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拖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该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委托人可以转招委托。
转委托经同意或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的受托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的除外。
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任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