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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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犯罪未遂
主观+客观+B(结果)+责任
主观:因意志以外的原因阻止导致未得逞
敌方:被害人反抗
我方:认识错误、行为人能力不足
第三方:第三人阻止、自然力量阻碍、物质力量阻碍
客观:已经着手了犯罪行为
着手:是一种危害行为,要求主客观相统一
主观:要有着手犯罪的意思
随时着手:无准确时间(张三出门旅游,李四潜进他家里投毒,回来后张三喝水时必死无疑)
计划着手:有准确时间点(下午三点去拿刀捅死张三)
客观:要使客体面临紧迫的危险
B(结果):犯罪未得逞
分类
第一种
实行终了的未遂:把实现犯罪意图的必要行为实施完毕(把人杀了,人家去医院救活了)
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没有把实现犯罪意图的必要行为实施完毕(杀人杀到一半警察来了)
第二种
能犯未遂:有可能达到既遂的未遂(开枪杀人,人跑了去追仍有可能杀死)
不能犯未遂:由于事实认识错误,不可能达到既遂的情况
工具不能犯(想下毒结果用了味精)
对象不能犯:对象压根不存在
迷信犯:用迷信的方法犯罪,科学观念中根本不可能对法益造成损害(扎小人)
本质区别:关于危险的判断(要站在行为人行为时的角度判断)
迷信犯不构成犯罪
处罚:可以从轻或减轻(不能免除)
犯罪中止
主观+客观+C(时间性)+责任
主观:自动性: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自动放弃犯罪:犯罪分子自以为能继续完成犯罪的情况下,本人自主的决定放弃犯罪
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犯罪行为实行终了,但结果尚未发生,行为人积极行动,实际有效地阻止犯罪结果发生
自动性做题三步走
第一步:放弃危害行为是否良心发现?
是:中止
否:进入第二步
第二步:行为人自以为能不能继续侵害?
能:中止
不能:未遂
第三步:(站在一般人角度)
一般人放弃行为人也放弃—未遂
一般人不放弃行为人却放弃—中止
客观
一般情况下:行为人自动放弃正在预备或者正在实行的犯罪行为,就具备客观有效性
特殊情况下:犯罪实行终了,犯罪结果将要发生时,行为人采取积极行动有效地阻止结果发生,才能具备客观有效性
C(时间性):要求在犯罪过程中:指犯罪预备开始到犯罪既遂前的全过程
明显告一段落归于未遂后,再补救的,不成立中止
自动放弃可重复加害的行为,成立中止
预备阶段的中止:着手前
实行阶段的中止:着手后
未实行终了的中止
实行终了的中止:犯罪行为实行终了后,犯罪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结果发生的中止
处罚:没造成损害,应当免除处罚; 造成损害,应当减轻处罚(这里的损害不能是既遂结果)
判断是否成立犯罪中止的另一大指标(补充点)
担心当场被抓而放弃构成未遂
担心日后被抓而放弃构成中止
犯罪预备
主观+客观+A(原因)+责任
主观:行为人有为了便利犯罪,实现某种犯罪的主观意图
客观: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A(原因):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将犯罪行为阻止在预备阶段
犯意表示:行为人以口头、文字等将直接故意犯罪的意图明确表露出来,但没有任何具体的犯罪活动,仅停留在意识范畴,不成立犯罪
实行行为与犯罪预备的区别
实行行为:行为人实施了符合刑法分则里规定的动词:如杀人,强奸
根本区别在于:能否直接侵害犯罪客体
相互关系:此罪的既遂可能是彼罪的预备
处罚: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犯罪既遂
概念:指犯罪行为人完整的实施了刑法分则条纹里规定的全部的犯罪构成事实
结果说:故意犯罪的实行行为造成了法律规定的犯罪结果(但行为犯就不符合目的说)
目的说:故意犯罪的实行行为达到了行为人的犯罪目的(以勒索为目的的绑架就不符合)
构成要件齐备说(用这个):犯罪行为完全具备了基本犯罪构成要件
就同意犯罪而言,单位犯罪和自然人犯罪都是用构成要件齐备说
形态有哪几种
行为犯:犯罪行为构成一定程度即成立既遂
举动犯:一种特殊的行为犯,一有举动就成立犯罪(煽动分裂国家罪)
除了举动犯以外的其他行为犯(如醉酒驾驶罪)
危险犯:发生侵害法益的现实危险使既遂要件,而且是要达到“足以”的程度才构成既遂
实害犯:必须造成法定的实害后果
处罚:按照分则规定的法定刑处罚
概述
概念:在故意犯罪过程中因为某种原因而停止所呈现的状态
完成形态:犯罪既遂
未完成形态: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
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特点:
终局性
排他性:一种犯罪只能有一种形态
存在的范围:只存在直接故意犯罪中,过失犯罪和间接故意不存在未完成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