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宪法
这是一篇关于宪法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编,物权,人格权(人身权),知识产权,合同,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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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
总则编
民法概论
民法调整对象
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人身关系和财产
财产关系
财产归属关系(静态)
财产流转关系(动态)
人身关系
人格关系
身份关系
民法典
通过时间:2020年5月28日
生效时间:2021年1月1日
内容:七编+附则
民法总则
物权
合同
人格
婚姻家庭
继承
侵权责任
一条附则
一法出,九法废
婚姻法
继承法
民法通则
收养法
担保法
合同法
物权法
民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身份地位平等
法律地位平等
相对的平等
自愿原则(自治原则)
公平原则
权利和义务
商业风险、赌石行为不违反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原则
绿色原则
民事法律规范
民事法律事实
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称为民事法律事实
事件
与人意志无关
人的自然死亡、自然灾害、战争
行为
与人意志相关
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终止、不当得利
民事法律关系
哪些归民法管理
主体
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国家:公法人
不能成为犯罪主体
内容
民事权利
民事义务
客体
物:物权
行为:债权
智力成果:知识产权
人身利益:人身权
自然人
民事权利能力
概述: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起止时间
概述: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
时间依据:出生证明、死亡证明,没有前面的证明以户籍登记或有效身份登记证件记载的时间为准
证明<-证件<-证据
胎儿利益保护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但胎儿分娩出时为死体的
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民事行为能力
概述:自然人能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年龄与精神状态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8<=x
16<=X<18,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8<=X<18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的民事法律行为或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能力的人(半精神病)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的民事法律行为或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态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
X<8,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自然人的住所
宣告失踪和死亡
宣告失踪
概论: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为失踪并设立财产代管人的法律制度
条件
自然人下落不明:没有任何音讯
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满两年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从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
战争期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算
经利害关系人申请:近亲属、债权人、债务人等
由法院宣告:发出寻找公告,公告期3个月,期满了无音讯的,宣告失踪
效力:设立财产代管人
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其他愿意的人
支付必要支出:洗车、保养等
可当原告、被告
宣告死亡
概论: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推定其死亡,宣告结束失踪人以生前住所地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制度
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三种法定期间
一般情况下,须满4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须满2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且经有关机关证明不可能生存的,无期间限制
经利害关系人申请:近亲属
由法院宣告:发出寻找公告
一般情况下,公告期为1年
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并经有关机关证明不可能生存的,公告期为3个月
死亡日期
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效力
财产:继承,债权债务要清理
婚姻:消灭
子女:配偶单方决定子女被他人收养
宣告死亡的撤销
财产
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婚姻
自行恢复婚姻关系,但其配偶再婚或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子女
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妻离子散
监护制度
被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职责
最有利于被监护人
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法定监护
未成年人
父母
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姐
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同意
其他人,须经未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同意
成年人
配偶
父母、子女
其他近亲属
其他人,须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同意
遗嘱监护
协议监护
意定监护
监护关系终止
被监护人取得或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被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被监护人或监护人死亡
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撤销
宣告制度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法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只能通过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实现
盈利法人
有限公司........
非盈利法人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基金会
社会服务机构
特别法人
机关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城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民事法律行为
成立时生效
成立:意思表示一致
生效:履行义务(违约责任)
代理制度
诉讼时效
物权概论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所有权
人格权(人身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姓名权、隐私权、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名称权
个人信息权益
知识产权
概述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债产生的原因
合同的成立和分类
合同的内容和履行
合同的抗辩权
合同的担保
几类特殊合同
婚姻家庭法
收养
法定继承
遗嘱基础和遗赠:民法典新增打印遗嘱形式
遗赠扶养协议
概述和构成要件
归责原则
责任承担方式
共同侵权和分别侵权
减责或不担责情形
具体侵权:四川常考动物侵权狗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