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法理学之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律上权利义务形式的社会关系。现实社会关系的主观形式。就其主观形式特征而言,它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就其社会内容而言,它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社会关系。其构成要素有三项:(1)法律关系主体;(2)法律关系内容;(3)法律关系客体。本思维导图根据总结归纳马峰老师随堂笔记,赶快收藏学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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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概述
起源历史
起源于罗马法“法锁”
19世纪后,萨维尼提出法律关系这一专门概念
定义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过程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特征
合法性
法律规范是前提
不同于社会关系本身
法律规范的实现形式
人与人符合法律规范的社会关系
体现意志性
国家意志性体现
参加者意志也有重要作用
权利义务为内容
具体的,现实的义务
法律关系分类
调整性与保护性法律关系
合法调整违法保护
纵向与横向
平等横向,不平等纵向
单向,双向,多向
权利义务不对等单向,对等双向,三个以上多向
第一性(主)与第二性(从)
调整一,保护二;实体一,程序二
绝对和相对
主体特定绝对,不特定相对
基本,普通,诉讼
宪法基本,宪法以外普通,诉讼法诉讼
法律关系构成要素
主体
含义
法律性、社会性
类型(略)
公民法人国家
权利能力
权利能力是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行为能力
能通过自己行为获得义务的能力
内容
法律权利
特点:法律性(合法性),自主,利益,义务关联性
结构
基础:自由权
实体内容:请求权
保障手段:诉权(胜诉权)
法律义务
应然性,未来性
强制履行性
权利义务关系
结构上紧密联系
一一对应,(社会)总量相等
经历浑然一体,到分裂对立再到相对一致
代表不同法律精神
相互制约
权利与权力比较
使用方法不同,中央国机用职权,地方权限,公民权利
主体不同,权利主体是一般公民,权力是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
自由度不同,某些权利可以转让或放弃,权力不能放弃
权力强制性直接,权利强制性间接
客体
权利和义务指向对象
种类
物
条件:法律认可,可认知可控,经济价值,独立性
不能成为私人法律关系,但可成为国家法律关系:公共物,文物,武器,危害品
人身
限定条件
活人整个身体,不能做物权,债权,继承权的客体
自己不得对自己违法、有伤风化
法律性质
未脱离,人
自然/自愿/非强制脱离,物
植入他人,他人
精神产品
行为
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行为结果
物化:行为凝结成的物品
非物化:行为过程,直至终了,最后产生权利人期望的成果。
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
条件
法律规范+法律事实=法律关系
法律事实
由法律规范产生的规范性事实
能够用证据证明
具备法律意义
分类
当事人的意志
法律行为: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
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
社会事件
自然事件
法律事实影响法律关系
一对一
一对多
单一事实
多对一
事实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