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第四单元公司的组织机构
这是一篇关于第四单元公司的组织机构的思维导图,模板完整收纳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制度、股东会与董事会决议制度、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职能、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综述四大核心板块,囊括任职资格、忠实勤勉义务、决议生效 / 撤销 / 不成立情形、不同类型公司机构设置区分等高频考点,针对法条细碎、易混淆的公司法考点做分级拆分,重难点内容高亮标注,解决学习者零散记法条、框架混乱、考点混淆的痛点。覆盖客观题、主观题高频出题点,既方便在校学生课堂预习、期末复习搭建知识框架,也助力考证人群考前冲刺复盘、提炼背诵要点,企业法务可依托模板梳理公司治理合规条款、落地组织架构制度学习。适配法考考生、中级会计 / 注册会计师备考学员、法学专业在校生、企业法务从业人员、公司法务培训讲师五大核心使用人群,是当下经济法备考、法条梳理高频搜索的实用学习资料。模板结构分层清晰、模块化排版,支持内容自定义增补、删减,可直接编辑修改、导出 PDF 打印背诵,适配线上网课配套学习、线下纸质笔记整理多场景使用。借助万兴脑图软件绘制本模板,助力使用者快速吃透公司法组织机构全考点、高效备考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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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2026经济法(下)思维导图作品集,针对注册会计师CPA经济法后半部分重点章节进行系统整理,以思维导图和结构化学习笔记的形式归纳考试知识点,帮助考生快速建立商法、经济法相关知识体系。本作品集主要涵盖第七章证券法律制度、第八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第九章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十章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第十一章反垄断法律制度、第十二章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等核心内容,对证券发行与交易、上市公司相关制度、企业破产程序、破产债权、票据法律关系、支付结算、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反垄断以及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等重要考点进行归纳整理。作品集注重考试重点、核心法条和易混知识的系统梳理,通过层级清晰的思维导图呈现各章节知识之间的逻辑关系,方便快速理解和记忆。适用于CPA2026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课程学习、章节复习、真题知识点回顾、考前冲刺以及查漏补缺,可与经济法(上)配套使用,帮助考生形成更加完整的CPA经济法知识框架,提高学习与复习效率。
CPA2026经济法(上)思维导图作品集,面向注册会计师CPA考试经济法科目学习与备考,系统整理经济法上册核心知识点,通过思维导图、知识框架和学习笔记等形式,将复杂法律知识结构化、可视化呈现。本作品集主要涵盖第一章民法基本原理、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等重点内容,对民事法律行为、代理制度、诉讼时效、物权变动、合同订立与履行、违约责任、合伙企业以及公司法等高频知识进行系统归纳。内容注重知识体系梳理与考试重点提炼,将重要法律概念、法条规定、易混易错知识以及章节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整合,帮助学习者快速建立CPA经济法知识框架。适用于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课程学习、章节复习、考点记忆、考前冲刺及知识查漏补缺,也可作为经济法学习笔记和法律知识整理参考。通过思维导图快速掌握重点内容,提高理解、记忆和复习效率,为CPA2026经济法考试备考提供清晰实用的学习资料。
这是一篇关于第四单元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思维导图,先界定外汇、外汇管理相关概念,明确《外汇管理条例》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制度分为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两大板块。经常项目包含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以及个人外汇管理,梳理收支审核规则与个人外汇便利化额度要求。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分为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外汇管理,区分外商直接投资与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资金汇出入规则,梳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等跨境投资渠道配套外汇监管要求,同时对外债登记、对外担保管理作出说明。最后介绍人民币汇率制度与外汇市场,我国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明确外汇市场交易主体与交易形式。导图清晰区分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监管差异,突出外汇登记、资金收付、跨境投资监管核心考点。无论备考 CPA 经济法的考生,还是从事跨境投融资、涉外财务、外汇业务企业财务人员与金融从业者,都可以借助导图系统掌握我国外汇监管知识点。
这是一篇关于第三单元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思维导图,首先明确对外贸易法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界定对外贸易经营者资质,区分国营贸易管理规则。主体板块包含货物、技术进出口管理制度,确立自由进出口为原则、限制禁止为例外,配套自动许可、配额、许可证管理;同时梳理国际服务贸易一般例外与安全例外规则。重点讲解三大对外贸易救济措施:反倾销措施针对价格不公行为、反补贴措施针对政府补贴行为、保障措施应对公平贸易下进口激增问题,清晰区分三类措施适用场景。导图详细列明各项救济措施启动流程、调查要求、实施期限、形式与实施限制,厘清临时措施、最终措施规则,对比保障措施与反倾销、反补贴的核心差异。整体搭建起贸易主体、进出口管制、服务贸易、贸易救济完整知识体系,考点区分清晰,便于对比记忆。无论备考 CPA 经济法考生,还是从事国际贸易、跨境商事的外贸从业者、涉外律师,都可以借助导图掌握对外贸易监管与贸易救济整套规则。
这是一篇关于第二单元境外投资法律制度的思维导图,首先界定境外投资概念,罗列取得境外各类权益、新设或增资境外企业等投资形式,对比境外投资与外商投资的差异,厘清资金流向区别,同时说明境外投资需要遵守东道国法律、双边及多边条约与国内相关规范,点明我国境外投资法规以部门规章为主的特点。导图明确企业开展境外投资的禁止情形,划定危害国家安全、违反国际条约、出口禁限品等红线。核心内容为境外投资核准与备案制度,区分商务部、国家发改委两大主管部门权责:涉及敏感国家、敏感行业项目实施核准制,非敏感项目适用备案制,区分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按照中方投资额 3 亿美元标准划分备案机关层级,配套表格清晰汇总不同情形下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类型。完整梳理申请流程、驻外使领馆意见征询等实操要点,清晰区分核准与备案适用边界,是跨境投资监管核心考点。无论备考 CPA 经济法的考生,还是从事海外投资、跨境并购的企业法务、投融资从业者,都可以依托导图理清境外投资监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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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关于第三单元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思维导图,首先明确对外贸易法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界定对外贸易经营者资质,区分国营贸易管理规则。主体板块包含货物、技术进出口管理制度,确立自由进出口为原则、限制禁止为例外,配套自动许可、配额、许可证管理;同时梳理国际服务贸易一般例外与安全例外规则。重点讲解三大对外贸易救济措施:反倾销措施针对价格不公行为、反补贴措施针对政府补贴行为、保障措施应对公平贸易下进口激增问题,清晰区分三类措施适用场景。导图详细列明各项救济措施启动流程、调查要求、实施期限、形式与实施限制,厘清临时措施、最终措施规则,对比保障措施与反倾销、反补贴的核心差异。整体搭建起贸易主体、进出口管制、服务贸易、贸易救济完整知识体系,考点区分清晰,便于对比记忆。无论备考 CPA 经济法考生,还是从事国际贸易、跨境商事的外贸从业者、涉外律师,都可以借助导图掌握对外贸易监管与贸易救济整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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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单元 公司的组织机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制度 【理解+记忆】
概述
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因①贪污、②贿赂、③侵占财产、④挪用财产或者⑤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的,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 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3年
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违反上述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
忠实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担任公司董事但实际执行公司事务的,适用上述规定
一般要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相关人员应当就与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有关的事项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 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 以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其他关联关系的关联人, 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利用公司的商业机会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能利用该商业机会
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利益冲突事项的表决
董事会对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利用公司商业机会、从事与公司相竞争业务事项决议时,关联董事不得参与表决,其表决权不计入表决权总数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注意事项
关联交易、利用公司商业机会、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均为利益冲突事项,其共性要求有:
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
董事会应实行关联表决权排除制度
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义务
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担任公司董事但实际执行公司事务的,适用上述规定
商业判断规则
只要公司管理者在决策时没有利益冲突,是在当时掌握的信息和认知条件下作出的诚实、善意的决策, 即使该决策事后被证明是失败的,也不能追究其责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赔偿责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制度 【理解+记忆】
决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召开会议和表决可以采用电子通信方式,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决议的成立
决议依表决规则作出之时即告成立,无法定形式
会议记录只是证明决议存在的书面证据,而非决议的法定形式
公司章程可以对决议的形式作出规定
决议的特征
决议对参与作出决议的人具有约束力,包括表示赞同的、弃权的和反对的决议参加者
决议对决议机构成员或者公司的全体股东具有约束力
决议调整公司内部关系(而非公司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
决议的效力样态
决议无效
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决议可撤销
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
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但仅有轻微瑕疵,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除外)
决议不成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不成立:
“未开会”: 未召开股东会、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
“未表决”: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的
“未达出席条件”: 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
“未达通过比例”: 同意决议事项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
有关认定决议无效、不成立或撤销决议的诉讼
当事人
撤销决议的时限
一般情况
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
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会议的股东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
自决议作出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后果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被人民法院宣告无效、撤销或者确认不成立的:
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根据该决议已办理的登记
公司根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
决议撤销之诉(综述)
股东会 【记忆】
董事会 【记忆】
监事会 【记忆】
要点
上市公司不设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
案例
2025年12月22日,新开源公告称,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对该项决议,同意7871.07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401%,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3009.86万股,反对9862.27万股。 2025年12月23日,公司再次公告,称将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应监事会条款,并于2026年1月9日再次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是,该议案仍未获通过。 公告显示,对该项决议,同意1.44亿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602%,但由于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同意票数未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议案再次被否决。 新开源取消监事会受阻引起市场各方高度关注。 1月16日,公司独立董事方拥军率先发布公开征集表决权公告,拟对相关议案投赞成票,推动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监事会的取消。 1月22日晚,中证投服中心就《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应监事会条款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征集的表决意见为“同意”。 本次征集表决权共收到2名有效股东授权征集人行使表决权的文件,代表新开源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共10,000股,约占新开源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征集人亲自出席了新开源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已按照《征集表决权公告》披露的表决意见和《股东授权委托书》中的指示内容代表委托股东对新开源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行使表决权。 根据新开源2026年1月27日的公告,《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应监事会条款的方案》获得通过,对该项决议,同意224,664,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736%。
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