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第四章税法概述及劳务货物税法律制度
下图整理了税法概述及劳务货物税法律制度,包括关税、城市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车辆购置税等,适用于考试复习的同学!
编辑于2022-04-08 14:29:45第四章 税法概述及劳务货物税法律制度
第六节 关税
概念:对进出口或关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 1.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 2.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不包括代理人 课税对象: 进出境的货物、物品 (对境外采购进口的原产于中国境内的货物,也按规定征收——最惠国待遇) 税目、税率都有《海关进口税则》-进、出口税率表;归类总规则
税率: 进口税率(进口货物的原产地) ( 普通税率——未与我国订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原产地不明 最惠国税率——共同使用最惠国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进口货物;含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的双边贸易协定~ 协定税率——签订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 特惠税率——签订还有特殊关税优惠条款的贸易协定 关税配额税率——征收关税对进口配额相结合的限制进口 暂定税率——一些国内需要降低进口关税的获取~) 出口税率
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价——以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应纳税额=应税进(出)货物数量x单位完税价格x税率) 从量——以进口商品的数量作为计税依据(应纳税额=应税进货物数量x关税单位税额)——啤酒、原油等 复合——同时使用从价和从量(应纳税额=应税进(出)货物数量x单位完税价格x税率+应税进货物数量x关税单位税额)——广播录像机、放橡机、摄像机等 滑准税——随进口商品价格的变动而反向变动
税收优惠: 法定优惠——进口环节增税或消费税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 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或货样 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资 进口境运输工具装载途中必须的燃料~ 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已征收,不退还 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已征收,不退还 政策性减免——境外运输中或者起卸时,受到损坏或者损失 起卸后海关放行前,因不可抗力遭到损坏或者损失 海关查验时已经破漏、损坏、腐烂~经证明是保管不善造成 临时性减免——为境外厂商加工、张培成品和制造外销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辅料、零件、部件等~
纳税期限: 进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 海关暂不予放行的行李物品: 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 进出境的物品属于许可证管理的范围,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 进出境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 对进出境物品的属性、内容存疑; 其他
第五节 车辆购置税
概念:对在中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的单位和个人 购置——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征税范围: 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摩托车
税率:10%;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x适用税率 计税依据:车辆的计税价格 1.购买自用——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 2.进口自用——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自产自用——组成计税价格=成本x(1+成本利润率) 4.以其他方式取得自用的; 5.核定应税车辆计税价格 纳税期限——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60日内; 注意:一次征收缴清;购置已征收的,不用再缴 纳税地点——应当向车辆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纳税环节——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之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1.补税: 免税、转变应税用途(军转地方)——计税价格以免税、减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确定的计税价格:每满1年扣减10% 2.退税: 已购置的车辆退回厂家或经销商——以缴纳税款为基准,每满1年扣减10%,自缴纳税款之日-申请退税之日;不满1年已缴纳全额退还
免征: 1.法律规定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3.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4.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5.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第四节 城市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城市建设税
概念: 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所征收的一种税,主要目的是筹集城镇设施建设和维护资金
纳税人:中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 扣缴义务人:负有增值税、消费税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税率:差别比率税率 依据所在地区——市区7%;县城、镇:5%; 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1% 注意:1.流动经营的,按经营所在地税率 2. 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俩税——城建税适用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 纳税期限:按月或按季征;不能按固定期限的可按次 纳税地点: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地点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x适用税率
税收优惠: 进口不征——补了境外的 出口不退——境内已缴纳 两税实行先征后返、陷阵后退、即征即退,除规定——一律不退城建和教育附加 两税税收减免而退税,同时退还城建和教育附加
教育费附加
概念: 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所征收的一种税,主要目的是加快发展教育事业、扩大教育经费来源
税率:3%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x征收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