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责任制:1万m²以下1人,1-5万m²不少于2人,5万㎡以上不少于3人
2.安全生产许可制:施工企业申请,45日内审查完毕发证,有效期3年,期满前3个月申请延期。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企业员工
5.安全措施计划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职业卫生措施、辅助用房间及设施、安全宣传教育措施
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离岗6个月后,重新进行实操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7.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
9.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验收合格之日30日内登记
10.安全检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安检、日常巡回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安检、班组自检、交接检查
12.“三同时”制度: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