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经济法基础
大学经济法期末考试重点,思维导图一目了然,清晰可见,便于记忆,顺利通过考试。
编辑于2022-03-07 14:58:03经济法基础
法的本质
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法体现的只能是“统治阶级”而不是全体社会成员
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法律关系
权利
义务
任何一方的权利都必须有另一方义务的存在,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法律事件
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法律行为
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并不是人做出的所有行为都是法律行为
法的形式
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行政法规
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部门规章
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人民银行属于国务院下属机构
判决书在中国不属于法律形式
适用法的效力原则
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一般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公司法》与《企业所得税法》不一致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都是法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与《总会计师条例》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都是行政法规
谁制定的,谁说了算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有同一个爹的,爹说了算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时
四川省人大制定的《四川省会计管理条例》与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不一致时
先由国务院提出意见
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适用地方性法规
认为适用部门规章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地方性法规和国务院没有关系,部门规章是国务院下属机构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平等主体
仲裁
民事诉讼
只能选一种
有仲裁协议的
仲裁
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辖
没有仲裁协议
以下三种情况采用民事诉讼
仲裁协议无效
当事人(双方)放弃仲裁协议
不平等主体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根据纠纷的性质
选择复议
或
必经复议
先、后
只能复议
唯一
经济仲裁的原则
自愿原则
只有经济仲裁适用,双方都是自愿,民事纠纷不适用,民事纠纷只要一方不愿意就可以
公平合理原则
独立仲裁原则
没有隶属关系
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一裁终局原则
仲裁裁决
开庭
应开庭但不公开(自愿原则)
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做出裁决
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法内自愿),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和解
申请仲裁
自行和解
和解协议
请求根据和解协议做出裁决
裁决已经做出,一裁终局原则,不能反悔
反悔
反悔无效(一裁终局)
撤回仲裁申请
反悔
申请仲裁
调解
仲裁庭在做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当及时做出裁决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调解书自“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作出裁决
少数服从多数
不能形成多数意见的,由首席仲裁员意见作出
履行裁决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经济仲裁
适用
平等主体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不适用仲裁法
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不能仲裁
涉及人身关系
原则
自愿、公平合理、独立裁决、一裁终局
机构
委员会(民间组织、无强制管辖权;不按行政规划、无隶属关系)
协议
书面、内容(“仲裁”、仲裁事项、仲裁委员会)、独立存在、有效性规定
裁决
仲裁庭(1人、3人、回避制、开庭但不公开、履行)
民事诉讼
判决
一审
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不上诉生效
二审
终审判决
强制执行
判决、裁定
对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或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一审法院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同级法院
调解书、其他
对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
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
民事诉讼
适用
平等主体
民事、商事、劳动、非诉
审判制度
两审终审、合议、回避、公开审判
管辖
级别
大多数
基层法院
地域
一般、特殊、专属、协议、共同
时效
期限
3年、20年
注意起算点
变更
终止、中断
判决和执行
行政复议
复议程序
复议机关
只有一个上级
海关(不受地方政府管理)、金融、国安
垂直管理行政机关
上级主管部门
政府(非省级、国家级)(包括市级、县级、乡镇级)
政府包括国家级、市级、省级、县级、乡镇级
上级人民政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
该派出机关
有两个上级
县级以上政府部门
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
(本级)没有上级
省级政府、国务院部门(如国家税务局)
省部级
原级
例
下列有关行政复议中,符合规定的是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做出的调解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对,调解不能申请
申请行政复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错,口头书面都可以
不服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处分,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处分是对内部人员做出的
行政复议决定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错,送达生效
行政复议
范围
排除事项:抽象(针对大家的法规,不是针对个人)、行政处分(内部)、调解(没有动用行政权,自愿调解)
申请
60日(知道之日起)、书面+口头、不收费、举证责任(被申请人)、参加人(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停止有三种情况)
复议机关
一个、两个、本级
复议决定
书面审查、60日+30日(延长期最多不超过30)、决定种类(1、维持 2、责令下面行政机关限期履行职责 3、推翻)、送达生效
行政诉讼
诉讼程序
开庭、公开、合议庭、执行回避制度、不适用调解(补偿、赔偿、自由裁量除外)
起诉时间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
民事诉讼是三年
最长诉讼时效
不动产
行政行为做出之日起20年
其他
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5年
民事诉讼最长是二十年
一审判决时间
自受理之日起6个月内做出
判决生效
一审判决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上诉
一审裁定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不上诉
可以和应当不是一个意思
授权制定的法规相当于法律
包括不包括
法律上的不满表示不包括
法律上的以上表示包括
法律上的以下表示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