场、毁灭证据需现场物件,做标志,绘简图并记录
一般事故(上报至市级) 较大事故(上报至省级)
重大、特大(上报至部委) 部委立即报告国务院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 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
一般事故——县政府 较大事故——市政府
重大事故——省政府 特别重大事故——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
一般、较大、重大事故发生地与单位不在同一个区域 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调查,单位所在地的政府派人参加
事故调查组
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特殊延长60日
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
事故处理
批复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15日内
特别重大事故 30日内 特殊情况下延长30日
事故处理的情况
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
六、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基金
以支定收、收支平衡
行业的差别费率确定若干费率档次
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
工伤保险费使用
工伤发生率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
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用于
工伤保险待遇
医疗康复费用(诊疗、药费、住院费)、伤残待遇、死亡待遇
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
工伤范围(无过错补偿)
认定工伤
视同工伤
不得认定或视同工伤
工伤认定
单位申请
30日内
职工本人、近亲属、工会
1年内
职工认为为工伤,单位不认为,由单位举证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程度
十个伤残等级
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生活完全不能/大部分不能/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市级提出
市级鉴定结论不服(15日内)向省级提出
省级为最终结论
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
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可延长30日
1年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
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保险待遇
因工伤
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
情况紧急时可就近医疗机构急救
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 进行工伤康复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非工伤引发的疾病
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安装假肢、矫正器等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伙食补助费、或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费用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
(停工留薪)
不超过12个月
特殊延长12个月
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
单位负责
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评定伤残等级并确认需要护理
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50%)/大部分不能(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0%)
工伤保险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 以伤残津贴为基数, 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五级、六级伤残
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提出解除终止合同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至十级伤残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合同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合同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死亡或(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死亡)
丧葬补助金
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1083760元)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
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 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七、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大型群众性活动范围
1、面向社会公众举办2、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
安全责任
承办者对其承办活动的安全负责
承办者的主要负责人 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责任人
活动举办过程中发生公共安全事故 治安案件
安全责任人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并报告公安机关
承办者应当制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承办者、场所管理者、公安机关职责(见表格)
安全管理
1000—5000人
县级公安
5000人以上
市公安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
国务院公安部门
公安机关对大型群众性 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
承办者
举办日的20日前提出安全许可申请
不得擅自变更活动时间、地点、内容等
变更时间
向公安申请
变更地点、内容、扩大规模
重新申请安全许可
取消
书面告知公安并交回安全许可证件
公安机关对受理的申请
7日内进行审查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门直接举办
不实行安全许可制度 由举办活动的人民政府、国务院部门负责
八、女职工劳动保护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怀孕7个月以上
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
1小时哺乳时间、多哺乳1个增加1小时
不得加班、值夜班动
产检计入劳动时间
98天产假
难产增加产假15天
每多生育1个增加15天
流产
未满4个月流产,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42天产假
生育津贴
单位参加生育保险
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未参加
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单位支付)
生育或流产医疗费用
单位参加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未参加
单位支付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般规定
矿山井下作业
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超过20公斤或间断负重、每次超过25公斤的作业
经期禁忌
冷水、低温作业
第二、三、四级
劳动强度、高处
第三、四级
孕期禁忌
高处、冷水、低温相关规定
高温、噪声、体力劳动强度
规定的第三、四级
哺乳期禁忌
体力劳动强度第三、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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