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马原民事诉讼法期末
这是一篇关于民事诉讼法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与原则,民事诉讼基本制度,审判,介绍详细,知识全面,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编辑于2025-07-01 02:34:18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与原则
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对人效力
凡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一切人都有约束力
对事效力
①民事纠纷案件②选民资格③民事非讼案件即宣告失踪、死亡、认定民事行为能力、认定财产无主,确认调解协议④商事纠纷⑤劳动争议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时间效力
现行民诉法不具有溯及力,对于新民诉法施行前受理的,按照旧的,但尚未审结的适用新民诉法
民事诉讼模式
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
①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和进行依赖当事人②法院或法官裁判所依据的证据资料只能依赖于当事人,作为法院判断对象的主张只能来源于当事人
辩论主义是核心:只能以当事人的辩论作为判决基础,只能限于当事人的争执的事实,只能从当事人提出的证据中获得证据
职权主义诉讼模式
①程序的进行由法院依职权推进②对于诉讼对象的确定、诉讼主张等,法官不受当事人约束③法院在诉讼资料、证据收集方面由主动权
反诉
概念
法院受理本诉后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与本诉具有牵连关系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
性质
处分原则的内容
①享有者限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②对象是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③处分原则贯穿民事诉讼全过程a:由当事人自己决定是否起诉,b:诉讼请求范围由当事人自己决定,c:原告可增加、变更、撤回、放弃自己的诉讼请求,d:是否上诉由当事人决定④处分权的行使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合议制度不同程序
第一审合议庭:①由审判员和陪审员组成,人数为单数陪审员不能担任审判长外,与陪审员由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审:由审判员组成,不仅对当事人争议进行审理还要对下级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重申合议庭:第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原审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再审合议庭:原来是第几审的按照第几审程序组成合议庭
特别程序合议庭:审理选民资格案件、重大或疑难的非讼案件,必须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公示催告程序中做出除权判决的应组成合议庭
民事诉讼基本制度
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
当事人
当事人适格
标准:以当事人是否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的别准,
例外:①对他人的权利或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管理权的人,如遗产、破产、遗嘱管理人②为保护死者权益提起诉讼的近亲属③确认之诉最诉讼标的有确认利益的人,④公益诉讼中的原告⑤证券纠纷代表人中的投资者保护机构
原告、被告、共同诉讼、第三人、诉讼代表人
共同诉讼
诉讼参与人
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
诉讼代理人的产生
法定诉讼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受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委托,以当事人的名义代为诉讼
范围:①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②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工作人员③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或者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人
代理权限:却决于被代理人的授权,与实体权利相关的可以被授予
诉讼地位:独立诉讼地位,
管辖
级别管辖(案件性质、繁简程度、影响范围)
各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
中院
重大涉外案件
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
最高法院确定由中原管辖的
①海事、海商②专利纠纷③著作权纠纷④重大涉港澳台⑤诉讼标的金额大或主体属省级⑥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⑦涉及驰名商标⑧公司强制清算⑨反垄断民事案件
高院
①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②不服中院判决、裁定的上诉案件
最高院
①在全国有哦重大影响的案件②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
审理不服高院一审裁判而提出上诉的和最高检抗诉的案件
地域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
原则规定①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②例外由原告住所地管辖:不在中国领域内的、下落不明的、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被监禁的
特殊地域管辖
一般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即以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地,没有约定的按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
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
票据纠纷: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管辖
运输合同: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管辖
侵权纠纷: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害的,产品制造地、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管辖②侵犯专利行为的,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管辖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提起诉讼的,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管辖⑤侵犯著作权的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管辖
海事海商九分:碰撞发生地、最先达到地
公司纠纷: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的由公司所在地管辖
专属管辖
以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管辖
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协议管辖
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后以书面协议的方式约定案件的管辖法院,可以书面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
必须为法定范围内的法院
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
必须采用书面协议
应诉管辖
默示的协议管辖,与那搞起诉并被法院受理后,被告不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
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
管辖权竞合
子主题
裁定管辖
概念: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时,基于案件事实以裁定的方式确定管辖法院
子主题
移送管辖
法院受理案件后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裁定一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移送的法院发现无管辖权的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
上级法院以裁定的方式指定其辖区内的下级法院对某一案行使审判权
管辖权转移
经上级法院决定或同意,将案件管辖权从有权下权的法院转移给无管辖权的法院
上掉转移
下放转移
管辖权异议
①提出异议的必须是本案当事人②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客体必须是第一审案件的管辖权③管辖权异议提出的事件必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届满之前
民事诉讼证据
法定种类
自认
理论分类
证据的申请保全
84条,民诉法解释98条
类型
诉前证据保全:在提起诉讼前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主动采取保全措施,诉讼中的证据保全:诉讼过程中,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蔑视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捉着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互锁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根据民诉法84条申请证据保全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提出,证据保全可能对他人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
民事诉讼证明
证明对象
对立的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和采用证据加以论证并最终由裁判者予以确认的案件事实
免于证明的事实
当事人在诉讼中自认的案件事实
自认的概念
一方当事人对利益方当事人主张的、于己不利的事实表示的承认
自认的类型
明示自认:当事人明确做出承认的意思表示,可口头可在书面材料作出;默示: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所主张的案件事实保持沉默而不加争辩与反驳,经法定程序推定其承认该事实而成立的自认
当事人自认与诉讼代理人自认: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的除授权委托书明确排除的事项外,诉讼代理人的自认视为当事人的自认
诉讼上的自认与诉讼外的自认:
自认的效力
:①不当事人能再对自认所涉及的案件事实提出相反主张;②免除对方当事人的证明责任;③法院应将自认的事实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自认的撤回
子主题
②自然规律及定理③众所周知的事实④分局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⑤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⑥已为生效裁判所确认的案件事实⑦已为生效仲裁裁决所确认的事实⑧已为有效的公正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证明责任的分配及特殊规则67条
一般规则
根据法律要件分类说
基本规范即请求权规范:导致权力发生的权利形成规范
对立规范:①权利妨害规范②权利消灭规范③权力制约规范
根据特定实体法律要件事实得出
除法律另有规定,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证明责任,②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证明责任,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收到妨害的,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收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证明责任
特殊规则
损害赔偿请求中的医疗事故,原告只能证明造成损害的结果,因而应由医院一方对无过失行为负证明责任
有利于确保诉讼地位平等和贯彻公平原则
证明的难易程度、举证人与证据的远近距离、证明能力的强弱差别,如环境污染案件中的举证较难,产品质量问题的厂家证明能力强
基于立法上的考虑
实行证明责任倒置
民诉法解释91条应当按照一般规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另有规定的就在于民法典中如①过错责任的推定、②产品责任③医疗损害责任④环境生态破坏责任⑤高度危险责任⑥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⑦著作权侵权责任⑧专利侵权责任
证明程序
举证期限
概念: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证据的时限
举证期限由法院确定或当事人协商约定
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的案件,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不少于15日
第二审中,如果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10日
简易程序中,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不得超过15日
小额诉讼的举证期限不得超过7日
民诉证据规定55条
①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举证期限中止,自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之日起恢复计算②追加当事人,有独三的第三人参加或无独三的第三人经法院通知参加的,按照本规定51条为新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确定举证期限③发回重审的酌情确定④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出反诉的应重新确定⑤公告送达的,举证期限自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算
举证期限的延长与再次确定
举证期限届满后,因出现特殊情形,如当事人对已提供的证据,申请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法院可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
逾期举证的法律后果
①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要求提供相应证据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逾期的导致证据失权,③按妨害民事诉讼行为训诫、罚款⑤承担经济赔偿
证据交换
概念:庭审之前,法官组织当事人将各自持有的证据材料与对方进行交流的诉讼活动
民诉法136条,最高院对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
136(4)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子主题
第五十六条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通过组织证据交换进行审理前准备的,证据交换之日举证期限届满。
证据交换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
在证据交换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对当事人无异议的事实、证据应当记录在卷;对有异议的证据,按照需要证明的事实分类记录在卷,并记载异议的理由。通过证据交换,确定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主要问题。
证据交换的适用范围
①证据较多或者疑难复杂案件,此类案件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组织交换②当事人申请证据交换,提出申请后,法院审查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决定证据交换
民事诉讼保障制度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
①行为人实施妨害行为②妨害行为发生在审判和执行过程中③主观上故意
妨害行为的种类
①当事人拒不到庭②扰乱法庭秩序③伪造毁灭重要证据⑤妨害证人作证⑥妨害法院对财产采取强制措施⑦侵害司法人员诉讼参与人的行为····
强制措施的种类及适用
①拘传②训诫③责令退出法庭④罚款⑤拘留
适用原则
强制措施的具体适用
①适用于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的对象②需经过两次传票传唤③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子主题
先于执行
概念:法院对某些民事案件作出判决前,为解决当事人生活或生产的紧迫需要,根据其申请,裁定另一方当事人给付申请人一定的钱物或者停止实施某种行为,并立即执行的制度。
条件:①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②具有先予执行的迫切需要③当事人提出申请④被申请人由履行能力
适用范围:①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②追索劳动报酬③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包括a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b: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c:需立即返还社保金或社会救助金,d:不立即返还将严重影响权利人的生活和生产经营
程序:①当事人申请②审查与责令担保③裁定
民事诉讼法的
审判
第一审普通程序
起诉与受理
起诉
条件:①原告是与本案由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②明确的被告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④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的管辖
方式:①当事人基本情况②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④结尾写明受诉法院的全程和日期并签字
受理
审查起诉与受理
审查:①实质性审查根据民诉法122及127条②形式审查即起诉状是否具备法定内容、是否按照被告人数提交起诉状副本、内容是否有欠缺、需要补交材料的情形
在收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之日起7日内予以受理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7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可以上诉
受理的法律效果:①受诉法院获得该案审判权②确定当事人诉讼地位③当事人不得另行起诉④诉讼时效终端
不予受理的案件:①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属于其受案范围②依照法律和民诉法解释当事人由仲裁条款或者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④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⑥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⑦不准离婚和调节和好的离婚案件⑧起诉状提供的被告信息不足以明确认定被告⑨重复起诉
立案登记
子主题
二审程序
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法院做作出的尚未生效的一审裁判,在法定期间内,请求上一级法院对其上诉请求纪念性审理并撤销或者变更一审裁判的诉讼行为
上诉案件的审理方式:应当组成合议庭
原则上采取开庭审理因为①上诉案件往往设计案件事实问题,有的当事人还会提出新的证据,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②开庭审理是当事人尽心陈述和辩论充分表达自己意见的有效方式③审判实践中,却又一审裁判认定事实错误,因此需要开庭审理查明事实
不开庭的①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②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③原判裁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④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
上诉案件的特殊情形调节
根据民诉法解释,①当事人在一审已提出诉讼请求,一审法院未作审理、判决,将违背二审终审制,因此二审法院可以调节,不成的发回重审,否则违背二审终审制②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未参加一审,二审法院可以组织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③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上诉后,二审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就婚姻关系及共有财产的分割、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等问题进行调节,不成的发回重审双方同意二审审理的可一并裁判④当事人在二审增加独立诉讼请求或提出反诉,二审法院可就最新的请求和反诉组织调解,不成的告知另行起诉,双方同意的二审法院可一并裁判。
简易程序
特点
起诉方式简便:不方便的可以口头提起
受理程序简便:
审判组织形式特殊
庭审程序简化
审理期限短
法院对当事人申请再审程序的审查与处理
法院不予受理再审申请
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
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
在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再审申请
法院对再审申请的审查
法院组成合议庭对当事人的申请条件进行审查
再审申请被驳回的救济方式
申请被驳回,或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当事人可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主题
传唤方式简便:捎口信、电话、短信,不受普通程序必须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参与人的限制
紫色待补充待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