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民事法律关系
根据孟献贵2023法考讲义整理民法思维导图,内容有民事法律系和非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等方面。
代理制度即代理法律制度。民法的重要制度之一。内容主要有:代理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代理的种类,代理权的产生、行使、终止,越权代理和无权代理,代理关系主体的法律责任等。
民事法律关系知识框架:物权,特定的权利人依法特定的物享有的直,接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沙的权利,债权:特定人请求特定人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等等
最新根据孟献贵精讲讲义整理思维导图,知识点有财产权、综合性权利、支配权、形成权、请求权、抗辩权等方面。
社区模板帮助中心,点此进入>>
法理
刑法总则
民法分论
宪法知识总结思维导图
极限词查询
法律相关的英语词汇
政治必修一第一单元
刑法笔记之刑法总则知识架构
增值税法思维导图
民法债的担保保证
民 事 法 律 关 系
民 事 法 律 系 和 非 民 事 法 律 关 系
民事法津平等关系 平等主体之问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
平等主体
集中反映了民事法律关系的本质属性 是民事法律关系区别于其他法律关系的主要标注
不得与主体轮关系 而且应行为论关系
之间的 强调相互关系 如人自己活动(几点睡几点起)则不受民法调整
人生关系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人格和身份形成的无直接财产利益
财产关系 好意施惠
非 民 事 法 律 关 系
有关单位(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 在从事管理活动时产生的社会关系
管理活动时不平等是行政法律关系
民商事活动时是平权型法律关系
不看身份,看行为
人自己的活动(如起床、睡觉、跑步、读书等)
不能产生私法效果的人身关系
(纯粹的道德或宗教义务,如恋爱、朋友、驴友、同学、同事、同乡、师生等,) 不能产生私法效果的人身关系
不能产生私法效果的人身关系自担风险——在行为过程中,组织者、参与者对损害结果的发生 主观上不存在过错(故意或重大过失)就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不能产生私法效 果的财产关系 好意施惠
又称情谊行为、君子协议:1.邀请同看演出、比赛或承诺陪同出游;2.火车过站叫醒; 3.顺路投递邮件或顺便帮邻居清扫积雪;4.请客吃饭;5搭便车;6.无偿指路等)
请客吃饭
爽约:一方爽约,一方不得请求赔偿
极力或恶意劝酒,造成他人损害:构成一般侵权,承担赔偿责任
酒后照顾: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或使用公平补偿原则由行为人对受害人 或其家属进行适当补偿后构成一般侵权,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搭便车 (补充)
爽约:不构成违约,也不构成侵权,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驾车人单独违章驾驶,造车搭车人损害:构成一般侵权,承担赔偿责任; 事先约定免责的,免责约定无效
驾驶人与第三人共同过错造成搭车人损害:二者构成原因力结合, 由驾车人与第三人对搭车人承担按份责任
无偿指路: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好意施惠不存在合同违约责任或缔约过失责任问题,但有可能存在侵权责任问题
不得以主体论关系而应当以行为论关系;自担风险看过错好意施惠和戏谑行为(说大话、吹牛)不产生合同关系
民 事 法 律 关 系 的 要 素
民事主体
自然人
非自然人
法人
非法人组织
民事内容
权利和义务
民事客体
物权——以物为原则,以权利为例外
债权—以作为为原则,以不作为为例外
人身权——人身权益(人格权一人格利益;身份权一身份利益)
知识产权——智力成果
继承权一遗产(财产的集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