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第一章第三节合同担保
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的第一行第三节内容:合同担保抵押人在一定时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抵押权人给予最高额抵押权;抵押权的实现(同一财产的多重抵押的清偿原则)。
编辑于2022-01-04 15:15:54合同担保
概念
指当事人根据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权利的法律制度
担保是一个法律制度
保障债权人权利实现
债权人:银行
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
债务人:企业
担保合同是从合同,被担保合同是主合同: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无效
举个栗子
张三向银行借款,签订借款合同
这个就是主合同
张三哥哥因上述借款合同,为张三担保,与银行签订担保合同
这个是从合同
方式
保证
概念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
举个栗子
债务人(被保证人)
张三向银行贷款
第三人(保证人)
张三的倒霉哥哥对银行保证
债权人
银行贷款给张三
方式
一般保证
先由债务人清偿,直到债务人不能清偿(法院审判/仲裁机构仲裁后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的,才由保证人代为清偿
连带责任保证
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要求清偿,也可以直接向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责任更重
如果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不明确的,按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资格
可以成为保证人的
基本都可
不能作为保证人的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完全部门
分支机构若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职能部门完全不行
国家机关
为人民服务的而不是为个人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
学校、医院等
合同内容
房间范围种七数
保证的方式
一般/连带
保证的期间
时间
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哪些债务情况
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
主合同是什么合同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顾名思义
被保证的主债权的数额
具体钱数
责任
有约定按约定
无约定
按一般保证方式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全部债务
主债权及利息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抵押
概念
债务人/第三人向债权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担保方式
抵押人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
抵押权人
债权人
抵押物
提供担保的财产(不动产或者动产)
抵押人向抵押权人以(不转移占有)提供抵押物。
举个栗子
张三将他的宝马车抵押给银行,贷款走50万元。在此期间仍可以用他的车。但是如果要卖车,则先取得银行同意,卖掉的钱有限抵给银行,余额给张三;不够的张三补上
抵押物
可以抵押的财产
不动产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建设用地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
动产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交通运输工具
不可以抵押的财产
土地所有权
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
以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
不明不白的不能抵押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抵押权的设立
设立
不动产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动产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常识
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以正在建造的建造物抵押的,应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效力
抵押担保的范围
主债权及利息
损害赔偿金
违约金
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物的,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最高额抵押权
抵押人在一定时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抵押权人给予最高额抵押权
正在建设的工地,业主每月向银行贷款100万元给乙方付工程款,银行直接设定1000万以内不需再订合同之类的
抵押权的实现(同一财产的多重抵押的清偿原则)
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登记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债权比例清偿
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质押
定义
债务人/第三人(出质人)将其动产或权利(质物)移交(转移占有)债权人(质权人)占有,将质物作为债权的担保
质物分类
动产
汇票、支票、本票
债权、存款单
仓单、提单
权利
可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可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财产权)
应收账款
设立
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实际交付
留置
定义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对已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可留置不返还,并有权就该动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举个栗子
快递:货到付款的,若你不付款,则快递员可以将你的快递留置,等你付款了再给你
留置的权利≠所有权
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留置权:占有
常识
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无需对方同意
抵押、质押是约定担保物,需要对方同意
定金
常识类
定金的数额
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超过部分=预付款
生效
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
作用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收回
不履行债务
给付定金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保证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
施工投标保证
作用
防止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随意撤回(销)投标文件
相关规定
合法性
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通用性规定
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定金是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惩罚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起算时间
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截止
招标文件的规定
常识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起算日=投标有效期起算日=投标截止日期=开标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最迟在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
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投标人原因
反悔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销)投标书
耍赖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签订合同,或不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违约
中标人根据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
违法
投标人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
施工合同的履约保证
作用
约束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
形式及数额
履约担保金(保证金)
合同价的10%
履约银行保函
合同价的10%
履约保证书
合同价的30%
发包人有权凭履约保证索赔的情形
承包人原因
承包人中途毁约,或任意中断工程,或不按规定施工
承包人破产,倒闭
施工预付款担保
作用
约束承包人正确、合理利用发包人给付的预付款
合同价的10%
定义
承包人为正确、合理的使用发包人支付的预付款而提供的担保
预付款:是发包人真金白银给承包人用建设的
预付款担保:是承包人给发包人的函件/资料
担保的主要形式
银行保函
担保金额应当与预付款金额相同
预付款每次工程款分次返还时,担保金额也随之减少
若承包人中途毁约、终止工程,则发包人有权凭预付款担保向银行索赔该保函的担保金额作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