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建造固定资产准备的各种物资,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用于生产设备的工程物资,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3)建造固定资产领用工程物资、原材料或库存商品,应按其实际成本转入所建工程成本。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应负担的职工薪酬、辅助生产部门为之提供的水、电、修理、运输等劳务等也应计入工程项目的成本。建造厂房成本包括所占用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建设期间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净损失。
(4)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暂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有关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但不需要调整原来的折旧额 。
(5)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
提取安全费用时:借:生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贷:专项储备
使用提取的安全费用时
( 1)属于费用性支出,直接冲减专项储备: 借:专项储备 贷:银行存款( 2)形成固定资产的: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借:专项储备 贷:累计折旧(等于固定资产入账金额)
“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其他综合收益”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