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1.3.1仲裁
初级会计-经济法,仲裁的途径选择,仲裁协议适用范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和财产权益纠纷。
初级会计-经济法,个人所得税的种类。中国公民包括(香港,澳门,台湾),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和伙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初级会计-经济法,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的基本思路,征收管理规定,收入,企业所得税其他考点,税收优惠,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税前扣除项目。
初级会计-经济法,消费税(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征收环节单一,多数在生产或进口环节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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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
途径选择
民-民
有效的仲裁协议,自愿达成的协议
一裁终局制度,裁后不得再诉再裁
仲裁协议
适用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和财产权益纠纷
不能申请仲裁
人身关系纠纷
行政机关与行政争议
劳动争议的仲裁
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形式
必须书面形式,口头无效
仲裁协议必须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其他书面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协议
内容
请求仲裁意思表示
仲裁事项
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的,仲裁协议无效
独立性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不随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
仲裁协议效力争议
对仲裁协议有异议的,可请求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仲裁委员会,一方请人民法院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有异议的需在首次开庭前提出
隐瞒仲裁协议起诉
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对仲裁协议提出异议的,法院可放弃受理
独立仲裁
仲裁委员会
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
仲裁委员会之间相互独立,没有隶属关系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委员会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仲裁庭的组成
3名组成
2名自选定或各自委托仲裁委员选定
第3名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选定(第3名为首席仲裁员)
仲裁员回避
当事人、代理人近亲属
与本案有厉害关系
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会影响公正的
私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仲裁程序
开庭
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及其他材料做出裁决
不公开
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裁决的作出
仲裁裁决按多数仲裁员的意思作出,仲裁庭不能达成多数意见的,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和解与调解
和解:当事人自行和解
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撤回仲裁申请
根据仲裁协议(再次)申请仲裁
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先调解
调解书
签收前反悔,仲裁庭及时裁决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裁决书(作出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