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思维导图
《社会契约论》(法文:Du Contrat Social,又译《民约论》,或称《政治权利原理》)是法国思想家让-雅克·卢梭于1762年出版的政治著作。 《社会契约论》分为四卷:第一卷论述了社会结构和社会契约,第二卷阐述政府及其权利,第三卷阐述政府及其运作形式,第四卷讨论几种社会组织。《社会契约论》中权力在民的思想,是现代民主制度的基石,深刻地影响了欧洲的革命运动和英属北美殖民地的独立战争。
编辑于2021-09-10 10:12:38维特根斯坦是当代西方最为重要的哲学家之一,他以其传奇的一生为世人所知晓,又以其独特的哲学为后人所称道。21世纪初,西方哲学界曾对谁是过去100年最为重要的哲学家问题做了一个问卷调查,结果在选出的哲学家中名列前茅的两位,一位是维特根斯坦,另一位是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通常认为,维特根斯坦一生提出过两种截然不同的哲学,而且这两种哲学对后来的西方哲学发展都产生了重要影响,直接导致了当代分析哲学的诞生。分析哲学在20世纪的英美哲学界始终占据主流,并且扩展到了英美之外几乎所有西方国家,也影响到了远在东方的中国。他的前期哲学以《逻辑哲学论》为代表,后期哲学以《哲学研究》为代表。这两本著作都已经成为西方哲学经典,对当代哲学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逻辑哲学论》被公认为经典之作,虽然全书只有不到三万字,但真正读懂这本书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行政伦理学可以看做是公共行政学的一门分支学科,行政伦理研究是直接指向公共行政实践的。从学科的角度看,行政伦理研究是出于完善公共行政学的学科体系的需要;从公共行政的实践来看,行政伦理的研究则是出于健全行政体系和规范行政行为的需要。因而,行政伦理研究需要回应公共行政实践的要求,需要在公共行政实践的演进逻辑中来规划行政伦理研究的课题和确立行政伦理学发展的方向。
这是一篇关于李辛用药心法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从气机的主要方向来看:上焦多为开;中焦为升降枢纽,所以有“在气”“在血”的不同升降方向的药物;下焦为阖,故以阖收为主,分为“阖精”“阖阴”“阖气”,下焦层次,中焦层次,上焦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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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特根斯坦是当代西方最为重要的哲学家之一,他以其传奇的一生为世人所知晓,又以其独特的哲学为后人所称道。21世纪初,西方哲学界曾对谁是过去100年最为重要的哲学家问题做了一个问卷调查,结果在选出的哲学家中名列前茅的两位,一位是维特根斯坦,另一位是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通常认为,维特根斯坦一生提出过两种截然不同的哲学,而且这两种哲学对后来的西方哲学发展都产生了重要影响,直接导致了当代分析哲学的诞生。分析哲学在20世纪的英美哲学界始终占据主流,并且扩展到了英美之外几乎所有西方国家,也影响到了远在东方的中国。他的前期哲学以《逻辑哲学论》为代表,后期哲学以《哲学研究》为代表。这两本著作都已经成为西方哲学经典,对当代哲学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逻辑哲学论》被公认为经典之作,虽然全书只有不到三万字,但真正读懂这本书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行政伦理学可以看做是公共行政学的一门分支学科,行政伦理研究是直接指向公共行政实践的。从学科的角度看,行政伦理研究是出于完善公共行政学的学科体系的需要;从公共行政的实践来看,行政伦理的研究则是出于健全行政体系和规范行政行为的需要。因而,行政伦理研究需要回应公共行政实践的要求,需要在公共行政实践的演进逻辑中来规划行政伦理研究的课题和确立行政伦理学发展的方向。
这是一篇关于李辛用药心法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从气机的主要方向来看:上焦多为开;中焦为升降枢纽,所以有“在气”“在血”的不同升降方向的药物;下焦为阖,故以阖收为主,分为“阖精”“阖阴”“阖气”,下焦层次,中焦层次,上焦层次。
《社会契约论》
1. 实现自由的出路
卢梭认为文明带来了不平等,这种不平等导致了人性的腐败,人们不再珍惜自由,也不再相互用同情心来对待了。在卢梭看来,这些都是因为,一旦私有财产和劳动分工得到确立,富人对穷人的压迫和奴役也就不可避免了。
那么,这是不是人的宿命呢?人会甘心在这样的悲惨状态下一直走向历史终结吗?要是不甘心,是不是要回到原初的自然人和自然状态中去呢?
卢梭认为,人是无法回到自然状态的,就像你不可能把家里养的动物放归山林一样,那些动物被放生后是一天都活不下去的,因为它们的自我保护本能早就因为对人的依赖而变得迟钝。
但在现代社会中慢慢腐败,也绝对不是人的宿命,不是历史的终结。既然回归自然状态是不可能的了,那就必须找到一种改善人性的条件和方式。
卢梭认为,人性是在变化的、可以被改善的,被现代的文明腐蚀了的那种腐败人性只是一种过渡中的人性,并没有被完全固定下来。而且,他也承认,虽然文明对人性有腐蚀作用,但是文明也有它积极的另一面。
虽然语言、科学、艺术、信息传播和其他的一些文明的产物,可以用来奴役人,但同时,它们也可以用来解放和造福人。
比如,语言可以帮助人思考,科学和艺术可以激发人的自由想象、启蒙人的自由意识,还有,信息传播可以让更多的人看见有价值的东西,增强人的批评和论理能力——卢梭自己的思想就是通过信息传播的。
卢梭认为,这些文明的成果其实可以打开自由人身上的枷锁,解放他们被囚禁的自由意识
如果有的人不愿意被解放,那肯定是因为他们受到了当时的贵族阶级,比如“国王或者僧人”的欺骗和洗脑,对于这样一部分人,卢梭说,那只有“强迫他们自由”了。
自然人的自由虽然已经终结,但现代人也可以有现代人的自由。只有沿着通往真正自由的道路再次进行变革,才可以找到出路
2. 卢梭的新共同体构想
我们提到了《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里的自由和同情,这是人性善论的两个基本要素,也是卢梭政治哲学思想的两个核心,而在《社会契约论》里,卢梭又对这两点进行了补充,让自由和同情获得了更为现实的政治意义和社会表现。
第一是自由
卢梭认为,人们首先应该剥开文明的外壳,看清真相,找到真正的自我。这是实现解放的哲学基础,也是人拒绝留在这样一种奴役状态下的理由。而拒绝被拘留在奴役状态中,就是人重新获得自由的第一步。
卢梭认为,人们首先应该剥开文明的外壳,看清真相,找到真正的自我。这是实现解放的哲学基础,也是人拒绝留在这样一种奴役状态下的理由。而拒绝被拘留在奴役状态中,就是人重新获得自由的第一步。
第二是同情
同情心是所有其他美德和良善情感的源泉,没有这些,人就不可能有和谐、正义的生活。虽然人的良善情感会被一些反社会性的文明压制,但是,只要这些美德和良善情感得到释放,那过渡期的人就能团结成一个共同体,就能用那些有利于社会性的文明来互相合作了,社会也就有了变好的可能。
卢梭对自由和同情的解释,其实也就是他对现代文明社会的期待。卢梭认为,既然不可能为了守护自由而回到人类的原初状态,那么,当务之急就是建立一种能保护自由的新社会秩序。
他说,人民必须找到一种新形式的共同体,它既能够提供文明带来的各种物质好处,又能为所有人,而不仅仅是少数人,提供稳定的秩序,保护他们的生命、自由和财产。同时,它必须让所有的公民都能够充分参与政治,并且只服从他们的自由意愿,而不是服从外部的强制力量。
实上,卢梭认为,人民并不应该服从任何一个用强制力统治他们的政府,他们只应该服从他们自己愿意服从的政府。这可以让人民变得像在自然状态中那样自由,同时又能享受新共同体的好处
从这个构想中,我们可以看出,卢梭想要建立的共同体就是以自由和同情为基础的政治社会共同体,它以自由为目标、以同情为基本价值。在这种完美的社会结构中,人民是自愿服从政府的,而过渡期的那种不自由的残缺人性也能够在这个共同体中被克服和纠正。
3. 如何建立共同体
卢梭自己提出了一个建立共同体的办法,他说,要想建立这个共同体,就需要共同体的每个成员都交出自由,把自己所有的个人权利都交给整个群体,然后订立以自由为原则的社会契约,自愿服从共同体政府。这样一来,只要共同体一建立,每个成员就可以自由如初了。
不过,卢梭也意识到建立新的共同体是很困难的,他说,“问题在于,要如何建立一个共同体,并且还要以整个共同体的力量维护每一个社员的生命和财产,让每一个人既可以和其他的人连成一气,又可以只服从他自己,同时还能像以前一样自由”。
为什么这么说呢?
卢梭的理由是,首先,只有每一个人都完全放弃自己的权利,每一个人的条件才会平等,大家都平等了,就没有人会想说,自己还需要一些单独的、额外的要求了。
就像一个国家里的人民,如果大家的收入都是一样的,经济条件完全平等,那么,也就没有人会因为“贫困”这个条件,要求额外照顾了。
其次,只要所有人都能毫无保留地交出自由,那么,人们的结合就会变得非常完美了,每一个成员也都不会再有任何私利要求了。
相反,如果有人还保留了任何对自已有利的权利,那么,因为没有一个共同的权威来做公和私的裁判,每个人也都会提出对自己有利的要求。如果这种情况越来越严重,新的共同体也会失去它本来的意义,要么就沦为专制,要么就成了空谈。
所以,卢梭的办法是,要求人们交出自由,自愿服从共同体里的政府
4. 服从共同体的原因
你的心里可能会有疑问,为什么人民应该自愿服从政府呢?人们是把自由交出去了,但是你怎么能保证政府不会欺骗和压榨人民,剥夺人民的自由呢?
如果是在卢梭所设想的那种原始自然社会里,我们是不需要考虑这个问题的,因为那个自然社会实际上只是一种家族。
在自然社会里面,父亲是统治者,而他的子女就是人民。那时的人民,也就是子女,之所以依附于统治者,也就是他们的父亲,是因为子女们还处在需要父亲保护的阶段。而一旦子女们长大了,不再需要依附父亲的时候,他们就会脱离父亲的统治,开始组织各自的家庭。
也就是说,在这个“原始模式的政治社会”里,子女们并没有被剥夺自由,他们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来运用在家里的自由。
这种情况是无法避免的,就算是新的共同体也是一样,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卢梭又为什么认为人民应该自愿服从政府呢,这样的服从可以换来自由吗?
首先我们要解决的一个问题,那就是,什么叫“服从政府”,或者说,什么叫“服从权力”
一般人会以为,“服从权力”的意思是“权力”让我们怎么做,我们就怎么做,这是不对的。其实,卢梭所说的“自愿服从”也叫作“服从公理”。这里的公理指的是共同体成员一致认可、一致遵守的道理。
在卢梭构想的共同体里,公理的体现是法律,但是,它不是君主或者少数人制订的、用来对臣民不断索取、随意霸凌的法律,而是由人民参与制定、同意服从的法律。
在卢梭那个时代,法律主要是用来防止独裁专制的,而法律的订立者,主要是有身份的僧侣和贵族。我们之前提到的一些启蒙哲人,比如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他们会关心怎么通过法律分配权力、进行权力制衡、保障个人权利等等。但是,卢梭关心的并不是政府权力的安排合不合理,而是政府的权力本身是不是正当的。
卢梭认为,一个国家的统治者想要求臣民服从,就必须运用他的权力和权威,当这种权力代表的是公理的时候,才能要求我们必须服从,而我们也会自愿服从。但是,如果统治者的要求是没有公理的,那就会变成一种强权,而对于这种强权,我们是不愿意服从的。
所以,当人民亲自参与制定、同意服从的法律产生之后,也就代表这是人们都认同的公理,人们必须服从它,也服从执行法律的政府。
5. 社会契约对后世的影响
在卢梭看来,社会契约是自然社会中的人不会有的,是属于现代人的实现自由的方式。而“社会契约论”存在的正当性和合理性,就在于保卫自由、防止专制。而社会契约一旦构成一个统一的政治体,那么也就出现了一种超越各成员个人权利之上的绝对意志。
对于卢梭那个时代的人们以及后世的人来说,人们需要社会契约,不是因为它本身的好,而是因为它有效,无效的契约再好也没有什么用处。契约必须受到绝对的尊重和遵守,如果有人对它动了什么手脚,加了什么限制,或者塞进什么潜规则,那么,它就会失去效能,成为一种欺骗。
后来,卢梭的这些政治理论影响了很多国家,这其中就包括美国,如果说,孟德斯鸠对美国宪法的影响在于分权和权力制衡,那么卢梭的影响就在于“社会契约”的理念,也就是,塑造社会的立法权力应该属于人民。
不过,卢梭的自由观和美国自由民主的自由观还是有很大的差异。自由民主里的“自由”强调的是,我是受公民权利保护的,政府如果侵犯我的权利,我就有自由不听政府的。但卢梭的自由观不一样,它强调的是,如果政府的行为是正当的,那我就应当听政府的,我自愿这么做,因为这是我作为一个公民的自由。
听上去好像没有太大的差别和矛盾,但仔细对比下来,我们就会发现,自由民主的自由强调的是有理由地拒绝政府,卢梭的自由强调的是自愿地服从政府。也因为这方面的差别,在美国这样的社会里,卢梭的政治影响也比较有限
如何交出自由,但仍然自由如初
6. 从自觉到“正义”
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里,卢梭讨论了人类从自然状态向文明社会的转变,这种转变是怎么发生的,以及它对人性有怎样的影响、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
而到了《社会契约论》,卢梭没有再继续论述这种转变,只是简单地向读者交代说,“这一转变让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此以后,)支配人行为的意见不再是本能,而是正义,正义取代了自觉,给了人一种他以前缺少的道德”。
在这里,正义指的,不是判断某一件具体的事情是对是错、是正义还是邪恶,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产生的一种更高的普遍观念,
就是说,世界上的事情一定是有对错、正邪的区分的,虽然人们在区分对错或者正邪上可能有不同的标准,但不会否认有区分它们的必要,这就是“正义”。
卢梭想说的是,原初的自然人是按照自己的自觉,也就是直觉良心做事的,但是,发展到文明社会以后,“正义”的观念出现了,人们就开始按照正义的规范做事了。 卢梭认为,文明社会里的人一旦有了正义的观念,直觉良心的作用也就退居其次了。而正义通常又是和法联系在一起的,是通过法来体现的。正义代替了直觉良心,合法的权威也就代替了自然法,人已经完全不是原来最初的样子了。
于是,卢梭和当时的启蒙哲人们就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该怎么评价这种转变呢?这种转变是好还是坏呢?而卢梭一直最关心的,就是这种转变的正当性,或者,我们也可以说是,这种转变本身的正义性。
7. 不同流派对自然到文明转变的讨论
在卢梭的那个时代,其实还流行着另外两种看待转变的观点,而且,这两种观点都比较消极。
第一种是比较教条、保守的观点,坚持自然法才是好的,认为人类文明社会的权威就应该是人的直觉良心。这种观点很明显是错误的,因为自然状态已经不存在了,也不可能重新复制。
第二种是虚无主义的观点,它认为,既然自然法已经不起作用,那就只能用实力代替正义,用暴力代替权利。这种观点也是错误的,因为这样一来,公共权威就没有正当性的基础了。
卢梭的观点和上面两种观点不一样,虽然他也认为转变是不幸的,但是,他同时也认为,人可以通过建立某种形式的盟约,也就是“社会契约”,用共同的力量来保护和守卫每个加盟者的个人自由和财物。在契约社会里,每个人都和其他的所有人团结在了一起,同时,每个人又依然可以只服从他自己的意志,所以也就能像在自然状态里一样自由。
卢梭在书里详细地说明了社会契约的好处,他说,“每个人把自己贡献给所有人,也就等于不贡献给任何一个人。由于每个人都像他一样付出那么多,所以他付出的和他获得的便是等价的。而众人加在一起的力量则更加能够保证他所拥有的”。(96*)
其实,无论卢梭论述的是自然状态还是公民社会(契约社会),他强调的都是人的自由,以及自由对于人来说应该是自然的、正当的。卢梭认为,任何一个人放弃自由,都是违背人性的,而剥夺一个人的意志自由,就会让这个人失去对自己行为的道德感。
那么,在一个腐败的文明社会里,我们又要如何保护自由呢?卢梭认为,要想保护自由,必须诉诸正义,而不是直觉。也就是说,文明社会里的人们如果想保护自己的自然的自由,必须借助非自然的,或者是后于自然的手段。
正义不是自然的,但是,正义可以帮助人们保护自然的自由。又因为正义是用法律来体现的,所以保护自由,就必须订立不可侵犯的法律。
不过,要注意的是,这样的法律不是从外部强加给个人的,而是每个人在和所有人在一起时,自己要求自己遵守和服从的。我守法,是因为我自己知道这么做是对的,是好的,不是因为别人逼着这么做,或者因为害怕被惩罚才遵守的。 只有这么对待法律,自然人才能成为真正的社会人,自然到文明的转变才能从不幸变成幸运。 而这种对正义和法律的看法,是卢梭的一个著名观念——“公意”的基础。
8. 卢梭的“公意”观念
在文明社会里,公意的体现就是法律体系和法治制度。因为法律代表着正义,它是一种普遍的价值观,而且它的订立也具有正当性,所以你愿意遵守法律,而卢梭所说的公意,就是指这种,所有人都愿意服从的普遍价值观。
在卢梭看来,公意有三种功能,分别是订立契约、支持契约、决定法律。而且,这些法律会在由所有公民组成的、“固定、定期”的大会上制定并颁布。可以看出,公意其实是自由公民的公意,它是一种高尚的公共精神,而不是专制统治下臣民被胁迫的“集体意志”。
公意的特征是,第一,就算没有人在说,没有人在倡导公意,或者甚至它被暴力禁止了,它也还是存在的,不会因为这些情况就消失。第二,只有当公意在一个社会里被普遍承认、被普遍认同的时候,它才会起作用,才会有操作性。
所以,公意的实现需要有好的政府,也需要有公民的自我治理,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
9. 社会共善:自由和平等
公意的“公”在于它的正义目标是有普遍意义和普遍价值的,是具有普世性的社会共善,真实、自由、平等、尊严、法治、人权都是这样的公共之善。
卢梭的政治理论核心就是自由和平等,在这里,卢梭把社会共善也概括为自由和平等。自由是因为可以确信,国家政府不会对你使用暴力,平等是因为所有人都是和你一样的公民。特别重要的是,没有平等就没有真正的自由。经济平等也是平等的一种,卢梭认为,真正的自由只有在经济相对平等的条件下才能实现,解放富人并不等于解放所有的人,一个好社会必须对所有人都是好的,而不只是对富人是好的。
在卢梭那个时代,这是对自由的一个了不起的认识。今天,很多国家都出现了极端的贫富不均,这不仅仅是让千千万万的穷人失去了做人的自由,更是撕裂了整个社会的价值观,人们因为社会的腐败而不再相信正义、公众、自由、平等、尊严是对他们有任何现实意义的公意和公共精神。
公意、众意、保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