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同一双务合同,是否有先后履行顺序等等
2022年CPA《经济法》第六章“证券法律制度”重要知识点总结,包括股票发行与交易、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信息披露制度、证券欺诈等主要知识点的梳理与总结。
本思维导图是2022年CPA《经济法》科目--证券法考点总结,包含第五章《公司法律制度》和第六章《证券法律制度》重要考点。
本思维导图,详尽总结《经济法》科目,公司法律制度重要考点及学习难点;考生们可以拿来直接背诵,简化学习压力;考点包括如下:1.上市公司对外担保;2.公司设立阶段债务;3.股东未尽出资义务的认定与责任;4.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5.股东权利;6.股权(股份)转让;7.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效力;8.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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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双务合同
是否有先后履行顺序
没有 先后履行顺序
同时履行抗辩权
有 先后履行顺序
谁行使?
后履行一方
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义务一方
不安抗辩权
【提示】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后,不能直接解除合同;行使程序应当 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才可以解除合同。 若对方提供担保,应当恢复履行。
【陷阱提示】“先诉抗辩权”vs“先履行抗辩权”都有一个“先”字,但二者适用的场合完全不同。先诉抗辩权仅适用于保证合同中一般保证的场合。一定要看完所有选项再做选择
程序
中止履行
及时通知
恢复履行能力or提供担保
恢复履行
未恢复履行能力且不提供担保
解除合同
实体
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