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这是一篇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 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额,弥补亏损,不得扣除的项目。
编辑于2025-10-08 14:50:58企业所得税
纳税义务人
居民企业
依照中国法律设立的企业
依照外国法律设立的企业
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
非居民企业
依照外国法律设立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无境内机构、场所
税基
利润=生产经营利润+资本利得
税率
居民企业
一般企业
25%
高新、科技性企业
15%
小型微利
20%×25%
非居民企业
有机构
与境内机构有联系
所得来源境内
25%
所得来源境外
25%
与境内机构无联系
所得来源境内
10%
所得来源境外
无征税权
无机构
所得来源境内
10%
所得来源境外
无征税权
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额-弥补亏损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资产的所得税处理
固定资产
生物性资产
无形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
存货
投资资产
税会差异处理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
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
债务重组
股权收购
资产收购
企业合并
企业分立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所得税处理
收入
成本
费用
特殊事项
减免税优惠
减征
免征
高新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
加计扣除
创业投资企业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减计收入优化
节能服务
其他行业
非居民企业
应纳税额的计算
居民企业
查账征收
核定征收
境外所得
跨境电视
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
特别纳税调整
关联申报
同期资料
预约定价
成本分摊
受控外国企业
资本弱化
监管管理
征收管理
纳税地点
纳税申报
跨地区汇总纳税
企业政策性搬迁
合伙企业
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
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
一般收入
销售货物收入
来源地
活动发生所在地
金额
售后回购
以旧换新
商业折扣
现金折扣
销售折让
买一赠一
确认时间
托收承付
办妥手续
预收款
发出商品时
需要安装
验收
简单安装发出商品时
委托代销
收到代销清单
分期收款
合同约定日期
提供劳务收入
来源地
接受劳务所在地
确认时间
受托加工制造大型设备
完工进度
安装费
完工进度
宣传媒介收费
出现于公众面前
广告的制作费
完工进度
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
完工进度
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 的劳务的劳务费
劳务活动发生时
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
分期确认
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 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
活动发生时
会员费
只允许取得会籍
收到费用时
不再付费
分期确认
特许权费
交付资产
提供服务时
转让财产收入
动产
转让企业所在地
不动产
不动产所在地
股权
被投资企业所在地
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
股息、分红
分配所得企业所在地
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
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
负担、支付企业/个人所在地
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日期确认收入
接受捐赠收入
实际收到
其他收入
政府财政资金
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 与销售数量、金额挂钩的
实际取得收入时确认收入
特殊收入
分成方式取得收入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
股权处置收入
混合性投资业务
处置资产收入
所有权不变
视同销售 所有权改变
永续债
债权性投资业务
权益性投资业务
可转换债券
政府无偿划入资产(指定专门用途)
-不征税收入
财政拨款
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企业取得的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不包括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增值税留抵退税款)
保基金取得的直接股权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基金收益。
非居民企业无场所无联系的中国境内原油期货交易
-免税收入
国债利息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居民企业
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
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
创新企业CDR股息红利所得、转让股票差价所得
企业投资者
公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
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上缴国家的部分
国际金融组织赠款收入;
基金资金的存款利息收入
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
国内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收入
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基础研究资金收入
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各项扣除额
范围
成本
费用
税金
损失
其他支出
标准
工资、薪金支出(劳务派遣)
一般规定,据实扣除
股权激励
行权时可扣除
职工福利费
14%工资薪金总额
工会经费
2%工资薪金总额
职工教育经费
8%工资薪金总额
允许结转
全部扣除
集成电路、软件企业
航空企业
核力发电企业
保险费
基本社保和公积金
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
5%职工工资总额
人身保险
商业保险
财产保险
责任保险
利息费用
据实扣除
金融企业
限额扣除
非金融企业
非关联方
关联方
借款费用
业务招待费
60%发生额
5‰营业收入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15%营业收入
一般企业
30%营业收入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企业
医药制造企业
饮料(不含酒类)制造企业
不得扣除
烟草企业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租赁费
劳动保护费
公益性捐赠支出
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
超过部分在三年内结转扣除
总机构分摊的费用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一般企业
5%协议或合同金额
代理企业
据实扣除
保险企业
无限期结转
18%净保费收入
电信企业
5%当年收入
房地产企业
10%委托销售收入
其他项目
会员费、合理的会议费、 差旅费、违约金、诉讼费用等。
保险公司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
财产保险
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棚户区改造支出
税会差异的处理
贷款损失准备金企
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
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
汇兑损失
税前扣除凭证
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弥补亏损
一般企业
5年
高新、科技型企业
10年
集成电路企业
10年
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
8年
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筹办期间损益处理
当年一次性扣除
长期待摊费用(不低于3年)
不低于3年
不得扣除的项目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企业所得税税款
税收滞纳金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公益性捐赠以外的捐赠支出
赞助支出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资产减值准备
风险准备金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
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
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