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 ± 术后放疗(有不良特征);
同步全身治疗 / RT / 全身治疗;
远处转移者首选临床试验且当 PS≥3 时,仅限单独 RT / 全身治疗;
手术 ± 术后放疗(有不良特征);同步全身治疗 / RT / 全身治疗;远处转移者首选临床试验且当 PS≥3 时,仅限单独 RT / 全身治疗;
接受过 RT 或远处转移者临床试验为首选,且当 PS≥3 时,仅限单独 RT / 全身治疗;其他方式:手术 ± 术后再放疗,或全身治疗 / RT;
首选临床试验;基于原发灶的局部治疗;
当 PS≤1 时,联合 / 单药全身治疗 / 手术 / RT;
当 PS=2 时,仅限单药全身治疗 / 姑息放疗 / 姑息手术;
当 PS≥3 时,仅限姑息放疗 / 姑息手术
不良特征:
包膜外侵;切缘接近;pT≥3;pN≥1;IV 或 V 区淋巴结 (+);神经血管淋巴结侵犯
N≥1 且≠2c,
原位部位切除 + 同侧 / 双侧颈部清扫
术后随访
病史和体检(包括完整的头颈部检查;光镜和纤维镜检查)
第 1 年:每 1–3 个月一次
第 2 年:每 2–6 个月一次
第 3–5 年:每 4–8 个月一次
5 年:每 12 个月一次
颈部增强 CT 或 MRI,必要时 PET-CT
如果颈部曾接受照射,每 6–12 个月检查一次促甲状腺激素 (TSH)
口腔、言语 / 听力、营养 / 康复、抑郁症、戒烟、淋巴水肿的评估
如果复查结果 SD/PR,则继续复查。若发现原发病灶残留,则切除 ± 颈清
全身治疗 / RT 后随访(每 4–8 周进行临床评估)
·SD/PD:颈部增强 CT/MRI/PET-CT,确认行切除术并继续随访;无法切除者再次考虑放疗 ± 全身治疗,临床试验为首选。
·PR:8–12 周进行颈部增强 CT/MRI,超过 12 周可考虑 PET-CT;阳性结果进行活检或切除后继续随访。无法切除者再次考虑放疗 ± 全身治疗,临床试验为首选。
首选临床试验;基于原发灶的局部治疗;PS=1 时,全身 / 单药联合治疗 / 手术 / RT / 全身治疗 + RT;PS≤3 时,仅限单药全身治疗 / 姑息 RT 或姑息手术或支持治疗;
拒绝手术的 T4a,或不适合手术 / T4b (PS≤2)
T3, N0;
T1–3, N1–3;
T4a, N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