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刑法
刑法总论,梳理了刑法的主要知识点,详细阐述了刑法的基本原则、效力范围、犯罪构成要件以及各类刑罚措施等内容,结构清晰,层次分明,有助于对刑法知识的学习和理解。
社区模板帮助中心,点此进入>>
法理
刑法总则
民法分论
极限词查询
法律相关的英语词汇
政治必修一第一单元
增值税法思维导图
民法债的担保保证
自考合同法整理
思修笔记
刑法
总论
基本原则
罪行法定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 罪责刑相适应
刑法的效力范围
从旧兼从轻
属地管辖
中国领域内犯罪 船舶航空器 行为结果有一项就可以认定
享有豁免权和外交特权的外国人 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属人管辖
中国公民在国外犯罪本法规定在3年以下的可以不追究
保护管辖
外国人对中国人在国外犯罪的 3年以上的可以适用,但本地法律规定不算的除外
普遍管辖
可以管签署的国际条约的规定
犯罪的构成
基本特征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收处罚性
犯罪主体
刑事责任年龄
12到14 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残疾 经过最高检核准追诉应付刑责
满14不满16 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 强奸 抢劫 放火 贩卖毒品 爆炸 投放危险物品罪
不满18应当从轻或者减轻 完全刑责16周岁以上
刑事责任能力
无 全疯 限制 半疯 可以从减轻 完全 又聋又哑或者盲人 可以从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的主观方面
直接故意 明知必然会 希望积极推 动
间接故意 明知加可能 放 任
疏忽大意过失 应当预见但没有预见 反对
过于自信过失 预见但轻信可以避免 反对态度
犯罪客体 侵犯的社会关系
犯罪客观方面
正当防卫 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无限防卫权 对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行为,没有防卫过当一说
紧急避险 不能有超过限度 处于迫不得已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犯罪预备
准备活动 预备犯从轻减轻免除
犯罪未遂 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中 止
犯罪中止
意志以内能为而不为
应当减轻没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
共同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
主犯
从犯
教唆犯 被教唆的人没犯罪可以从减轻 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
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罚种类
主刑
管制
社区矫正 限制一定的人身自由 不可随意离开所在的市县 但是镇可以
3个月以上两年以下
先前羁押的一日折抵刑期2日
拘役
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
有期徒刑
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总刑期不超过35年的 最高不能超过20年 总刑期超过35年的 最高不能超过25年
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无期徒刑
死刑
不适用主体,未成年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超过75周岁但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死刑和死缓都应该经过最高法核准
死缓2年
2年期满改为无期 确实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减成25年 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死刑,一般的期限重新计算
附加刑
剥夺政治权利
罚金
驱逐出境
没收财产
累犯 坦白 自首 立功 缓刑 假释
数罪并罚 总刑期以下,最高以上 管制不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超过1年 判决后有漏罪的,先并后减
自首坦白立功
自首
可以从减轻 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
被采取强制措施和正在服刑如实供述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坦白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减轻
累犯
从重处罚不得假释缓刑
一般累犯
执行完毕后5年以内再判有期
前后都得是故意犯罪
特别累犯
国恐黑
没有间隔期
前后都得是国恐黑
缓刑
适用条件 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悔罪情节 不是累犯
必须宣告缓刑 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满75周岁
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考验期 拘役的考验期原判刑以上一年以下不可以少于2个月 有期徒刑 原判刑以上5年以下 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算
减刑
管制,拘役,有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 无期不得少于13年 死缓变无期的不能少于25年,变成25年有期的不得少于20年
假释
无期有期执行一定期限后,有条件的释放
有期,执行2分之1以上 无期,实际执行13年 无期改为有期,按原判实际执行13年
累犯,爆炸,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或者无期的不可以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