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考研法硕刑法车润海第13-14章国家安全罪
考研法硕刑法车润海第13-14章国家安全罪思维导图:包含概念,刑法分则条文对某种具体犯罪特征的描述,犯罪的构成特征等等
编辑于2022-04-18 09:31:091314
13概述
刑法分则条文的基本结构
罪状
犯罪的构成特征
概念
刑法分则条文对某种具体犯罪特征的描述
刑法分则条文对某种具体犯罪特征的描述
犯罪的构成特征
5类型
简单罪状
叙明罪状
空白罪状
他
引证罪状
本
混合罪状
空+叙
罪名
立法机关:条文 两高:命名
绪
立法机关:条文
两高:命名
概念
犯罪的名称
犯罪的名称
2类型
单一罪名
选择罪名
类型: 1行为选择 2对象选择 3混合选择 处理: 1分解使用 2概括使用【不可数罪并罚】
类型:
1行为选择
2对象选择
3混合选择
处理:
1分解使用
2概括使用【不可数罪并罚】
法定刑
概念
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所规定的量刑标准【刑种+刑度】
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所规定的量刑标准【刑种+刑度】
3类型
绝对确定的法定刑
剥夺法官的裁量权
剥夺法官的裁量权
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
违反罪刑法定原则----我国没有
违反罪刑法定原则----我国没有
5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规定方式: 1明确规定法定刑的最高限度,其最低限度依照刑法总则 2明确规定法定刑的最低限度,其最高限度依照刑法总则 3明确规定一种刑罚的最低&最高限度 4选择法定刑:明确规定两种以上的法定刑,包括≥2主刑和≥2附加刑,同时还规定主刑和附加刑的量刑幅度 5援引法定刑:援引其他条文或同条的另一款的法定刑处罚
规定方式:
1明确规定法定刑的最高 限度,其最 低 限度依照刑法 总则
2明确规定法定刑的最低 限度,其最 高 限度依照刑法 总则
3明确规定一种刑罚的最低&最高 限度
4选择法定刑:明确规定两种以上的法定刑,包括≥2主刑和≥2附加刑,同时还规定主刑和附加刑的量刑幅度
5援引法定刑:援引其他条文或同条的另一款的法定刑处罚
vs宣告刑
1宣告刑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对具体犯罪人依法判处并宣告应当实际执行的刑罚 2法定刑是宣告刑的基本依据,宣告刑是法定刑的实际运用 3法定刑--普遍;宣告刑--特殊
1宣告刑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对具体犯罪人依法判处并宣告应当实际执行的刑罚
2法定刑是宣告刑的基本依据,宣告刑是法定刑的实际运用
3法定刑--普遍;宣告刑--特殊
141危害国家安全罪
政治
概念
Art13 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Art13
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成立条件
1客体:国家安全 2客观方面:实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3主体:多数一般主体,少数犯罪要求特殊主体 4主观方面:故意
1客体:国家安全
2客观方面:实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3主体:多数一般主体,少数犯罪要求特殊主体
4主观方面:故意
处罚
可并处没收财产,应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可并处没收财产,应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5罪名
都是行为犯,实施法定行为就既遂
X1分裂国家罪
概念
103.1 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或10y以上有期;对积极参加的,处3y以上10y以下有期;对其他参加的,处3y以下有期、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103.1
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或10y以上有期;对积极参加的,处3y以上10y以下有期;对其他参加的,处3y以下有期、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①无/≥10有
②[3,10]
③≤3有拘管或剥
这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成立条件
1客体:国家统一 2客观方面: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3主体:一般主体【含外国人&无国籍人】【自然人】 4主观方面:故意
1客体:国家统一
2客观方面: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3主体:一般主体【含外国人&无国籍人】
16【自然人】
4主观方面:故意
认定
1行为方式: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①组织、策划、实施都是实行行为【3有1即构成本罪;有多不并罚】 ②分裂国家;国家统一 2vs背叛国家罪 ①主体不同。中外人vs中国公民 ②客观行为不同。不具有出卖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性质vs有 ③主观方面不同。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故意vs出卖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故意 3犯罪形态 行为犯【3有1行为,即既遂】
1行为方式: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①组织、策划、实施都是实行行为【3有1即构成本罪;有多不并罚】
②
分裂国家【分成几部分,另立政府、对抗中央、割据一方或自立为国】;
国家统一【对实现国家统一的活动和进程进行阻挠、破坏,意图使国家不能实现统一
2vs背叛国家罪
②客观行为不同。
不具有出卖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性质vs出卖国家利益,卖国求荣
①主体不同。
中外人vs中国公民
③主观方面不同。
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故意vs出卖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和安全的故意
3犯罪形态
行为犯【3有1行为,即既遂】
X1煽动分裂国家罪
概念
103.2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5y以下有期、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5y以上有期徒刑。
103.2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5y以下有期、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5y以上有期徒刑。
①≤5有拘管或剥
②≥5有
这是指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成立条件
1客体:国家统一 2客观方面: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3主体:一般主体【含外国人&无国籍人】【自然人】 4主观方面:故意
1客体:国家统一
2客观方面: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3主体:一般主体【含外国人&无国籍人】
16【自然人】
4主观方面:故意
认定
1行为方式: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①煽动-方式&内容 ②常见情形: a出版物 b邪教组织 c突发疾病疫情等灾害 3犯罪形态 行为犯【有行为,即既遂】
1. 行为方式∶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1)"煽动",是指以语言、文字、图像等方式对他人进行鼓动、宣传。
(2)煽动的内容是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3)煽动的方式可以公开,也可以秘密进行,口头或书面在所不问。
2.常见情形。
@(1)明知出版物中载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内容,而予以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传播的,以本罪论处。
1因为含有xx内容,所以是非法出版物==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侮辱罪、诽谤罪、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非法经营罪 2若是合法出版物==侵犯著作权罪
1因为含有xx内容,所以是非法出版物 ==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侮辱罪、诽谤罪、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非法经营罪
2若是合法出版物 ==侵犯著作权罪
@(2)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以本罪论处。
(3)利用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以本罪论处。
3.犯罪形态。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就构成既遂,不要求被煽动人客观上接受煽动,更不要求客观上发生分裂国家的结果。
X1叛逃罪
概念
109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依照叛逃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109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①≤5有拘管或剥
②[5,10]
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依照叛逃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成立条件
1客体:国家安全 2客观方面: 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 ②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 3主体: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自然人】 4主观:故意
1客体:国家安全,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
2客观方面:
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
②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
3主体:
特殊主体 ,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
16【自然人】
4主观:故意
认定
1犯罪主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 2行为方式: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在境内履职期间】或者在境外叛逃【在境外履职期间】 3犯罪既遂: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为完毕 4罪数问题:先叛逃境外,又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的,应以叛逃罪与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实行数罪并罚。
1.犯罪主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
2.行为方式∶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
(1)必须在履行公务期间叛逃;
(2)必须是擅离岗位叛逃,没有离开自己工作岗位的,不可能构成叛逃罪;
(3)叛逃行为包括两种∶ ①在境内履行公务期间叛逃至境外; ②在境外履行公务期间叛逃。
【提示】 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只要有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为,就构成本罪,不要求在履行公务期间。
3.犯罪既遂∶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为实施完毕。
4.罪数问题∶先叛逃境外,又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的,应以叛逃罪与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实行数罪并罚【本就应】【叛逃罪+间谍罪也=数罪并罚】。 @ 【叛逃罪与+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数罪并罚】【本就应】 【叛逃罪+间谍罪也=数罪并罚】【本就应】
逃到外国驻中国的领馆也算
注:
逃到外国驻中国的领馆也算【境外】
那逃到中国驻外国的领馆呢??【于越也没说,不过这本身就在外国就是境外吧】
X1间谍罪
概念
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110
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①≥10有无
②[3,10]
(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成立条件
1客体:国家安全 2客观: ①参加间谍组织②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③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 3主体:一般主体【自然人】 4主观:故意
1客体:国家安全
2客观:
①参加间谍组织
②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
③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
3主体:一般主体
16【自然人】
4主观:故意。明知是间谍组织而有意参加,明知是间谍任务而有意接受,明知对方是敌人而向其指示轰击目标
认定
1行为方式: ①参加间谍组织--明知是 ②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明知是 ③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明知是 2犯罪形态 行为犯,只要①②③有1,即既遂 3罪数问题 ①间谍罪可吸收涉密类犯罪 ②犯本罪后,又实施其他犯罪的,数罪并罚
1.行为方式。
(1)参加间谍组织的,必须明知是间谍组织而参加。例如,甲参加间谍组织,向境外提供我国机密经济数据,严重危害国家经济安全,甲构成间谍罪。
(2)接受间谍任务的,必须明知是间谍组织或其代理人派遣的任务而接受。例如,甲接受间谍组织的任务,记录我国某空军基地战斗机进出港数量并提供给该间谍组织,甲构成间谍罪。
(3)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必须明知对方是敌人而向其指示轰击目标。
2.犯罪形态。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参加间谍组织、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就构成既遂。例如,甲参加间谍组织后,即使未实施其他犯罪行为,也构成间谍罪既遂。
3.罪数问题。
(1)间谍罪可以吸收涉密类犯罪。例如,甲接受间谍组织任务,为境外窃取国家秘密的,分别构成间谍罪与为境外窃取国家秘密罪,应当以间谍罪论处。【吸收犯】 @间谍罪+涉密类犯罪=间谍罪【吸收犯】
(2)犯本罪后,又实施其他犯罪的,数罪并罚【本就应】。例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叛逃后又参加间谍组织,先后触犯叛逃罪和间谍罪,数罪并罚。 @先叛逃后又参加间谍组织=数罪并罚【本就应】
X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概念
111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行为
111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①[5,10]
②≥10有无
③≤5有拘管或剥
这是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无秘密]、非法提供[有秘密]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行为。
成立条件
1客体:国家安全 2客观: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行为 3主体:一般主体【自然人】 4主观:故意【2明知】
1客体:国家安全
2客观: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行为
3主体:一般主体
16【自然人】
4主观:故意【2明知】
1.明知是国家秘密或情报;
2.明知对方是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而故意向其非法提供或实施窃取、刺探、收买国家秘密、情报的行为
认定
1行为方式【4有1,即构成本罪--选择性罪名】 ①窃取 ②刺探 ③收买 ④非法提供【有偿无偿在所不问】 2与其他罪的界限 ①既参加间谍组织,又犯本罪的,只定间谍罪 ②通过互联网发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若是向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发送,则构成本罪 3犯罪形态 ①窃取、刺探、收买----实际获得国家秘密or情报为既遂标准 ②非法提供----以将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提供给境外机构组织人员为既遂标准
1. 行为方式。
(1)窃取∶ 以各种形式来盗窃国家秘密或情报。
(2)刺探∶ 以各种手段探知国家秘密或情报。
(3)收买∶ 以金钱、财物或其他物质利益换取国家秘密或情报。
(4)非法提供∶掌握秘密或情报的人违反规定,将国家秘密或情报提供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至于有偿还是无偿在所不问。
【提示】 本罪是选择罪名,实施4种行为之一,即构成本罪。同时实施两种以上行为,也不并罚。例如,甲为境外窃取情报,则构成为境外窃取情报罪;乙为境外窃取、刺探情报,则构成为境外窃取、刺探情报罪,不需要数罪并罚。
2.本罪与相关犯罪的界限。
(1)既参加间谍组织,又犯本罪的,只定间谍罪。由于为间谍组织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属于接受间谍组织的任务,故不需要数罪并罚【(被)吸收犯】。 注意∶如果不知道对方是间谍组织,而为对方刺探国家秘密或情报的,构成本罪。
(2)将国家秘密通过互联网予以发布,情节严重的,成立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通过互联网将国家秘密或情报非法发送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的,构成本罪。 @ 国家秘密+互联网予以发布,情节严重的=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国家秘密或情报+非法发送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3.犯罪形态。
(1)窃取、刺探、收买∶以实际获得国家秘密或者情报为既遂标准。例如,甲为了给境外人员提供国家秘密,潜入保密室打开保险柜,并将国家秘密通过邮件发给境外人员。客观上甲获取国家秘密时,就构成本罪既遂。如果甲潜入保密室后未能打开保险柜,则构成本罪未遂。
(2)非法提供∶以将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提供给境外机构、组织、人员为既遂标准。例如,甲是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被境外组织收买后为其提供国家秘密。当境外人员收到国家秘密时,甲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既遂。如果甲与境外人员在交接时被抓获,则构成本罪未遂。
注:
犯罪既遂
举动犯
无未遂,只有预备、中止和既遂
行为犯
实施到一定程度即既遂
危险犯
侵犯法益的现实危险
实害犯
造成法定的实害后果
犯罪成立
结果犯
造成法条中规定的结果【所以若法条中美规定,但出现了该结果即既遂(原则上)】