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第四章正当化事由
《刑法》第20条规定表明刑法对杀人、抢劫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极为严厉的态度,对于遭到这类犯罪侵害的防卫人采取鼓励与保护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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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论:正当化事由
概念
行为人的行为虽然形式上符合某些犯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但实际上没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依法不成立犯罪的情形
分类
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
我国刑法明文规定
依照法律的行为
执行命令的行为
正当业务的行为
经权利人承诺的行为
自救行为
依照法理和外国的刑法
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实施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合理的防卫行为
成立条件
起因条件
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
时间条件
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防卫
真实存在,而不是主观想象推测的
不发侵害正在进行,已经开始尚未结束
对象条件
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发侵害者本人实行
主观条件
防卫必须是基于保护合法权利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
防卫目的的正当性既是正当防卫成立的首要条件,也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的重要根据
限度条件
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特别防卫
《刑法》第20条规定表明刑法对杀人、抢劫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极为严厉的态度,对于遭到这类犯罪侵害的防卫人采取鼓励与保护的态度
必须具备成立正当防卫的起因、时间、对象、主观这四个基本条件
特定的对象条件,即针对正在进行且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
注意
便于区分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时间上不当
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基本特征
客观上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具有社会危害性
主观上对造成的过分损害存在过失甚至故意,具有罪过性,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
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罪过形式一般是 过失,但也是不排除在个别情况下的犯罪故意
与“事后防卫”的差别
罪过形式上
防卫过当是过失罪
事后防卫是故意罪
责任上
防卫过当是法定(从宽)量刑情节
事后防卫是酌定量刑的情节
指为了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
概要
必须是有危险发生
实际存在的正在发生的危险
避险行为针对的对象是第三人的合法利益
为了使合法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这是避险目的正当性的条件。法律不认可为保护非法利益而采取避险行为
限制条件
在迫不得已情况下实施
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
特别例外限制
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避险过当
指避险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行为
在客观上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即避免行为造成的损害大于或等于所保全利益
主观上对造成的不应有损害存在过失,应受到责备
异同
相同点
目的
前提
责任
区别
危害的来源
行为所损害的对象
行为的限制条件
对损害程度的要求不同
主体的限定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