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核心内容
这是一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核心内容的思维导图,归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的核心内容,涵盖立法目的、管理规划、安全要求、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有助于全面理解和掌握该法律的关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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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 核心内容
1. 总则 (第一章)
立法目的: 加强安全管理,预防减少事故,保障人民健康、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
适用范围: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安全管理。(废弃处置适用环保法规)
核心原则:坚持党的领导,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三管三必须”(管行业/业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落 实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
危险化学品定义: 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的化学品。实行目录管理
主要部门职责: 明确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十余个部门的监管职责。
核心原则: 体现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形成分工负责、协同监管的格局。
应急管理部: 主管和综合协调部门。
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综合工作。 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 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使用许可证、经营许可证。 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组织事故应急处置。
公安部: 负责公共安全管理
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道路运输通行证。 负责运输车辆进入限行区域的许可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对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流向进行监管。
交通运输部: 负责运输环节安全
负责道路、水路运输活动及其运输工具的许可/备案和安全监管。 负责驾驶员、船员、押运员等从业人员的资格认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负责质量与市场主体登记。
对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 签发相关企业的营业执照。
生态环境部: 负责环境影响与废弃处置。
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 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生态环境应急监测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负责产业规划与布局。
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 组织制定化工园区的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
国家卫生健康委: 负责职业健康与毒性鉴定。
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 负责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医疗卫生救援
海关总署: 负责进出口环节
对进出口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自然资源部: 负责空间规划保障。
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统筹考虑危险化学品设施及园区的安全布局。
2. 规划与布局 (第二章)
统筹规划: 国家对生产、储存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化工园区核心地位:新建、扩建项目原则上必须进入化工园区。 园区需定期进行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 园区与周边敏感场所必须保持法定安全距离。
安全距离要求: 重大危险源设施必须与居民区、学校、水源地等保持安全距离。
3.全过程安全管理 (第三至六章)
生产与储存安全
安全审查: 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三同时”)。
许可制度: 生产企业需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技术规范: 需设置安全设施、自动控制系统,进行定期安全评价。
重大危险源: 登记建档、评估监控、制定预案。
剧毒/易制爆: 严格管理,双人收发、双人保管,记录流向。
使用安全
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需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
使用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经营安全
实行经营许可制度。
禁止向无证企业采购,禁止销售无安全技术说明书/标签的产品。
剧毒/易制爆化学品销售需查验购买凭证,记录流向。
运输安全
许可制度: 道路/水路运输企业需取得相应许可。
人员与车辆: 驾驶、押运等人员需有从业资格;车辆需符合标准并安装监控。
特殊管控: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需办理运输通行证;禁止通过内河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等。
4. 支撑与保障制度 (第七至八章)
登记与信息化
登记制度: 生产/进口企业需向应急管理部门登记化学品信息。
电子监管: 实行电子标识和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监控。
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体系: 政府和单位均需制定应急预案并演练。
应急响应: 发生事故立即启动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军队参与: 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可依法参与救援。
5. 法律责任 (第九章)
严厉处罚: 大幅提高罚款金额,实行“双罚制”(既罚单位也罚责任人)。
全面覆盖: 对全链条各环节的违法行为均设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
责任追究: 对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依法给予处分。
衔接: 违反治安管理或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6. 附则 (第十章)
施行日期: 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殊规定: 对监控化学品、药品、农药、民用爆炸物品、燃气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