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审23-审计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
CPA《审计》第23章,完结篇,知识点比较多,考试套路化明显,按照简答题和综合题的要求灵活掌握,不必死记硬背。
编辑于2022-03-16 11:52:42审计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
基本概念和要求
网络
是指由多个实体组成,旨在通过合作实现下列一个或多个目的的联合体:
共享收益、分担成本
共享所有权、控制权或管理权
执行统一的质量管理政策和程序
执行同一经营战略
使用同一品牌
共享重要的专业资源
网络事务所
是指属于某一网络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实体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除非本章另有说明,如果某一会计师事务所被视为网络事务所,应当与网络中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保持独立
有关对网络事务所独立性的要求,适用于所有符合网络事务所定义的实体,而无论该实体(如咨询公司)本身是否为会计师事务所
公众利益关体
上市公司
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审计独立性的要求接受审计的实体
法律法规界定的公众利益实体
公众利益实体>上市实体>上市公司
关联实体
在审计客户是上市公司的情况下,本章所称审计客户包括该客户的所有关联实体(即后述共5类)
在审计客户不是上市公司的情况下,本章所称审计客户仅包括该客户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关联实体(即后述第3类)
保持独立性的期间
CPA应当在业务期间和财务报表涵盖的期间独立于审计客户
业务期间自审计项目组开始执行审计业务之日起,至出具审计报告之日止
如果审计业务具有连续性,业务期间结束日应以其中一方通知解除业务关系或出具最终审计报告两者时间孰晚为准
近亲属
主要近亲属
子女
父母
配偶
我生的、生我的、和我一起生儿育女的
其他近亲属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
孙子女
外孙子女
经济利益
概念
直接经济利益
个人或实体直接拥有并控制的经济利益(包括授权他人管理的经济利益)
个人或实体通过集合投资工具、信托、实体或合伙组织、或第三方而实质拥有的经济利益,并且有能力控制这些投资工具,或影响其投资决策(常见的直接经济利益包括证券和其他参与权,如:股票、债券、认沽权、认购权、期权、权证和卖空权等)
间接经济利益
个人或实体通过集合投资工具、信托、实体或合伙组织、或第三方而实质拥有的经济利益,但没有能力控制这些投资工具,或影响其投资决策
经典模型
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经济利益,可能因自身利益导致不利影响
除例外情况下,下列各方不得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
(1)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团队成员及其主要近亲属
(2) 与执行审计业务的项目合伙人同处一个分部的其他合伙人及其主要近亲属
实质重于形式
(3) 为审计客户提供非审计服务的其他合伙人、管理人员及其主要近亲属
经典模型的例外情况
上述第(2)项和第(3)项存在例外情况,该等主要近亲属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则该等主要近亲属可以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
该主要近亲属作为审计客户的员工有权(例如通过退休金或股票期权计划)取得该经济利益,并且会计师事务所在必要时能够应对因该经济利益产生的不利影响
当该主要近亲属拥有或取得处置该经济利益的权利,或者在股票期权中,有权行使期权时,能够尽快处置或放弃该经济利益
经济利益相关的其他情形
在控制审计客户的实体中拥有经济利益
当一个实体在审计客户中拥有控制性的权益,并且审计客户对该实体重要时,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团队成员或其主要近亲属在该实体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将因自身利益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导致没有防范措施能够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团队成员及其主要近亲属不得在该实体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
与审计客户拥有共同经济利益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团队成员或其主要近亲属在某一实体拥有经济利益,并且审计客户也在该实体拥有经济利益,除非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否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团队成员及其主要近亲属不得在该实体中拥有经济利益:
经济利益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团队成员及其主要近亲属,以及审计客户均不重要
客计客户无法对该实体施加重大影响
无意中获取的经济利益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团队成员或其主要近亲属、员工或其主要近亲属通过继承、馈赠或因企业合并或类似情况,从审计客户获得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而根据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不允许拥有此类经济利益,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团队成员或其主要近亲属获得经济利益,应当立即处置全部经济利益,或处置全部直接经济利益并处置足够数量的间接经济利益,以使剩余经济利益不再重大
如果审计项目团队以外的人员或其主要近亲属获得经济利益,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尽快处置全部经济利益,或处置全部直接经济利益并处置足够数量的间接经济利益,以使剩余经济利益不再重大。在完成处置该经济利益前,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以消除不利影响
与审计客户的利益相关者同时在某一实体拥有经济利益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团队成员或其主要近亲属在某一实体拥有经济利益,并且知悉审计客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控制权的所有者也在该实体拥有经济利益,可能因自身利益、密切关系或外在压力产生不利影响
对审计项目团队成员其他近亲属拥有经济利益的要求
如果审计项目团队某一成员的其他近亲属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将因自身利益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
对其他人员拥有经济利益的要求
如果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知悉下列其他人员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经济利益,也可能因自身利益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专业人员,两者的主要近亲属
与审计项目团队成员存在密切私人关系的人员
会计师事务所的退休金计划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通过退休金计划,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可能因自身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贷款和担保
从银行或类似金融机构等审计客户取得贷款或获得贷款担保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团队成员或其主要近亲属不得从银行或类似金融机构等审计客户取得贷款,或获得贷款担保,除非该贷款或担保是按照正常的程序、条款和条件进行的(包括按揭贷款、银行透支、汽车贷款、信用卡等)
即使会计师事务所从银行或类似金融机构等审计客户按照正常的程序、条款和条件取得贷款,如果该贷款对审计客户或取得贷款的会计师事务所是重要的,也可能因自身利益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从不属于银行或类似金融机构等审计客户取得贷款或由其提供担保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团队成员或其主要近亲属从不属于银行或类似金融机构的审计客户取得贷款,或由此类审计客户提供贷款担保,将因自身利益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导致没有防范措施能够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团队成员或其主要近亲属不得从不属于银行或类似金融机构的审计客户取得贷款,或由此类审计客户提供贷款担保
向审计客户借供贷款或为其提供担保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团队成员或其主要近亲属向审计客户提供贷款或为其提供担保,将因自身利益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导致没有防范措施能够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团队成员或其主要近亲属不得向审计客户提供贷款或担保
在审计客户开立存款或经纪账户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团队成员或其主要近亲属不得在银行或类似金融机构等审计客户开立存款或经纪账户,除非该存款或经纪账户是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开立的
商业关系
一般规定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团队成员或其主要近亲属与审计客户或其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由于商务关系或共同的经济利益而存在密切的商业关系,可能因自身利益或外在压力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团队成员不得与审计客户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建立密切的商业关系。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存在此类商业关系,应当予以终止。如果此类商业关系涉及审计项目团队成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将该成员调离审计项目团队
如果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主要近亲属与审计客户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此类商业关系,CPA应当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并在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此类商业关系
包括
共同开办
与客户或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为该客户执行高级管理活动的人员共同开办企业
捆绑销售
按照协议,将会计师事务所的产品或服务与客户的产品或服务结合在一起,并以双方名义捆绑销售
互相推广
按照协议,会计师事务所销售或推广客户的产品或服务,或者客户销售或推广会计师事务所的产品或服务
考试答题模板:上述关系属于职业道德守则禁止的商业关系,将因自身利益或外在压力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从审计客户购买商品或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团队成员或其主要近亲属从审计客户购买商品或服务,如果按照正常的商业程序公平交易,通常不会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交易性质特殊或金额较大,可能因自身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家庭和私人关系
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主要近亲属
如果是审计客户的董事、高管或担任能够对被审计财务报表或会计记录的编制施加重大影响的职位的员工(简称”特定员工“),或者在业务期间或财报涵盖期间曾担任上述职务,将对独立性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导致没有防范措施能够消除该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拥有此类关系的人员不得成为审计项目团队成员
考试可以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特定员工”!
如果在审计客户中所处职位能够对客户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施加重大影响,将可能因自身利益、密切关系或外在压力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其他近亲属
如果是审计客户的董高特,将因自身利益、密切关系或外在压力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其他密切关系
如果审计项目团队成员与审计客户的员工存在密切关系,并且该员工是审计客户的董高特,即使该员工不是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近亲属,也将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审计项目团队成员以外人员的家庭和私人关系
会计师事务所中审计项目团队以外的合伙人或员工,与审计客户的董高特之间存在家庭或私人关系,可能因自身利益、密切关系或外在压力产生不利影响
与审计客户发生人员交流
与审计客户发生雇佣关系
一般规定
审计项目团队前任成员或前任合伙人担任审计客户的重要职位且与事务所保持重要联系
除非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否则将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没有防范措施):
该人员无权从事务所获取报酬或福利(预先确定的固定金额支付除外)
应付该人员的金额对事务所不重要
该人员未继续参与,并且在外界看来未参与事务所的经营活动或职业活动
前任合伙人加入的某一实体成为审计客户
如果该人员任董高特,则可能因密切关系或外在压力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审计项目团队的某成员拟加入审计客户
当该人员知道自己在未来某一时间将要或有可能加入审计客户时,将因自身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要求审计项目团队成员在与审计客户协商受雇于该客户时,向事务所报告
在接到报告后,事务所应当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并在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
关键审计合伙人加入审计客户担任重要职位
如果担任董高特,除非该合伙人不再担任该实体的关键审计合伙人后,该实体发布的已审计财报涵盖期间不少于12个月,并且该合伙人未参与该财报审计,否则独立性将视为受到损害
卸任后发出一份与你无关的年报
前任高级合伙人加入审计客户担任重要职位
领导的领导的领导
如果担任董高特,除非该高级合伙人不再担任该职位已超过12个月,否则独立性将被视为受到损害
临时借出员工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向审计客户借出员工,可能因自我评价、过度推介或密切关系产生不利影响
除非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否则不得向审计客户借出员工:
仅在短期内向客户借出员工
时间短
借出的员工不参与CPA职业道德守则禁止提供的非鉴证服务
不碰线
该员工不承担审计客户的管理层职责,且审计客户负责指导和监督该员工的活动。事务所应当评价借出员工产生不利影响的程度,并在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不担责
最近曾担任审计客户的董高特
在财务报表涵盖的期间
将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没有防范措施)
事务所不得将此类人员分派到审计项目团队
在财务报表涵盖的期间之前
可能因自身利益、自我评价或密切关系产生不利影响
兼任审计客户的董高
将因自我评价和自身利益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没有防范措施)
事务所的合伙人或员工不得兼任审计客户的董高
与审计客户长期存在业务关系
适用于一般情况下已成为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的机制
任职期
事务所任何人员担任下列一项或多项职务的累计时间不得超过五年:
项目合伙人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其他属于关键审计合伙人的职务
担任项目合伙人后,不得在二年内担任该审计业务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在其他事务所任职时间也要计算
关于任职期的特殊情况
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事务所可能因无法预见和控制的情形而不能按时轮换关键审计合伙人
如果关键审计合伙人的连任对审计质量特别重要,在获得审计客户治理层同意的前提下,并且通过采取防范措施能够消除对独立性的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该人员担任关键审计合伙人的期限可以延长一年
冷却期
532
如果某人员担任项目合伙人或其他签字CPA累计达到五年,冷却期应当为连续五年
如果某人员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累计达到五年,冷却期应当为连续三年
如果某人员担任其他关键审计合伙人累计达到五年,冷却期应当为连续二年
关于担任多职责的冷却期
5332
担任项目合伙人累计达到三年或以上,冷却期应当为连续五年
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累计达到三年或以上,冷却期应当为连续三年
担任项目合伙人和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累计达到三年或以上,但累计担任项目合伙人未达到三年,冷却期应当为连续三年
担任多项关键审计合伙人职责,并且不符合上述各项情况,冷却期应当为连续二年
关于冷却期内不得从事的行为
成为审计项目组成员或为审计项目提供项目质量管理
就有关技术或行业特定问题、交易或事项向审计项目组或审计客户提供咨询(如果与审计项目组沟通仅限于该人员任职期间的最后一个年度所执行的工作或得出的结论,并且该工作和结论与审计业务仍然相关,则不违反本规定)
负责领导或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向审计客户提供的专业服务,或者监控事务所与审计客户的关系
执行上述各项未提及的、涉及审计客户且导致该人员出现下列情况的职责或活动(包括提供非鉴证服务):
与审计客户高级管理层或治理层进行重大或频繁的互动
对审计业务的结果施加直接影响
适用于客户成为公众利益实体后的轮换机制
如果审计客户成为公众利益实体,在确定关键审计合伙人的任职时间时,事务所应当考虑,在该客户成为公众利益实体之前,该合伙人作为关键审计合伙人已为该客户提供服务的时间:
如果在审计客户成为公众利益实体之前,该合伙人作为关键审计合伙人已为该客户服务的时间不超过三年,则该人员还可以为该客户继续提供服务的年限为五年减去已经服务的年限
如果在审计客户成为公众利益实体之前,该合伙人作为关键审计合伙人已为该客户服务了四年或更长的时间,在取得客户治理层同意的前提下,该合伙人最多还可以为继续服务二年
如果审计客户是IPO的公司,关键审计合伙人在该公司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的期限,不得超过二个完整会计年度。
为审计客户提供非鉴证服务
承担管理层职责
审计客户的管理层职责涉及控制和领导该客户的各项工作,包括针对人力资源、财务资源、技术资源、有形或无形资源的取得、配置和控制作出重大决策
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审计客户的管理层职责,将因自身利益、自我评价、密切关系、过度推介对独立性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导致没有防范措施能够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承担审计客户的管理层职责
会计和记账服务
会计和记账服务主要包括:编制会计记录、财务报表(包括附注)、记录交易、工资服务等
会计师事务所向审计客户提供会计和记账服务,可能因自我评价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不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的活动
沟通审计相关的事项
提供会计咨询服务(不承担审计客户的管理层职责)
日常性或机械性的会计和记账服务
提供会计和记账服务的要求
向不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提供
除非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否则不得提供:
该服务是日常性或机械性的
事务所能够采取防范措施应对因提供此类服务产生的超出可接受水平的不利影响
向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提供
不得提供
行政事务性服务
协助客户执行正常经营过程中的日常性或机械性任务,通常不需要很多职业判断,且属于文书性质的工作
例子
文字处理服务
编制行政或法定表格供客户审批
按照客户的指示将该表格提交给各级监管机构
跟踪法定报备日期,并告知审计客户该日期
评估服务
一般规定
向审计客户提供评估服务可能因自我评价或过度推介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评估结果涉及高度的主观性,且评估服务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向审计客户提供这种评估服务
在审计客户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情况下,如果评估结果单独或累积起来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则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向该审计客户提供这种评估服务
不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的评估业务
如果审计客户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评估服务,以帮助其履行纳税申报义务或满足税务筹划目的,并且评估的结果不对财务报表产生直接影响,且间接影响并不重大,或者评估服务经税务机关或类似监管机构外部复核,则通常不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税务服务
编制纳税申报表
由于纳税申报表须经税务机关审查或批准,如果管理层对纳税申报表承担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此类服务通常不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计算当期所得税或递延所得税
基于进行会计处理的目的,为审计客户计算当期所得税或递延所得税,将因自我评价产生不利影响
在审计客户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情况下,事务所不得计算当期所得税或递延所得税,以用于编制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的会计分录
税务筹划或其他税务咨询服务
提供税务筹划或其他税务咨询服务可能因自我评价或过度推介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税务建议的有效性取决于某项特定会计处理或财务报表列报,并且同时存在下列情况,将因自我评价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没有防范措施),事务所不得提供税筹及其他税务咨询服务:
审计项目团队对于相关会计处理或财务报表列报的适当性存有疑问
税务建议的结果或执行后果将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协助解决税务纠纷
如果事务所协助审计客户解决税务纠纷,一旦税务机关通知审计客户已经拒绝接受其对某项具体问题的主张,并且税务机关或审计客户已将该问题纳入正式的法律程序,则可能因过度推介或自我评价产生不利影响
在提供税务服务时,如果该服务涉及在公开审理或仲裁的税务纠纷中担任审计客户的辩护人,并且所涉金额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事务所不得向审计客户提供涉及协助解决税务纠纷的税务服务
在公开审理或仲裁期间,事务所可以继续为审计客户提供有关法庭裁决事项的咨询
例如
协助客户对具体问题作出回复
提供背景材料或证词
分析税收问题
内部审计服务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在为审计客户提供内部审计服务时承担管理层职责,将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导致没有防范措施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在审计客户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情况下,不得提供与下列方面有关的内审服务: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
财务会计系统
单独或累积起来对被审计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的金额或披露
信息技术系统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是否因自我评价产生不利影响,取决于服务和信息技术系统的性质
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向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提供或设计与实施信息技术系统相关的服务:
信息技术系统构成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信息技术系统生成的信息对会计记录或被审计财务报表影响重大
诉讼支持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向审计客户提供诉讼支持服务,可能因自我评价或过度推介产生不利影响
可能包括:
担任证人,包括专家证人
计算诉讼或其他法律纠纷涉及的损失或其他应收、应付的金额
协助管理和检索文件
法律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向审计客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可能因自我评价或过度推介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担任审计客户的首席法律顾问
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员工担任审计客户首席法律顾问,将对独立性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导致没有防范措施能够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会计师事务所人员不得担任审计客户的首席法律顾问
担任审计客户的辩护人
在审计客户解决纠纷或进行法律诉讼时,如果会计师事务所人员担任辩护人,并且纠纷或法律诉讼所涉金额对被审计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将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没有防范措施)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为审计客户提供此类服务
招聘服务
一般规定
向审计客户提供招聘服务,可能因自身利益、密切关系或外在压力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在向审计客户提供招聘服务时,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代表客户与应聘者进行谈判
如果属于审计客户拟招聘董高特,会计师事务所不得提供下列招聘服务:
录找或筛选候选人
对候选人实施背景调查
不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的活动
只要不承担管理层职责,通常可以提供下列招聘服务:
对多名候选人的专业资格进行审核,并就其是否适合该职位提供咨询意见
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并对候选人在财务会计、行政管理或内部控制等职位上的胜任能力提供咨询意见
公司财务服务
主要活动
协助审计客户制定公司战略
为审计客户并购识别可能的目标
对资产处置交易提供建议
协助实施融资交易
对合理安排资本结构提供建议
对直接影响被审计财务报表金额的资本结构或融资安排提供建议
一般规定
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财务服务,可能因自我评价或过度推介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提供涉及推荐、交易或承销审计客户股票的公司财务服务。如果财务建议的有效性取决于某一特定会计处理或财务报表列报,并且同时存在下列情形,会计师事务所不得提供此类财务建议:
根据相关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审计项目团队对相关会计处理或列报的适当性存有疑问
公司财务建议的结果将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收费
收费结构
从某一审计客户收取的全部费用占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总额的比重很大
对该客户的依赖及对可能失去该客户的担心将因自身利益或外在压力产生不利影响
从某一审计客户收取的全部费用占某一合伙人或分部收费总额比重很大
也将因自身利益或外在压力产生不利影响
从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某一审计客户收取的全部费用比重较大
比重超过15%,应当向客户治理层披露,并讨论选择下列何种防范措施,以将不利影响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在对第二年度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之前,由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对该业务再次实施项目质量复核,或由其他专业机构实施相当于项目质量复核的复核(以下简称”发审计意见前复核“)
在对第二年度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之后、对第三年度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之前,由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对第二年度的审计工作再次实施项目质量复核,或由其他专业机构实施相当于项目质量复核的复核(以下简称”发表审计意见后复核“)
应当采用”发表审计意见前复核“的情形
更谨慎
在上述收费比例明显超过15%的情况下,如果采用发表审计意见后复核无法将不利影响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用发表审计意见前复核
如果两年后每年收费比例继续超过15%,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年向治理层披露这一事实,并讨论选择采取上述哪种防范措施。在收费比例明显超过15%的情况下,如果采用发表审计意见扣复核无法将不利影响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用发表审计意见前复核
逾期收费
实质是向客户贷款
如果审计客户长期未支付应付的费用,尤其是相当部分的费用在出具下一年度审计报告前仍未支付,可能因自身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或有收费
明令禁止
会计师事务所在提供审计服务时,以直接或间接形式取得或有收费,将因自身利益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导至没有防范措施能够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采用这种收费安排
影响独立性的其他事项
薪酬和业绩评价政策
如果某一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薪酬或业绩评价与其向审计客户推销的非鉴证服务挂钩,将因自身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关键审计合伙人的薪酬或业绩评价不得与其向审计客户推销的非鉴证服务直接挂钩
职业道德守则并不禁止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之间正常的利润分享安排
礼品和款待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项目团队成员接受审计客户的礼品或款待,可能因自身利益、密切关系或外在压力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礼品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项目团队成员接受审计客户的礼品,将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没有防范措施)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项目团队成员不得接受礼品
考试标答
款待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项目团队成员应当评价接受款待产生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并在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如果款待超出业务活动中的正常往来,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项目团队成员应当拒绝接受
CPA应当考虑款待是否具有不当影响CPA行为的意图,如果具有该意图,即使其从性质和金额上来说均明显不重要,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项目团队成员也不得接受该款待
诉讼或诉讼威胁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项目团队成员与审计客户发生诉讼或很可能发生诉讼,将因自身利益和外在压力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