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中国法律史 西周法制
西周法制思维导图:包含指导思想,立法活动,立法形式及礼刑关系,行政管理体制,刑事法律规范,民事法律内容,司法制度等等
时效,指在一定时期内能够发生的效用;金属或合金在一定温度下(分为自然时效和人工时效),保持一段时间,由于过饱和固溶体脱溶和晶格沉淀而使强度逐渐升高的现象。 本词条指法律所规定的有关刑事责任和民事诉讼权利的有效期限。金属或合金的时效在“时效处理”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代理主要是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行为的一种类型,是行为中最主要的形式,是法律事实的最基本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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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法制
指导思想
敬天保民,明德慎罚
亲亲,尊尊,有别
立法活动
编订刑书
《九刑》
墨劓腓宫大辟,流,赎,鞭,扑
《吕刑》
司寇吕侯奉穆王命令,制定新的刑法,又称甫刑
刑罚由重到轻分为五刑,五罚,五过,
审判时应谨慎用刑
疑罪从赎
制定周礼
吉凶军宾嘉
亲亲、尊尊、有别
立法形式及礼刑关系
法律形式
诰,统治者关于施政的训令
誓,针对军队发布的命令
训,是各地诸侯、卿大夫、行政长官颁布的命令
遗训(前代先王留下来的训令法规)和殷彝(商代遗留下来的成规旧法)
礼刑关系
礼和刑密不可分
礼是刑的基础和渊源
礼发挥着法的功能和作用、违礼即违法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指:吉礼、宾礼不下庶人,肉刑不上大夫,大夫犯罪了夺封、削爵,并有减免特权即使死刑也不公开执行
礼和刑相互区别
作用不同,礼主刑辅
适用原则不同,教化的积极手段与惩罚的消极手段
适用对象不同,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行政管理体制
宗法制
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
分封制
辅臣有太师,太傅,太保
职官管理体制
选拔,考核与奖惩
刑事法律规范
主要罪名
危害国家安全
犯王命
放弑其君
寇攘奸宄,外部和内部妨碍统治的犯罪
诽谤周王
左道乱政
危害社会秩序
群饮
违背盟誓
变礼易乐
失农时
危害人身安全
杀人
伤人
危害家庭伦理
不孝不友
杀亲
危害财产安全
盗窃财物
五刑西周基本沿用夏商的五刑制度
五罚,五种不同数量的赎金
刑罚适用原则6
矜老恤幼原则
区分故意(非眚)与过失(眚),惯犯(惟终)与偶犯(非终)
疑罪从轻惟赦制度
同罪异罚原则(用刑适中,罚当其罪)
父子兄弟,罪止其身
不罚无罪,不杀无辜
民事法律内容
土地所有权
封邦建国
契约(债法)
傅别,借贷关系
质剂,买卖关系,长券叫质,用以购买牛马之属,短券叫剂,用以购买兵器珍异之物
婚姻制度
目的
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
形式
一夫一妻制
缔结
条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庄重的礼仪(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禁止,同姓不婚,居父母丧不婚
终止,七出:无子,淫泆,不事舅姑(不孝顺公婆),口舌,窃盗,妒忌,恶疾。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淫泆,恶疾除外)
家庭继承制度
嫡长子继承制(标的:爵封,财产,宗祧),大宗服从小宗原则
司法制度
司法机关体系
周王掌握最高审判权和最终裁决权
司法机关,中央设大司寇,小司寇
诉讼审判制度
诉讼形式划分
狱(控告犯罪的刑事诉讼)
讼(涉及财产纠纷的民事诉讼)
告诉与审理
刑事案件书面诉状是剂,民事案件书面诉状是傅别
证据制度
口供,盟誓,五听(辞色气耳目),三刺(官吏民三类人群的意见)
读鞠,乞鞠制度
成劾,读鞠,乞鞠
司法官责任制度
首次明确
刑罚执行制度
由大司寇掌刑事政策,小司寇掌具体的案件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